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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部分(第2页)

当然生完孩子后的程怀玉,有时候还是会犯点小迷糊,大概就是所谓的“一孕傻三年”吧,在林森看来却显得格外可爱。

而林森的这种堪称宠爱的关怀备至,又一次让程怀玉成了许多贵妇人们的羡慕对象,连带着她的那帮子闺蜜们也没少夸赞了。

连她身边的那些个侍女们,都有点个与有荣焉的感觉,外面大概也有着“宠妻狂魔”这类的名头在流传了。

小家伙的名字差点没轮到林森自个来取,袁守诚,孙思邈还有程咬金他们,都有意想要帮忙。

最后还是先暂时搁下了这事,只取了个小名先叫着,就叫做“平安”,很直白的把林森对他的美好期望表达了出来。

小家伙的满月酒,那也是非一般的热闹啊,能来的亲朋故旧,基本是一个没落下咯。

这次李承乾也正儿八经的在林家吃完酒才走的,同时带来的除了他自己选的一些寓意很美好的礼物以外,还有一封出自李世民亲笔的旨意。

加封这个刚满月的小家伙为“云骑尉”,正七品上的勋衔,充分彰显出了林森这家伙是有多么受恩宠。

这之后时间不长,一直享受着照料儿子的乐趣的林森,还是被叫到了皇宫里去,因为冯盎来了!

相比来到大唐之后就被丢到了一边,差点无人问津,还有一帮子人严密的监视着的倭国使节一行,冯盎得到的待遇自然又很是不同。

第三百四十二章 阳谋

这冯盎是高凉太守冯宝,与谯国夫人冼夫人之孙,石龙太守冯仆之子。

少有谋略,英勇善战,初以祖辈功勋荫庇任宋康县令。夷人王仲宣起兵造反时,冯盎率军击败叛军,因功授任高州刺史,后平定潮州、成州等五州僚人叛乱,因功授任金紫光禄大夫、汉阳太守,随隋炀帝出征辽东,升任左武卫大将军。

隋朝灭亡后,冯盎回到岭南,聚众数万,自任首领,依附割据岭南的林士弘,先后击败广州、新州的贼帅高法澄、冼宝彻等人,占据广州、苍梧、朱崖之地,自领总管,治理有方,使岭南局势稳定,社会安宁。

也就是说他实际据有着后世两广的大部分地区,还有海南的全部,只不过他瞅准了时机,带着庞大的实力投降了唐朝,而并没有割据称王,这也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后世的畅销小说《大唐双龙传》中,岭南宋家家主的原型,应该就是这位了。

之前这位刚把自己心爱的儿子冯智戴,送来长安当质子,表明了自己不会反叛的决心,今年干脆自个也来了长安城,态度算是表露无遗。

心情大好的李世民,当然要专程举行一场盛大的宴席,来招待这位有实无名的“岭南王”。只不过出现在宴席上的武将,稍微多了那么一点而已。

席间觥筹交错的好不热闹,李世民和这冯盎也是把臂言欢,看着分外亲热。

一场热情的酒宴过后,冯盎就暂时在长安城住了下来。

这期间他的待遇,和那些个异族首领们肯定还有很大不同,不说招待的规格不一样,关键也没带他去参加围猎啊。

主要也是围猎这种活动,宣示武力的意味太浓了,让他一起去不太合适。

一方面这样的活动对他怕是不起作用啊,毕竟这位也是以勇武著称的,一生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无数,绝对属于那种可以在整个岭南范围内止小儿夜啼的人物。

有时候遇到个别部族反叛,甚至敌对家族前来攻打,只要看到他的脸就会望风而逃,这样的人显然是吓不住的。

搞不好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因为这表示大唐不信任他啊,逼迫太甚的话,很可能会让他以为大唐有不好的想法,反而容易让他离心离德。

另一方面他现在怎么说也是大唐一份子了,起码明面上算是自己人,不算异族,围猎这种针对异族的活动,在用到他身上自然也不合适。

对他到底是亲近也好,忌惮也好,维持一个表面的融洽,都是很有必要的吗。

真个对付他,还是钝刀子割肉比较好。

就比如说大唐现在已经在做的,分封他的那些儿子们,每个成气候的儿子,都单独给一块地盘,而且故意分的大小不一的。

谁让他有三十多个儿子呢,这还只是摆在明面上的。

他这个威望无双的家主在也就罢了,尽管儿子们相互之间已经有点别苗头的意思了,毕竟都是大唐官方承认的某州刺史,也就是实际上的当地首领了,心气肯定都比较高了,可是都忌惮自家老子的威名,没有哪个敢过分造次的。

可等到哪一天他冯盎真个去了,你再看看,这些原本的兄弟,就算不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也肯定会变成散沙一片。

大宅门里的是非争斗本来就激烈的很,冯盎自个也没少对付自家的叔伯兄弟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亲手干掉的也不在少数咯,还能指望他的儿子们真个互敬互爱不成。

再有官方力量在其中搅和,他们肯定是没有团结这一说的。

到时候所谓的岭南王,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大唐想搓扁了捏圆了,还不是随意吗。

这属于堂堂正正的阳谋,冯盎要么接受,要么就得起兵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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