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左右,一篇《做个善良的人》出炉,大概1200字,算是小感悟。
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出发:“不是每一个读书人都能立于朝堂之上的,那么至少能做到道德不坠,操守不失,威武不能屈,俯仰无愧于天地,便不枉读圣贤书。
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知荣辱,辨忠奸,有恒心,知进退…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在寂寂无名,卑微如尘芥的时候努力把自己做好;
在有了一定身份地位和助人之力的情况下帮助别人变成更好的人…”
然后提到了捐款的事,顺便发表了一番网友对明星捐款数额比较的看法…
“事实上,我觉得我这样的有钱人,尤其是名人,是有义务在国家出现灾难时候捐钱的,因为作为公共人物,我享受了大众注目,占用了无数的公共资源,这些东西都是用钱买不到的!
我觉得500万不算多,所以,又追加了《失恋33天》、《完美世界》第四卷的版税,差不多800万…
另外,网上有人骂某个明星捐的少…
我跟很多独立思考派的人看法不一样,我觉得他们骂的是有道理的,明星占用公共资源,享受到便利,自然需要忍受大众的言论,所谓欲戴其冠、必先承重。
你可以比咖位,比造型,比热度,比通稿,比片酬,比谁大牌。
然后说了捐款不是攀比,不能拿来比…
爱心不能拿来攀比?
呵呵,什么都是你们定义?
平常受大众关注赚了别人几辈子赚不到的钱,该到你体现社会责任感的时候,拿出指头肚大小的一点钱。
这种行为只能被骂!
人生在世,不能因为成为了明星,就变得好处我全拿,坏处我不担责。”
“你要是觉得大家骂的狠了,受不了了,那就退出娱乐圈,卷铺盖回家,找个厂拧螺丝去…我保证没有人骂你!”
……
沈旭东算是力挺网友…
其实,关于网友逼捐的事情,有不少媒体表示‘捐款属于公益事业,本身讲究的就是捐款自愿、慈善公益的初衷,逼迫捐款,不利于公益行业健康发展,是涸泽而渔的败坏之举。让明星捐款,甚至做出排行榜的行为是一种道德绑架!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固然是美德,但涉及到现实问题,仍需尊重慈善公益的行业规律,尊重自愿捐款的最基本要求。’
说的很有道理,但凭什么各行各业都在往好了卷,就娱乐圈在卷下限?
你明星是吃大众曝光量这碗饭的,大众从本源上讲是明星的衣食父母。
所以,大众对明星行为的评价,具有天然的正当性。
所以,大众评价明星捐款“捐多捐少”和大众评价明星演技“是好是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两者都属于明星行为在大众舆论评价里的正常讨论范围。
我们的明星,演技稀烂的,抱怨大众要求高;
私生活混乱的,抱怨大众管的宽;
舍不得回馈社会的,抱怨大众对自己“逼捐”;
你哪来那么多怨言?
沈旭东这篇博客一发,立刻引发大量讨论…
网友们肯定支持他,毕竟他的捐款记录可以实际查询到,确实捐了上千万。
业内同行们就尴尬了…
因为大部分明星真的就捐了十几万。
甚至天美公司旗下的艺人捐的也不多,除了陈郝直接捐了200万外,大部分都是十万或者二十万…
这篇博客一发,逼着旗下的艺人各自又追加了五十万。
然后,讨论电影的更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