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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第1页)

好出他心头这口恶气。现在我们手中掌握了关及到作为血液生产企业龙头老大的九鹿集团生死存亡的铁证,以老板的性格,他一定会让对方死无葬身之地,但他却令人吃惊地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就算老板完全不讲做人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以九鹿一年20多个亿的人血蛋白销售额,他就是要6个亿的掩口费他们也会乖乖地送上现金支票,而他却接受了对方的调停,接受了九鹿那区区600万的赔偿,这绝对不是老板的行事风格。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就是出面为九鹿调停的那个神秘电话、以及它背后所蕴藏的可怕而巨大的力量,巨大得不仅能颠覆九鹿,也能像捏死一只蚂蚁般揉碎北升。在我眼里,老板江石豪身为一个资产数百亿的大老板,在整个南中国翻手为云覆手雨,随心所欲无所不能,连在几千米的高山上身中剧毒、半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里的曲丽媛他都能救活,他就是一尊半人半妖的神,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上还能有谁能对他这样的人发号施令、让他惟命是从?莫非,真的像佛经里说的,一沙一尘一世界,一花一草一菩提,世间万物都有它的极限和终点?

老胡说,很多时候,秘密就是祸根,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祸,既然老板不想我们知道,那就不要多问,不要深究,这是在北升这种公司里最重要的一条生存秘笈。

我虽然不是绝顶聪明,但也不太笨,我深知,老板所做的每一件事、所做的每一个决策,必定都符合“趋利避害,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这个商业法则同时也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之道。老板在电话的最后说到印度老太太要来,这就意味着,我们公司花了近六年的时间研发和申报、已经被列为国家863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却一直没能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馥酶基因项目要上马了。按照正常程序,一个国家一类新药从研发到通过临床检验到获得批号到正式上市,至少要十年的时间。我国目前有两亿多的糖尿病病人,糖尿病作为中老年人的常见病,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很好的特效药。馥酶基因是一种从苦瓜里提取的生物活性多肽,能迅速促进人体胰岛素的分泌和再生,胰岛素能帮助机体吸收和分解糖、淀粉等能量,维持人体血糖的平衡,可以说,馥酶基因就是糖尿病的克星。在这个领域,全世界唯一拥有馥酶基因专利权的人是印度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汉娜夫人,汉娜博士也被我们中国同行称为印度老太太,她这次来华,就是和我们公司就馥酶基因专利的转让进行实质性的磋商以及协助我们生产馥酶口服液的。一旦产品正式面市,将会成为中国甚至全世界唯一能治疗糖尿病的特效药,所产生的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品牌效应难以估量,就是三个1000吨的血液项目同时上马也不能与之相比。并且,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业时代,赢得时间不仅意味着更大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谁赢得了时间,谁就获得了游戏规则的制定权。正如你研发出了一个比微软好用100倍的操作系统却分文不值,因为所有的电脑只认微软的系统,你除了俯首就缚,乖乖地给比尔盖茨送钱,毫无办法。

与其说这是妥协的艺术,毋宁说这根本就是一起*裸的交易。 。。

第八十六章 与狼共舞

公元1130年,南渡苟安的宋高宗赵构返越,按照“绍(承继)祚(国统)中兴”的意思,把越州改称为绍兴府,这就是绍兴地名的来由。绍兴土地肥沃,气候温和,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从古代越国到晚清的两千多年时间里,绍兴人才辈出:越王勾践和他的谋士文种、范蠡、东汉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和学者严子陵,魏晋南北朝的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和诗人谢灵运,唐代诗人贺知章,北宋诗人陆游,明清书画家徐渭、任伯年,散文家张岱、理学家宗周……叶蓓说,他们都只是历史长河中的匆匆过客,终将腐朽,淹没于时间的尘埃之中,真正令这个城市不朽的只有一个人,鲁迅。她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一遍遍地翻看鲁迅先生的文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故乡》、《社戏》、《祝福》,那些充溢着蓬勃的生命力、意蕴深厚的文章,如同人生长途中一袋怎么也咀嚼不完的干粮,每一次阅读,都让她齿颊留香、如饮醇醪。正是鲁迅先生的文章,帮她度过了一生之中最黑暗的那段时光,这些年来,她一直想到绍兴来看看,她觉得,不亲自到绍兴,是很难领略鲁迅笔下的风土人情的。这次来,就当是还一个心愿。

这是个雨丝淅沥、雾气迷蒙的夏日,在鲁迅故居门前那条蜿蜒狭窄的小河前,我和叶蓓走在最前面,曲丽媛、吴亦诗在逗小月月,位居中段,老胡骡子他们掉在队伍的最后。

叶蓓说有话要问我,我惴惴不安地陪她沿着蜿蜒的河堤走了很长一段路,她只是低头思忖,我撑着的雨伞打湿了她半边胳膊她似乎也没察觉到,一句话也没说。我天性愚笨,远不及泡妞无师自通的老胡,她不开口,我只好也陪着她沉默地走路。过了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之久,叶蓓终于打破了缄默,“我第一次在机场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面善。”这句话不但活像电影台词,更有点没来由的伤感。

“不是吧,难道我长得很像张国荣陈道明?”

她说:“从第一眼开始,我就对你感到好奇。丽媛有没有对你说过,你身上有一种东西很动人?”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恭维我,心下大喜,就凭这句话,我决定在她和老胡发红色罚款单的时候给他们封个大礼,但仍装得若无其事地说:“什么东西?能不能卖钱的?”

“你像《与狼共舞》里的那个凯文科斯特纳,能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茫茫的沙漠、草原、戈壁,还有皑皑的雪山,茂密的森林,这种感觉很特别。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心里有着抹不掉的过去。”

我说:“你们学文科的女孩可真能侃啊,那天我只不过是没睡好、脸色发青而已。”

她幽幽地说:“我是一个快三岁的孩子的妈妈了,我是个快要老去的女人,再也不是从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了。我会看一点相,你嘴唇厚,鼻梁直,心地质朴。胡庸伟薄唇,鼻翼有棱,额角峥嵘,相书上说,这样的人大都天性凉薄,生性残忍。”

我猛然一惊,心想,她该不会是想对我说,她不能原谅老胡,让我们别浪费时间吧?我说:“不对,老胡是典型的西北汉子,为人豪爽又大方,这几年,我们吃喝他的,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我们这群人里,就数他最有钱,我们其它人都是挣一点死工资,而他管销售,有时一个月的提成就好几万,每次发了奖金,至少有一半都被我们打了牙祭。”

“那是对朋友。对感情,他总是得陇望蜀,觉得下一个会更好,从来也不会珍惜已经拥有的。”

“这几年来,老胡后悔得肠子都悔青了。经过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事,他早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浪子了,他对你是真的。这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你一定要相信我。”

她脸上有温柔的悲戚,“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生的时间。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来我是怎么过的?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最初的时候,我想把他忘掉,重新开始,我试图把自己交给一段新的感情和一个真正爱我的人,却发现,那一切只不过是我的痴心幻想,不管我怎么努力,那些曾经的时光就像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了一般。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失败了,我这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魔爪。”

叶蓓是那种浪漫彻骨的女人,她从一生下来就开始痴痴地期盼那个能让她奋不顾身的男人,遇上了便爱得至死不渝。在她最美好的年华,她和老胡共同经历的那段最好的时光,就像一个开满鲜花的沼泽,淹没了她整个的青春,她从此再也无力自拔。我不是一个特别擅长表达的人,然而我明白叶蓓的意思,她之所以不敢答应老胡,是因为她知道老胡天性*,她没有把握能让老胡从此只守着她一个女人,不再去沾花惹草,她再也无法承受生命中的那些背叛和伤害之轻。

我望着细雨绵绵的天空,把伞往叶蓓那边挪了挪,宽慰她说:“前两年我在公司的图书馆里看过一本书,霍金的《时间简史》,我一直记得里面说过的一段话,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它可以摧毁任何东西。过了这么多年,时间不但没有摧毁你们之间的感情,反而让它更浓烈更深刻,它只是把一些原本与你们不相干的人和事过滤掉了。老胡已经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如果没有想清楚,他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请求你的原谅。给他一个机会,也当给月月和你自己一个机会。”

微雨在我举着的雨伞边缘丝丝缕缕地飘了进来,落在在叶蓓柔弱的肩头,她的步伐像一只归巢的天鹅般舒展徐缓,眼神幽远笑容恬静,脸上的美丽是那种经过岁月磨砺才有的婉转馥郁。我们又走了很久,她一直没说话。

雨点飘零,落满了整个城市。

叶蓓不经意间抬起头,看见我只顾把伞往她那边移,我大半边身子都湿了,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挪过去一点,一会淋感冒了,丽媛妹子可要唯我是问了。”

我笑说:“淋点雨好,负离子丰富,对身体有好处。”

“对了,说说你吧,说说你和丽媛。说真的,我和丽媛认识才三天,就好像认识了一辈子一样,我在心里面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她那么漂亮,又那么可爱,多招人喜欢啊。”

我像鬼佬一样把手一摊,拉长了脸,“完了完了,你上当了。错觉,那完全是错觉。我跟你说,她这个小魔女,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就是博取同情骗取人心了。她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又骄横又任性,无法无天,更加上,那个那个什么白鹤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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