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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平康里高人现身(第1页)

李九州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边走边想,不觉已来到北里。

北里,即是平康里,乃长安城烟花之地,诸妓所居之处。

月色皎洁,美人窈窕,华灯初上,笙歌处处,吹过的香风都是暖暖软软。

“银缸斜背解鸣珰,小语偷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桂枝香。”

裴思谦的这首娼诗《及第后宿平康里》,写的就是此处。

长安的夜晚,并没有白天的繁华喧嚣,夜色揭开了这座城市的阴暗。

平康里绚丽的灯火,映射出街头掩面躲闪的难民。

灯红酒绿。

光亮照不到的角落,油头垢面的乞丐蜷缩着身躯瑟瑟发抖。

一家三口趴在垃圾堆前仔细翻寻着。

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怎会相信太平天下还有拖家带口的乞丐。

“阿耶,有吃的。”

小孩眼睛放光,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有一块骨头,上面还有没啃完的肉呢。”

一只壮硕的狼狗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瞪着血红的眼睛,一口咬住小孩手中的骨头。

小孩兴许是饿极了,死死拽着这块并有太多肉的骨头不松手。

狼狗并不会因为你饿肚子就可怜你,愈发凶狠。

王清手里的狗绳一松,狼狗猛的扑倒小孩,露出尖利的獠牙,瞬间将小孩咬得血肉模糊。

旁边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了,一脚踹开狼狗,怒气冲冲的看着王清,“你凭什么欺负人?”

“因为你穷,穷,就不配跟我的狗抢吃的,穷,就活该被欺负,明白吗?”

男人待要上前,身旁的女人拉住了他,含泪摇了摇头。

这个锦衣华服的子弟非富即贵,他即便将这一家三口当街打死,也没人会多看一眼。

“怎么,还想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王清不依不饶,“我这狗可是从东瀛买来的银狐犬,刚刚被你踢了一脚,赔钱,一百两。”

男人握紧了拳头,气得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女人也抽泣起来,“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这么欺负我们。”

王清哈哈大笑起来,“没钱是吧,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认错,我就饶了你。”

男儿膝下有黄金,却不曾想只值一百两。

男人一咬牙,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呸,一群臭要饭的,京城的街道就是被你们弄脏的。”

王清得意的笑了起来,牵着狼狗,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一个捉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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