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片刻,他深吸一口气道:“赵兄,没想到你还有这等癖好,作为读书人,我不得不表达一下我的立场,我很欣赏你!”
“哎呀,林兄,你果然是我的知己啊!”
“哎……惭愧惭愧!”
林书豪自然不会真的在这种地方和两个老色批吃杜小姐瓜,看到楼下花花绿绿的姑娘,两个老六早就把杜小姐抛之脑后,眼神在人家身段上一通乱瞄。
林书豪看不上这些胭脂俗粉,找机会道:“两位兄弟,打听个事,咱们山陵城的周公子,是那个单位的?一般喜欢在哪里浪?”
“周公子?你说的是山陵城的第一才子,周士杰周公子吗?”
林书豪点了点。
一提到周公子,两人神情明显肃穆了很多。
眼中的敬佩毫不掩饰。
林书豪直呼好家伙,能让这两只泰迪如此正经,看来那个周公子真有点东西。
两人刚想对周公子商业互吹一波,突然停住了。
“林兄,单位是什么意思?还有到那去浪又是什么意思?”
“额……单位,就是……可以理解为他家是干什么的,至于到那去浪,就是他喜欢到那些地方去吃喝玩乐。”
“林兄,你算是问对人了,那周公子可是咱们山陵读书人的偶像,别人我们可能不知道,但周公子,我们那是大大滴了解。”
两人一提到周公子,就像是打开了水龙头一般,从周公子三岁就不尿床,五岁能吟诗作对,八岁就发表了自己的诗集,一些列吊炸天的操作,听的林书豪是目瞪口呆。
这简历,说实在的,他自己都不如啊。
别的不说,单单三岁不尿床,他就做不到。
三岁的时候,林书豪尿不湿一天都能换三片。
人才啊!
不过,这些具体可不可信,林书豪就不知道了。
从中他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周公子,本名周士杰,其父亲周正川是山陵城的第一富商,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此人没什么特别爱好,因自负很有才华,常常在大街小巷卖弄文才,性格高傲又偏执。
尤其喜欢到明月街舞文弄墨,因为那里是山陵城最繁华的地段,同时也是大家闺秀最聚集的地方。
其目的不言而喻啊。
林书豪淡淡一笑,本以为那周公子是个如自己般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羞涩阳光大男孩,没想到却是个骚客。
不过,这样更好,以杜小姐的美貌,再加上我的助攻,他有信心让这个周士杰成为山陵第一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