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发起提问,“杨先生,请你叙述一下你和被告的关系。”
“林微微是我前女友,在一起三年。大约在半年前,我们闹翻分手。”
公诉人转向微微,“他的话可属实?”
“属实。”
“那么,是谁提出分手?”
“是他,但是……”
林微微想解释分手原因,却被公诉人打断,他继续发问,“分手后,你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属于杨森先生产权。”
“是的。”
“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为什么没有搬出去?”
“因为……”
见她吞吐,公诉人替她回答了,“因为缺钱!经警方调查,你的财务状况不算良好,恰恰在事发之前,又收到从杨森先生账户转来的大笔汇款。这是否间接说明,之前你就有勒索原告的企图和动机?”
“我没有。你胡说!”听他这么假设,林微微顿时急了,辩驳道,“我住在那里是因为一下子找不到房子。”
“柏林那么多房源,况且,你作为洪堡大学的学生能优先申请到学生宿舍,为什么会找不到房子?”
“那是因为我……”她一时语塞。
“是找不到,还是因为住在大房子里很舒适,根本不想搬家?”公诉人咄咄逼人地追问,“在这期间你是独自一人居住?”
“不是。”她回答得气短。
“和谁?”对方紧追不舍。
微微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慌乱地瞥了眼弗里茨。
公诉人了然一笑,道,“请林小姐阐述一下和第二被告赫尔曼先生的关系。”
“他是我男友。”
“现任?”
她点头。
公诉人问杨森,“他俩居住在你的房子里,你知情与否?”
“不知情。”
“也就是说,在未经得允许的情况下,林小姐你和赫尔曼先生一起共同霸占杨先生名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