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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2页)

【Part。60】武术男孩

()    【Part。60】武术男孩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贵族都是高于寻常百姓而存在的一个阶级,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人脉势力,他们都远远高于平民。一个新贵族的产生,也不仅仅是凭借他的经济实力,通常还会参考他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因此,作为一个平民,去招惹贵族是一种相当不明智的行为。——《杂谈》】

说回那一天,当朱赫像往常一样在西城区某一家KTV里面进行了连续6个小时的静坐修练之后,来到街上,匆匆朝南边的双水村赶去。在一条被他作为捷径的长巷子里,他突然看到一个小孩正在和四个大男人战斗!

那个小孩无疑吸引了朱赫所有的目光——从身高来看,那小孩分明不过才十岁左右,再从他嘴里还非常稚嫩的“呵、哈”叫喊声里,完全可以判断这是一个十岁小男孩;这个小男孩显然是佩戴了面具的,他的双臂和双腿比一般瘦瘦小小的小孩粗得多,身体上也能够看出有不少肌肉,他佩戴的,应该是一张叫做“肌肉面具…大猩猩形态”的面具。

顾名思义,这张面具的变身效果就是使人长出像大猩猩一样强壮的肌肉。大猩猩是所有灵长类动物里面体型最大的一种,也是最强壮的一种,就像很多年前西方有一部叫做《金刚》的电影,里面强壮威武的巨兽“金刚”就是以大猩猩为原型创作出来的。大猩猩与人类的基因虽然不及黑猩猩与人类的基因那么接近,不过差异也不算非常大,因而这张面具在制作上是很简单的,同时它对人的jīng神力要求也并不高。可以说,这张面具是世界范围内普及率最高的面具之一,应用相当广泛,只要是与“体力”有关的工作,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例如农业、建筑行业、消防…等等等等。

在民用方面这是一张非常常见的面具,不过另一方面,一般很少人会选择它作为战斗面具来使用。原因很简单,它对人的强化效果仅仅停留在肌肉上面,说白了只是增加人的力量和敏捷而已,缺乏真正强力的攻击手段或防御手段,这一点,明显还是“熊的爪子”、“野狼的獠牙”这些东西更实用。除非…使用它的是一个主打武术的人,一个武术高手配合强化肌肉的面具,其战斗力也是相当强悍的。

那个小孩显然就是走的这种路线——朱赫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小孩肯定学过武术,别看他年纪小,无论是他的出拳还是收拳,无论是踢腿还是闪躲,都有着明显的招式套路在里面,一看就是个学习了很长时间武术的人。说起来,朱赫倒真的想学一学武术呢。

片刻之间,朱赫的脑子里已经闪过了很多想法,他戴上了马熊面具,在四个男人其中一个正猛地狠狠一脚朝那小孩踢过去的时候,一伸马腿给他挡了下来。朱赫的马腿坚硬无比,那男子的腿踢在上面顿时疼得要命。

见有人突然闯进来捣乱,那四个男子便马上停下了围殴,一齐看向朱赫。朱赫是佩戴了面具变了身的,马腿和熊臂,明显是二阶面具,几个人不自主地在心里惦念着打败他的概率。朱赫变身之后有两米高,站在他们目前,无形中就已经让他们产生了一种压迫感,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难缠的人吧。那几个人想。

而那个小孩呢,虽然之前一直拼命地与四个人战斗,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面对的不只是四手,而是八手,饶是他从五岁就开始习武,还有这张肌肉面具作辅助,在朱赫出手之前他早已经陷入被动了,输只是迟早的事。不过现在看来,他知道自己是遇上好心人了,在四个男子刚一停下,他就马上跑到了朱赫的身后躲着了。

停顿了片刻,四个男子中领头的一个冷静地对朱赫说道:“这位朋友,我们在解决我们之间的私事,你不问青红皂白就闯进来,怕是有点不妥吧?”

“不妥?哼。”朱赫冷哼一声,冷笑道,“四个大人联手欺负一个小孩,你倒是说说,这种行为妥还是不妥?”

“你也看到了,这个小鬼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鬼,我们四个人还不一定能够把他拿下。”

“再不普通他也是小孩啊,四个大人打一个小孩,怎么看我都应该帮他吧?”朱赫倒不管对方怎么说,他心下已经决定了要救下这个小男孩。

“哼…”那男子皱起了眉毛,突然放低了声音说道,“你可知道我们是谁的人?”

“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你觉得还有问的必要吗?”朱赫丝毫没有被对方的语气吓到,依然不买账,“要说就说,不说我们走了。”

“我敬你是个敢作敢为的汉子,我就实话对你说,我们是奉了‘方州简侯’的命令来捉拿这个小孩,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你不会想不到吧,我建议你还是赶快离开,以免惹祸上身,贵族可是不好惹的。”那男子说。

“方州简侯?宋泽?”朱赫心里略微吃了一惊,自己最近和这个方州市的侯爵,似乎时常出现联系嘛。先是在去年叶蔓来方州市开巡回演唱会的时候,他在演唱会上亲眼看到了宋泽,听说了他从“卿爵”升为“侯爵”的这件事;后是在一院的面具研发部里听说了司马教授的老家被划入了贵族的领地,一问之下,得知这个贵族正是宋泽;而现在,朱赫甚至就直接住在了宋泽的领地里…

不过,要说朱赫惹不起贵族的话,他自己可不这么认为,要知道,他的最终目标,就是杀掉这个国家最大的贵族——索龙古斯皇族啊!

“没错,既然你也知道我们侯爵,那就赶快离开吧,我们就当刚才你出手的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不过我很想知道,这个小孩犯了什么事,堂堂侯爵大人会和一个小孩过不去?”朱赫很好奇地问。

“你问得太多了,朋友。”那男子显然有些不耐烦了,“我给你一句忠告,对贵族圈和政治圈里的事,你知道的越少越好。”

“好吧我接受你的忠告,不过,我要是说我还是不想离开呢?”朱赫又笑了,“而且,刚才我出的是脚,不是手。”对皇族的憎恨,让朱赫小时候产生的对贵族的一切敬畏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这个方州简侯是个和皇族一样无法无天、草菅人命的贵族的话,朱赫很乐意和他过不去。

“看来不给你吃点苦头你是不会懂的了。”那男子见和朱赫说不通,也不再废话了,手一挥,四个人一起朝朱赫扑了过来!朱赫和那个男孩也不示弱,一起迎了上去。

一场恶战,就在这条无人经过的长长小巷里面进行了。此时是傍晚时分,小巷里亮起了一两盏昏黄的路灯,几只蛾子已经开始朝灯光飞去了;小巷上空的一线天,天sè马上就要黑了,现在正是深蓝sè与红sè象征的局面。

十几分钟之后,那四个男子败下阵来——这其实是理所应当的,他们四个打一个小孩尚不能快速取胜,敌人再加一个比那小孩还厉害一些的朱赫,又怎么可能打得过呢。

“好小子,今天算你赢了!”四个人捂着各自身上的伤,向后退去,领头的那个对朱赫问道,“你敢和侯爵作对,那你敢不敢报上你的大名?”

“我的大名…这个嘛,我还真不敢。”朱赫自知自己切不可再招摇,报名字这种事最好还是不要做了,不然一扭头又被皇族联络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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