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臣要参本天相大人。”官员站在队列之前,直直看着坐在轮椅上的宋微妍,说,“天相大人是负责大燕所有的朝政对吗?”
“是的。”
“那么。天相大人觉得我们大燕的律法怎么样?”
“李大人这样问,可是有着什么别的深意?”一个官员走出来对他说话。
“本官什么别的事情,本官只是单纯的问问天相大人。并且,本官相信,天相大人会告诉我吧。”李大人继续看着宋微妍,说着。
“李大人的言语之中,可是有着什么别的意味!”那个官员也在站出来说着。
“你说吧。本相回回答的。”宋微妍说着,静静地等着。
“天相大人可以回到我的问题吗?大燕的律法怎么样?”
“算是比较齐全吧。当然了,种种律法还是要慢慢经过细枝末节的丰富。”
“那么,奸yin妇女,是什么罪状?”
“刑部尚书,你出来问答吧。”宋微妍说着,“本相对着刑法不是太清楚,有些事情,还是问刑部尚书吧。”
刑部尚书刚要出列,就被李大人喝住:“天相大人明明说会亲自解答下官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找刑部尚书来解答?难道是天相大人自己对着大燕刑法不了解吗?”
“李大人你。。。。。。”又有一个宋微妍阵营的官员想要出来说话。
宋微妍摇摇手,止住了那个官员,然后说:“记得曾经有着一个案件,七十余岁老翁,爱邻女幼慧,保抱提携,胜于己出。父母知翁诚实,使女拜翁为义父,往来无间。”这女孩子才十岁,正是半懂事半不懂事的年纪。一日,女孩父母因为要到亲戚家奔丧,将女儿托付给老翁看护,老翁于是过来家里暂住。次日,父母归来,见女儿走路姿势不大对劲,便叫来问话。女儿的回话让爹娘如雷轰顶:她被老翁奸污了,因下体痛疼,所以才行走不便。父母又怒又悲,将老翁告上衙门。”
“根据审讯所得,这是一起情节离奇的强奸未遂案。那时候的官府,倒不敢回护老翁,将责任推到不懂事的小姑娘身上,而是比较讲求“情法两得其平”,一方面,“先开导其父母,为此女留名节地步,将来择配,不至为人所弃”;另一方面,按律作出判决:强奸幼女已成者,当斩;老翁“因喊即止”,属强奸未遂,“依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未成例,改烟瘴充军。即年逾七十,不准收赎”。”
“天相大人说的只是一件案件,那么,天相大人究竟对着大燕律法中,这点律法怎么写的!”李大人越说越大声。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致死,或将十岁以下幼女诱奸者,判斩刑;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幼童未遂,配远边为奴。若是妇女被强暴时奋起反抗、杀死施暴者,是免罪的。”
宋微妍说出了这样的律法。
“天相大人已经这样的说出了大燕律法,那么,既然这样,下官也就全盘托出了。想必在场同僚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官员说着,“太子殿下最近犯了一件天理不容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