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宽阔的小河边。
我扒了豹皮,将它吊在树上晾晒。
同时,也尽快升起火来,烤豹肉吃。
至于之前的那条无头蝰蛇,谁还管它。
这豹肉完全没有怪味,烤的时候很香。
因为花豹常年爬树,精力十分旺盛,所以它体内的脂肪含量极少,看上去完全没有肥肉。
吃起来的话,口感有一丁点象牛肉,香味却不同。
填饱了肚子,我打量着河水,心中有些触动。
受训的时候,我就晓得,河水是森林里的高路,想出去的话沿着它走最快,最安全。
只要做一只筏子,我估计可以迅离开这里。
可我现在,完全没这个念头。
还是先低调一些,在森林里躲一阵子。
研究着满是英文标注的地图,我再配合着指南针,迅确定了自己原大概方位。
这里还真是缅北,缘份啊!
以前的“杀神训练营”,就在这片森林的边缘,怪不得我说感觉挺熟悉的。
而且森林占地十分广阔,比我原来住的城市要大十倍。就算“炎帝”亲至,也未必能立即找到我。
倘若我现在出去,肯定能找到外面的城镇。
可是我不懂本地语言,形象也和本地土著大相径庭,很容易引起怀疑,被现。
看了看天色,大约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我得迅找个地方安营扎寨,否则天黑就不好办。
这里蛇多,蚊虫多,还有凶兽出没,树上搭树屋也危险,能爬树的东西太多了。
还是找个山洞比较稳妥。
而我得到的地图不一般,恰好就是卫星拍摄的原图,加以放大和标注,所以哪里有山,哪里有什么一清二楚。
找了一张野生芭蕉的叶子,我包起了部分豹肉,然后朝离我最近的一座山峰赶去。
沿途中,我甚至现了一小群野猪。
为的,是一头几乎有三百多斤的红毛野猪,獠牙特别长,目露凶光。
实际上,这种野猪不好惹。
它身上的红色,实际上是蹭着松树上的松油,结了厚厚的一层,又在地上打滚,裹满了沙石,相当于一层厚厚的铠甲。
所以老辈猎人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是森林里最危险的,因为它纯粹是二货,愣头青,度还快。人遇到它,还没怎么样,它就急了,不要命的冲过来伤人。
如果按战斗力来排,野猪没那么高的排名。
我的实力没完全恢复,也不想跟它们硬拼,识趣的爬上高处。
那群野猪撞了撞树根,守了片刻,也就哼哼叽叽的离开了。
我跳下大树,继续在原始丛林里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