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一般会开一个半小时左右,傅总说让您先吃,如果吃完饭无聊的话,让我带您去公司里参观参观,熟悉环境。”
“……不必了,你去忙你的吧。”
等人走后,洛诗才拆开餐盒,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她垂眸戳了戳面前的米饭。
她应该……不会再来这里了。
所以,也没有熟悉的必要。
但没想到吃过饭后,办公室的门被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敲开。
“……沈嘉木?”
戴着银边眼镜的男人笑着走来:
“好久不见,洛诗。”
洛诗已经快忘了上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沈嘉木和洛诗是同校校友,跟傅予深更是同专业的好友,从傅予深大学创业开始就跟着他,所以他出现在这里,洛诗意外中又并不太意外。
“在公司群里见你的照片,我还以为只是长得像而已,来了才发现原来真的是你……七年没见,你好像变了不少。”
洛诗笑:“你的意思是大不如前?”
“不是,”
沈嘉木笑着摇头。
“不瞒你说,大学时大家都觉得你很不食人间烟火,就像……你知道《绝代艳后》那部电影里的法兰西王后吧?‘百姓吃不
起面包,为什么不吃蛋糕’——你给人的印象,很像是会说出这种话的人。”
洛诗有些意外,不过想了想,能拿着支票簿去砸人家场子的自己,要是能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那才有些奇怪吧。
“不过现在,你看上去接地气了很多,想必这七年来,发生了很多事。”
洛诗有些恍惚,但很快便释然笑道:
“你也是,谁能想到当初总是打扮得土土的你,好好收拾一番后也是个斯文儒雅的青年才俊,有谈恋爱吗?该不会已经结婚了吧。”
沈嘉木却并未回答这两个问题,只是定定看着洛诗。
“你不问问予深这几年是怎么过的吗?”
气氛陡然凝固。
洛诗忽然觉得这办公室里的空气很闷。
“他现在过得很好,这就够了。”她的声音有些干涩。
“过得很好?”
沈嘉木苦笑着摇摇头。
“洛诗,那要看你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在我看来,他过得很不好,一点也不好。”
曾经的沈嘉木也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比事业有成更重要。
他在偏远小城的贫民窟里长大,大学时认识了专业课第一名的傅予深,被他的天才所折服后放弃了原本唾手可得的高额年薪,孤注一掷地跟着傅予深,认定跟着他会有更大的成就。
所以,在那年傅予深为了能一直陪在状态不稳定的洛诗身边,竟然试图要卖掉项目的时候,他才会那样怒不可遏地找上洛诗。
“你会毁了他的!”
“像你这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可能明白他为你放弃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