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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完结(第1页)

她在车上哭泣,哭得很了,太久了。pgfanwxw齐英与水生一起在路边抽了两支烟,冻得脚都麻了,手都红了,等得不耐烦,又有些担心万一自家爷鬼迷心窍,在车里干了什么对不起老板娘的事,回头老板娘一生气带着大丫头直接跑了,那爷们可都竹篮打水一场空,赶紧的走过去打开车门,伸手将她从车子里提出来,丢在路边,开车回家。

第44章

这一日,伍世青回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回房了倒头就睡,第二日吴妈喊了三次才起来。

吴妈道:“原本也不叫你,但我想着你今日定是想与她一同用饭?”

伍世青没开热水笼头,一边用冷水往脸上拍,一边点头含糊的应了一声。

昨日才跟人小姑娘把事摊开了,回来后他估摸着小姑娘应该是害羞,晚饭也没下楼吃,早饭他若是不去,显得有些怠慢。

伍世青被冷水激得清醒了一些,又用毛巾使劲的在脸上搓了几把,抬头看镜子,仍觉得自己脸上黑漆漆的,索性又拿香皂在毛巾上搓出泡泡,又洗了一把脸,抬头再看,还是觉得看起来一点儿精神都没有,难免皱眉。

吴妈在一旁抖着被子,见他在洗漱间里半天没出来,走过来看,见了便道:“你当你还是十几岁的孩子?熬一宿睡俩小时,起来立马活蹦乱跳的?我总跟你说有钱了便好生养着自己的身体,不要烟酒不离手,伤肝伤肺,你总是不听,如今找了个小的,开始着急了?要我说心里话,我还是有些不信那位竟然真能看上你,就那位的身份姿态,什么样的不能找?”

伍世青在铺着羊毛毯的长榻里仰头半躺下,吴妈取了圆刷子蘸了肥皂水,将他的脸侧和下巴都抹上白沫,取了刮胡刀为他刮胡子,说道:“昨日你就不该自己去,那么晚了,多大的事值当你亲自去,让齐英和水生去便行了,他们两个跟你这么久,凡事你是什么态度,他们也知道个□□不离十,不会错。我觉得那位大小姐看着随性,实则也精明着,你别临了这时候惹了人不快,反悔了,那真是冤枉。”

听了这话,伍世青半晌没说话,待到胡子刮完了起身,方才道:“我心里有数,只是有些事我总归要亲自跟她说清楚,不然她难以死心,也是个麻烦。”

吴妈知道这个她指的是胡曼云。

这话吴妈没有接,在吴妈看来,昨日若不是胡曼云的事,伍世青是绝对不会去的,他为胡曼云撑了多年的场子,他要继续撑下去,即便是跟胡曼云说清楚了,往后若是胡曼云再有事,他可能还是要出手。

伍世青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有一种底层出身的人不该有的义气和坚持。

在吴妈看来,他们这样的人能顾好自己就行,大可不必多管别人的闲事,但正因为他的这种义气和坚持,吴妈这样一个做了半辈子窑姐,与他非亲非故的老女人如今才能在这宽敞阔气的大屋里住着,过着安逸的日子,所以她没有资格指责他不对。

伍世青回到洗漱间里抹了一些面霜,又照了一下镜子,虽然还是有些黑眼圈,但刮过胡子人看起来精神了许多,再看一眼钟,已经八点半都过了,赶紧的撩着长衫快步的出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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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世青走到餐厅,怀瑾已经到了,水蓝的束发丝辫缠着两个发辫儿,尾处系了个蝴蝶结,倒是一副活泼俏丽的模样。伍世青在桌边坐下,慧平端上来两碗燕窝。

要说自打慧平进了府,伍世青这伙食好了不是一点儿半点儿,过去伍世青以为燕窝只是女人吃的东西,如今才知道这东西过去是乾隆爷菜谱上最常见的。

伍公馆里的下人都是伍世青最信任的手下,忠心自是不必说的,但伺候人的工夫跟慧平一比显然是不够看,正经伺候人的,主子便是随意的咳嗽一声,到底是干咳,还是有痰,是受寒还是湿热上来了,或者是只是嗓子痒罢了,随后枇杷雪梨膏,还是海带绿豆沙,薄荷茶,藕汁儿,各中讲究,伍世青初时还问一问,如今也不问了,给什么吃什么。

关于这燕窝,伍世青是知道的,滋养的,好克化,弄这么一小碗,得提前几个小时泡着,挑毛去杂质,麻烦得很,真适合熬夜的人吃,一口下去,从舌头嗓子,舒服到心口。

这是知道他昨日夜里出去,回来晚了,给他补一补。

伍世青抬眼朝桌对面看过去,低头舀着燕窝的怀瑾似是有感的抬头一笑,粉唇雪齿,道:“盯着我看什么?”

“今日这辫子编得好看。”伍世青道。

伍世青不知道为什么一顿早饭要分两段来吃,但反正吃了燕窝,碗被收下去,面点要过会儿才上。等着的时候,伍世青想想昨日这事儿,觉得约莫还是得说一说,毕竟以后日子长着,他是做什么事的,人总会知道,何况那刘跃安是北平来的,搞不好小姑娘还认识。

“昨日夜里有人在舞厅里闹事,我过去将他的腿打断了,那人叫刘跃安,是北平那边财政总署长的女婿。”伍世青道。

怀瑾原本在漫不经心的翻着当天的报纸,听了伍世青的话,手上一顿,眉头微皱,仔细的想了想,有些疑惑的看向慧平,道:“财政署长是孟朋臣,他只有一个女儿孟樱,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去了,她的先生不是恒昌银行的二少爷王君冠吗?”

要说怀瑾和慧平都觉得约莫事到如今,伍世青应该把她们的底摸得差不多了,何况后面日子长着,怀瑾没犹豫的直言认识,也是不准备再避而不谈的意思,慧平闻言便上前两步道:“孟小姐去年夏天便与恒昌的二爷离了婚,与这位刘先生成了婚,婚礼是在北京饭店办的,也请了你,你听说是舞会,便没去。”

慧平这么一说,怀瑾便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孟樱孟小姐说起来也不是个一般人,她与头婚的先生王君冠虽说是父母之命,但也是有过一份让人称羡的爱情。

王君冠虽然是做金融的,但颇有一些才气,为了追求孟樱,曾经匿名在报纸上刊了一首写给她的情诗,除了他与孟樱谁都不知道,知道婚礼的现场,新郎王君冠当着众人的面将那首诗朗诵给孟樱听,众宾客无不鼓掌,怀瑾当时听着也很是羡慕。

不想两人结婚第二年这两位便离了婚,据说是因为王君冠银行的公务繁忙,婚后鲜少有时间陪伴爱妻,这位孟小姐百无聊奈之中,与一个杂志社的记者相爱了,主动与王君冠提出离婚,王君冠也非迂腐之人,也就同意了。

然而这位孟小姐与小记者的婚姻却并未得到她父亲孟朋臣的祝福,但既然大家都是进步人士,父母反对倒是更为孟小姐与记者的爱情平添了几分浪漫,二人摒弃了老久的婚礼礼节,直接在北京饭店的宴会厅以化装舞会的形式举行了婚礼。据说邀请了一百多宾客,去了六十多个进步文明的人士,还有四十多个不文明不进步的接了贴子却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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