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哧,呼哧……
一群赤膊大汉奔跑在西京府前往京城的官道上。
累啊!
犹如老牛耕地,熟归熟,就是太累。
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陆沉舟擦擦脸上的汗水,突然发现没了满脸的大胡子,其实也有个好处。
那就是方便擦汗,清理面部,保持干净。
这是一群侍卫营的将士。
他们现在进行地是一场长途拉练。
从西京府跑到京城,时间两天一夜。
嘤嘤嘤……
真的想哭啊!
就因为那帮狂士书生,来了一场奔跑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以及轰动,仿佛天下读书人都在瞩目此事。
于是乎……
燕云歌大手一会,“一百多里的路程,连读书人都能跑下来,侍卫营没理由跑不动吧。
可以考虑将这条路线划定为固定的拉练项目,让所有人都见识见识侍卫营的风采和本事。
拉练不一定非得进山,官道上奔跑也是一种宣传,不花钱的宣传,有时候比花钱的宣传效果还要好。”
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侍卫营还能不跑吗?
还废什么话,赶紧跑吧。
燕难一声令下,侍卫营立马动了起来。
分批次开始奔跑吧,好儿郎。
陆沉舟身为先锋营,自然是身先士卒,永远冲在最前面,打最硬的仗,喝最烈的酒。
他一边跑,一边怒骂,“吴局就是个王八蛋啊,他怎么想出这么损的办法,哄得那群书生一愣一愣,竟然真的听他话去长跑。”
胡二快步追上他,“我听人说,那群书生,一半多都没坚持到最后。好多人跑到一半,直接上了马车。”
“半途上马车,那都算弃赛。你说说看,那群书生比我们见识广,比我们有学问,比我们有想法,怎么就那么想不开竟然去跑步?一个个还傻乐傻乐。连着我们也跟着受累。”
“书生自然是为了求名。获得第一名,名字就会刻在石碑上,立在书院大门外,何等的荣耀。”
胡二这些年读了一些书,不再是当年那个半懂不懂的少年。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些道理,他渐渐明白了。
读书,只要读得好,就能有名。
有了名,自然就有利。
只是……
能把书读好,获得众人认可,毕竟凤毛麟角。
如今,有一个不用读书好就能出名的办法,只需要从京城跑到西京府,谁不乐意?
谁不想尝试尝试?
万一成功呢?
岂不美哉!
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啊。反正,最多损失两天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