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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为了改变秦国这种被欺凌、歧视的处境,胸有壮志的秦孝公(前381~前338年),于公元前362年即位后(时年21岁),即向全天下颁布了《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决心复兴秦国,再现穆公的伟业。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卫人公孙鞅就是这个勇敢的人,他从魏国跑来了,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革新,并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因变法有功被封于商,故又称商鞅。

商鞅年少时就喜好“刑名之学”,对当时的儒、墨、道、兵等各派学说也谙熟于心。早年的学术积淀使商鞅充满了治国平天下的壮志豪情,他即开始寻找“栖身之佳木”。战国初年,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一跃成为中原霸主。于是商鞅认为魏国是自己的用武之地,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掌管相府庶子的教育)。商鞅虽年少且身份卑微,但仍显示出遮掩不住的熠熠才华。很多人看好他,公孙痤就非常赏识他的才具和学识,认为他将来必堪大用。虽然公叔痤为了权位逼走驻守西河的大将吴起,后来西河被秦国夺去,但他在临终之际,特意向魏惠王举荐了商鞅,可惜惠王认为卫鞅太年轻了,不值得信任。公叔痤就跟魏王说,如果不用卫鞅的话,就杀了他,免得为其他国家所用。但魏王仍未听其言。恰巧此时秦国向天下颁布《求贤令》,招揽贤士。商鞅便当机立断,西行入秦。

史载,公孙鞅是带着魏国改革家李悝所写的《法经》离魏入秦的,作为创建新刑法典的蓝本。因此《法经》直接影响到了秦律的制定,而秦律又为以后历代秦君所继承。可以说,《法经》为我国古代法典的编纂体系确定了基本模式。

在孝公宠臣景监的举荐下,商鞅献上了一套“循名责实,信赏必罚”的变法计划。秦孝公大为赞赏,决心实行变法。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实行连坐法和推行县制。第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第三,避私斗,奖励战功。

其核心思想是:重刑、弱民、抑商和禁旅,尤其是按军功大小取得贵族爵位。此举打破了“世卿世禄”的官制,士兵斩一敌军官马上可晋一级爵位,较之魏国只赏铜八两的规定高得多。有了军功即使是奴隶也可以得到解放,没有军功即使是过去的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待遇,破除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建立了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txt小说上传分享

商鞅变法(2)

秦国平民从此有了用战功改变自身地位的希望,军人也成了最荣耀的职业。立军功者能升官晋爵,极大地刺激了秦人的生产积极性和为国作战的勇气。而攻城略地和缴获愈多也使秦国论功行赏愈有了资本……如此循环,秦军愈战愈强,成为一支令东方诸国丧胆的虎狼之师。

这次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秦国迅速从一个西方不起眼的弱国变成了“天子致胙”,连周天王也送礼给孝公,封为“方伯”(一方诸侯领袖),“诸侯毕贺”,各国纷纷前来祝贺的军事强国,成为当时最强大富足的国家。

崛起的秦国首先拿魏国开刀,多次打败魏军,甚至攻占了魏国的都城安邑(今山西),名声大振。魏国尽割西河之地与秦求和,又不得不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以躲避兵锋。魏惠王后悔地感慨:“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商鞅变法的结果虽然令秦国变得强大,但变法的过程却相当曲折。

据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变法之初,即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所辩论的内容是,“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在这个辩论中,商鞅取得了完全的胜利。孝公听了他的话,坚定了变法的意志,说:“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垦草令即《商君列传》所说的“变法之令”。

商鞅重法,变法初期,为在百姓心中打下有法必依、令行禁止的信念,便采用了“徙木立信”的小策略,在城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广而告之,有人能移至北门则赏十金,开始根本没人相信,于是商鞅将赏额增至五十金。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最后有一胆大的人卷起衣袖将木头搬到北门,果然如数拿到了赏金,于是百姓炸锅般奔走相告,说商鞅变法绝不欺假,令政必行,于是变法得以推行。

孝公十年(公元前351年)商鞅又举行第二次变法,使秦国的封建化更加深入。秦孝公兑现当初《求贤令》中的许诺,重重地赏赐了他:封商地十五座城邑。从此人称商君。

商鞅相秦19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但商鞅此人,用法刻薄寡恩,不看情面,一切以法律和制度为旨归。以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史记?商君列传》)。因而得罪了众多宗室贵族。法令公布后,有数以千计的秦人跑到国都,埋怨新法带来不便。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故意唆使太子犯法。当时王宫前有一条御道是属于国王专用,结果太子驾车经过,商鞅说必须惩罚,但太子至尊,不能用刑,于是杀了御者抵罪。其后,太子又犯错,商鞅秉公执法,对太子师傅分别施以劓刑和黥刑。毫不留情地割掉他的鼻子。从此无人再敢背法行事,对于那些开始毁谤新法、后又赞誉新法效用的人,商鞅以“乱化之民”尽数迁之边城,令无人再敢议论新法。

名士赵良劝商鞅急流勇退,归还孝公赏赐的十五座都邑,到乡野躬耕劳作。赵良还直言不讳地提醒商鞅:你的变法招致积怨太多,四面树敌,“亡可翘足而待”。但商鞅没有听从赵良的好意,依然坚持同反对变法势力作不屈的斗争,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战国策?秦策一》),完全不给自己留退路,这无疑为他后来的人生悲剧埋下伏笔。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立,是为秦惠王。以往遭新法处罚过的公子虔等终于等到了报复的机会,纷纷上书告商鞅谋反。秦惠王派人抓捕商鞅,商鞅逃至关下,想投宿馆驿,却被主人以“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予以回绝。英雄末路,他仰天长叹:为法之弊,乃至于斯!正所谓“坐法自弊”,商鞅新法之苛可以一观矣。

太史公司马迁评之曰“天资刻薄人也”。这位叱咤秦国政坛的风云人物,竟然落得作茧自缚的可悲结局。其后他转而赴魏,魏国不仅拒其入境,还逼迫他返回秦国。穷途末路的商鞅只能回到封地,做困兽之斗。发商、於十五邑兵,连同其私徒属,约七、八万人,北进击韩,幻想要杀出一条生路来。但在秦军的进攻下,寡不敌众,兵败于渑池。商鞅最终被秦惠王车裂,尽灭九族,斩草除根。

其实,秦国的新君秦惠王恨的不是商鞅的新法,恨的只是商鞅个人,于是公报私仇。所以,此后秦并没有废弃商鞅立下的新法,反而更加认真地践行商鞅的思想和法律。

商鞅推行了战国时期最成功的变法运动,但却落得惨遭车裂的下场。这对于商鞅个人来说,当然是十分不幸的;然而对于秦国的发展来说,商鞅苦心经营的变法成果无法抹杀,其身虽死,其法未败,乃至“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战国策?秦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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