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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1页)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人会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类?”伊达不明白。

“因为他们爱自己胜过其他。”李毅回答道,他摇了摇头。

“人在绝境中往往会爆出无以伦比的力量,希望安德路能活到我回去的时候,”李毅正在琢磨安德路的事情,看来他的家族在天空学院里也有势力,竟然迫使他退学,要在学院外面彻底的弄死他,比迪曼特迪斯的权势更加强大,这就是把人逼上绝路的手段,对普通人倒是可以轻易奏效,不过,安德路可不是常人,他在进学院之前肯定就想好了后手,倒是不用担心他。

两天之后,白玫瑰号抵达达克斯曼港口,伊达被李毅悄悄的送走了。这是一个即使在严冬也不会上冻的港湾,强有力的洋流冲刷着黑色石质坡台,侵蚀出一圈圈年轮似的螺纹,即使从海中舀上一杯水,放在岸边数分钟就会完全冻结,海水里也没有一点薄冰。

早晨时分抵达,晚上之前要补给完备,照例是两个老头看船,米歇尔带着丑脸和帽子男人去采购食物和水,这里的面包倒是很有特色,常常能看到街角排成长队抢购一种长棍面包,那面包的口味和烤熟的时间有关,烤熟很久后,就会硬的像报纸卷,非常有韧性,但香味益浓郁,烤的时间短,则柔软可口,有一种淡淡的清香。采购食物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北方的水果很难买到,抗寒的柑橘又小又涩,只能多买些酸菜和泡椒腌白菜。

李毅想下船看看,他瞄了一眼布拉斯,笑了笑,独自下船去了,布拉斯心里一惊,以为李毅要在外面对自己动手,只好留在船上。

“哼。蠢货吓成这个样子,现在还不是弄死他的好时机。”李毅忍不住笑了,他进入达克斯曼,这座冰雪覆盖的港口。

达克斯曼港的周围是一个海边小镇。这里既不是大6的交通枢纽,也不是重要的渔业聚集地,却因为每年冬天涌向冰圈淘金的探索者格外繁华,大街上和街边的房屋都披着厚厚的冰盖,当地的居民喜欢往房屋上泼海水。在零下五十多度的气温中,海水随即冻结,这样房屋的表面便形成了蜡泪一样的冰壳,不仅可以保温,也十分美观。大街的交汇处时常可见各式各样的冰雕,有些普通人也给探索者做冰雕谋生,自己的雕塑站在达克斯曼街头,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荣耀。达克斯曼当地的探索者悍勇非常,喜欢喝酒,爱赌博。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的也不在少数。

李毅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不像大部分水手,在海上清汤寡欲的呆了个把月,下船第一件事就是找间酒吧,好好的吃喝一通,末了找个女人,泄一下积攥已久的欲望,花光身上所有的钱。

他静静的从港口走到达克斯曼的中心,买了一份报纸,然后找了一间咖啡店享用他的早餐。邻座是一个满脸灰白色胡须的老头,他满面红光,肥大的耳朵边有一圈冻疮,不停的拿出一只扁平的酒壶喝威士忌。呼出的热气把胡子上的冰渣融化了。

李毅有些嫌恶,那股酒气让他头昏脑胀,至今为止他也只尝过苹果酒,略知那种酵的松软味道,有阳光和水汽在里面。威士忌这种陈酿对他来说显然过于刺激了,他皱着眉头挪开。坐到别的地方去。

“喂,小子!你是你嫌我又老又脏吗?”老者十分的不高兴,鼻尖一点半透明的糟红像是蛋糕上的樱桃。

“当然不是,你误会了,”李毅摆摆手,终于摆脱了那股刺鼻的酒味,“我只是不喝酒,可能酒精过敏吧!”

“哈哈,你这个娘们儿一样的小子,竟然说自己不喝酒,男人不喝酒还算是个男人吗?”老者哈哈大笑,像是现了什么奇特的物种一样盯着李毅瞧,周围的人也都把头转过来看着他,眼神里满是嘲讽。

“真是奇特的风俗。”李毅没有理睬他们,是不是男人不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说实话,李毅并不为自己的性别骄傲还是怎么样,这没有意义。

看见这个带面具的年轻人出奇的冷静,一点也不像是本地人的作风,老者又有了话题,“嘿,小子,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从远方来。”李毅点点头,喝下一杯牛奶。

“我就是说嘛,外乡人都是娘炮哩!连酒都不喝!来我们北方,屁都不敢嗝一个!”老者扬了扬自己手里的酒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周围的人纷纷附和。

“地域之间以风俗互相歧视,南方人认为北方人野蛮没有文化,而北方人自认粗犷豪迈是男人的体现,人类就是会为了一些无聊的事情争执,显摆自己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优越性。”李毅索然无味,他站起身,准备离开这里。

可是老头不让他走,这个家伙堵在门口,说道:“嘿,小子,我们达克斯曼有一个风俗,看中了对方的什么东西,要么动手强抢,要么以赌酒的方式,你身上这件皮衣看上去不错,我要了!”

“呵呵,”李毅被逗乐了,从来都是他抢别人,这次居然有人要打劫他,不过他只带着费尔德出来,阿尔杰白天不喜室外,伊莎贝拉怕冷,都躲在屋子里,现在和别人打上一场殊为不智。

“你跑不了的,这么多人做见证,你就是告上探索者法庭我也不惧你!”老者看起来狡猾的很,他一双灰色的眼珠盯着李毅身上的这件猞猁皮袍,虽然没有多余的贪婪,但也露出十分喜爱的神情。探索者法庭是达克斯曼的管理者在这里设立的,针对探索者的制约机构,防止探索者之间过分的好勇斗狠对小镇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这么说,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赢了走出去,要么,输的一干二净?”李毅吃完最后一点面包,接着说:“喝酒其实是考验意志力在酒精的麻醉下能支撑的当量,我虽然不喜喝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意志薄弱。我和你赌,这件皮袍是一只金级初阶的灵身上剥下来的,没有一点瑕疵和伤痕,完整无比。你拿什么和我赌呢?”

“让我看看,”老者瞪大了眼睛走上去,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良久,“确实和你说的一样,真是件好宝贝。既然你这件是宝贝,我拿些不入流的小东西糊弄你就太没品了,你看看这个,能否配得上和你对赌?”

他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一滴亮晶晶的银色液体,不透明,如同水银,李毅接过来掂了掂,心里想:“这么小的一滴。有三四斤重,看样子像是一种叫做重银的珍贵金级金属,要真是重银,倒也和这件猞猁皮袍价值相当,但是我在赫克托的工作坊里见过重银,似乎和这滴液态金属有着细微的不同,是不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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