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刘益守命人用这些铜佛熔铸的铜钱再玩“奢侈品工艺品”买卖,着实捞了不少钱。
但是,这样的措施也不过是临时性的,有局限的。
短期内,社会总体财富其实并没有增加,本质上,不过是在国家层面劫掠了一番。
刘益守或者说梁国中枢那边的财富多了,民间的财富或多或少的就减少了,区别只在于谁的财富被抢劫了,这是很多人看破不说破的秘密。
无论怎么铸造铜钱,最终梁国国内的粮食并未增加,也无法向他国购买粮食。如今要大规模对外用兵,还是很有些捉襟见肘的。
或许高欢的有恃无恐,也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
“办法总是有的,我们卖地就行了。”
陈元康不以为然的说道。
“卖地?卖哪里的地?”
杨愔一愣,完全不懂陈元康在说什么。
在刘益守当政后,已经下令严格禁止土地买卖,哪里有地可以卖呢?现在梁国很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产出的粮食除了佃户应得的一部分外,其余全部用于军需和常平仓。
刘益守的观点是,如果我们无法直接消灭世家大户,那么就把国家变成最大的大户,抑制土地兼并!
“国田”税率一直保持在比世家大户稍稍低一点的程度,此举也是为了维持经济平衡,不让那些大地主们把租子定得太高。你把租子定太高,佃户们就全跑“国田”上耕种了。
刘益守没有能力把那些世家大户们全杀完,但是却依旧想了很多办法让那些人到处都不舒服!
“主公说了,梁国的地不能卖,当然是卖北方的地了。”
陈元康从袖口里掏出一封信,拿在手上摇了摇说道。
还能这么玩?
杨愔一脸呆滞接过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陷入沉默之中,良久无语。
“把高欢手里的地卖给三吴的人,主公这一手确实可以的。”
杨愔轻叹一声,心中五味杂陈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得亏刘益守算是个有理想有抱负有目标的人,心里还装着天下二字。刘益守要是真想摆烂,只看他肚子里的坏水,都不知道会祸害多少人!
刘益守的办法跟高欢的粗暴“卖地”,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
高欢那个叫崽卖爷田不心疼,刘益守这个却是有完完整整的全盘计划,其中都是走不完的套路。
第一个,信里说的土地,“卖”得很便宜,而且都是邺城周边,靠近漳水的地方。是不是良田没人知道,也暂时无法考察。
但从地形上看,靠近河流方便灌溉的地方,是良田的可能性极大。
第二个,刘益守之前就说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这些新占之地,在没有朝廷封赏之前,也属于王土的范畴。
现在“卖地”,不是真的卖,只算是把地“出租”给三吴地方的大户,国家是“无偿”把这些地分给三吴大户的,但是,必须要缴纳一次性的“手续费”。按田亩的面积来缴纳,面积大的多交,面积小的少交。
也就是说,杨愔这次收的钱,不过是“办手续”的钱,跟土地本身的性质无关。
一旦土地分配成功,租期十年,除了官府明面上的税(一直都很低)以外,不必额外交租。十年之后,要到官府里去“续约”。若是“续约”不成功,则官府会收回土地。
而“续期”依然是要缴纳一次性的“手续费”,跟这次的“卖地”是同一个道理。
也就是说,如果那时候租了田的世家大户们要是不支持刘益守,非得对着干不可,那么他们最好祈祷手里的私军能够对抗朝廷。
否则的话,无论是明刀明枪的造反,还是暗地里抵制,朝廷都有办法在规则以内玩死他们。
第三个,土地“限购”,先到先得。这是第一批,后面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但“手续费”一定会涨,就看涨多少。所以这次“买到就是赚到”。
第四个,“租赁”土地者,若有作奸犯科,则将租约收回,手续费概不退还。租约不得转让,不得继承,人死租消。若是有人违背,官府可提前收回租约。
第五个,承租者亡故后,亲人享有优先续约权,但缴纳的手续费不能省。
第六个……
熟悉的字迹,熟悉的味道,熟悉的脑洞,果然是出自刘益守本人。
利益里面藏着深深的套路,一如刘益守从前的作风。这些北方的土地,一定会让那些南面的世家大户们又爱又恨。
你说你不想玩?
后面排队的人很多,有的是人想玩!不玩就滚一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