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糖醋肉条
这才半天,一路上还要过九天半,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只得对狗剩道:“一起做了吧,等碰到店铺再买些米粮。”
狗剩带着少于仇视白了砚茗一眼后,照着做了。
“有热乎的”姑娘们高兴了,一个个从车上下来,捧着热菜粥喝。还时不时**下我带去的人,弄得他们几乎都面红脸赤,喈笑不竭。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午饭吃过,经过少许休整,这些小子如同多吃了几块发糕一般,比平时利索地收拾起所有东西,坐在车上,和砚茗那边的车里姑娘聊天,边赶着车走,好似乏味的旅途也变得愉悦多了。
原本要到傍晚才能到城门。城门一关,就不得入内。原本还打算在外面夜宿一宿,结果城门未关前就到了。
找了家还算干净、价格也公道的客栈,狗剩准备了二间紧挨着的上房,一间我住,一间他和另外一个领队的住,其余的二十多人因为上房不多了,只能包下二个通铺房,晚上睡通铺。
普通客栈当然比不上百花山庄,五文可去澡堂沐浴一次,十文钱可以点个蔬菜,一贯或者一两银子可以点上鸡鸭鱼肉、外加二三盆时鲜贵货,满满一桌大吃一顿了。
接下来的路上未必有客栈可以吃到好的,现在不吃更待何时,于是我定下三桌酒席。
刚就座,砚茗带着姑娘们也来了。此时他穿着是普通男人打扮,灰色棉质圆领长袍,腰部用黑色布带捆扎。一直挽着斜斜松散发髻的黑发也一丝不苟的整齐梳理起来,用黑色方巾包裹住。看惯了他男不男、女不女的中性打扮,猛地一见他如此,还真有点不习惯。
他也定了三桌,在群芳中吃了没几口,又跑来了。也不管我一桌的狗剩怎么翻白眼,硬是挤到我旁边。
我鄙夷着:“你那里全是姑娘,何必跑到这里,跟我们这些乡下大老粗混着?”
砚茗嘻嘻笑着,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赖着就是不走:“那里的庸脂俗粉怎比得了这里真正的百花,当家的一人就抵得上其他的百花争艳。”
我却不吃花,用筷子点了点自己的鼻子:“老兄,你仔细看看,我才几岁呀要说肉麻的话,等我再大几岁吧。”
砚茗刚要再说时,突然将目光转向了门口。是有熟人来了
真是冤家路窄,是孙扬威。这小子不是给孙夫人派来的人领去了嘛,一定又偷跑出了家门。
孙少府为什么要给这败家仔那么多的银子,如果断了他的银子,看他还能吃香的喝辣的,还叫姑娘作陪。象这种人物,在现代就是属于不良少年、古惑仔。
只见他穿得象个花花大少,手上拿着一把比普通扇子扇骨长一倍的大扇,头顶梳着个油光发亮的发髻,上插一根粗金簪,还在在发髻一侧插着一朵十分鲜艳的红花。
古时男人也带花,一般来说游园赋诗时,那些秀才文人会附庸风雅,写得好的更是取大红大艳的花奖励,区别与他人。但在平时,戴花需要有勇气,只有自视地位较高、并且长相出挑的。要么就是这种专门喜欢到处惹事生非又有家丁随从的地痞无赖,否则不会顶着一朵红花,到处招摇。
有时能见到一个五大三粗,手臂比人大腿还粗的公子哥,头戴红花,自认为潘安再世的耀武扬威地过。不亚于现代的女人,大粗的腿,却穿着低腰几乎露屁股的超短裤,让人侧目。要不是身后跟着一班随从,真让人指指点点、笑话一番。
有些是天生帅气并且信心十足,有些则是跳梁小丑。但这阳痿小子则属于前一种,撇去个人成见,细细看来,这小子虽然脸上挂着欠揍的飞扬跋扈,嚣张得仿佛不可一世。但却肤白而细,鼻高而挺,对任何事物不屑一顾的双眼明亮炫目。
想想真是妒忌,这小子每天在外面乱跑,却还是皮肤细白,恨得真是让人磨牙。
一见到我,孙扬威就蹿了过来,拿着扇子指着我叫嚣起来:“是你这丫头叫我老妈来领我,结果我爹把我关进书房抄《大学》五十遍,不抄完不准出来。抄得本公子手都快断了”
我皮笑肉不笑挖苦着:“那么恭喜孙公子抄完了,学问一定大涨。”
“抄完个屁,我是跳墙逃出来的。”孙扬威如同苦大仇深,好不容易脱离人间地狱般魔窟,准备找我寻仇的样子吼着。
我赶紧的去遮桌面上的菜:“小心口水喷到上面。”
气得孙扬威差点没跳起来,而砚茗笑着打圆场:“相逢不如偶遇,今日能在此处和孙公子相遇,也算有缘,不如孙公子坐下一起吃点如何?”
我却不想和这个撕了我宝贝信的家伙坐一起,否则也许我会忍不住再象以前那样朝他臭屁哄哄的脸上扔菜:“这桌大多是男人,孙公子还是去那边两桌吃吧,顺便让姑娘们陪陪你”
“是呀,孙公子,来呀,来呀”“那里多闷呀,还是到奴家这里来,奴家替你斟酒。”另外两桌的姑娘们纷纷甩着罗帕,抛着媚眼,招呼起这个连百花山庄都住得起的大主。看来在百花山庄那会儿,缠头没有少给。
原本以为他会立即投入群花丛中,没想到孙扬威一个屁股坐在了我这桌的空位上,一点都不客气。
我就埋头吃菜,看都不看他一眼。
吃了一会儿后,上来刚抄好的新菜。小二用清脆响亮的声音吆喝着:“糖醋肉条来了”
来得正好,坐了一天的车,胃口都坐没了。糖醋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