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南又叹了一口气,对方像风一样,他留不住。
可第二天,他就抱回了一只幼年的杜宾犬。
边南知道迟雨的,在旅途中,每次遇见小动物,迟雨都很喜欢。
边南曾问他:“为什么自己不养一只猫或狗?”
“因为小动物太需要陪伴了,我天南地北的跑,没办法陪伴他们太久,而我父母和哥哥也忙,估计也无暇顾及。”
如果养了一个小动物,那就是当家人看待的,若花钱请人照顾,和把孩子不闻不问的扔给保姆照顾没什么区别。
没有意义。
所以迟雨没有养。
杜宾幼崽很凶,迟雨挑了一下眉:“怎么想着养狗了。”
“一个是你喜欢。”
“然后……我想着多个孩子,你是不是就会多惦记着几分,快点回来。”
说到这里,他举起一只杜宾的爪爪朝着迟雨招了招。
迟雨失笑,伸手准备去摸那只杜宾。
杜宾还残留着骨子里的凶性,朝着迟雨叫了一声。
然后就被边南轻轻的拍了下脑袋,边南半蹲在地面,垂头看着这只杜宾,然后对迟雨说:
“他还太野,要驯驯,你现在可以摸摸了。”
迟雨垂头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一人一狗,驯?
他忍不住笑,也不知道是谁被驯服。
想到这里
,他伸出手摸了摸边南的头。
边南愣了下,然后仰头看迟雨,随即笑着捉住人的手吻了吻他的指尖。
“名字可以我来取吗?”
迟雨点点头:“你已经取好了?”
“chilli”
“小辣椒吗?挺好的,它的脾气确实像个小辣椒。”
边南站起身来,搂住他的腰,轻啄他的眉眼:“不是,是我们的姓氏不要走之底的谐音。”
谐音?
尺力。
chilli
“为什么不要走之底?”
“不要走。”
迟雨难得的心软,他刚准备开口说什么,面前的人就已经先开口了。
“只是我的私心而已,明目张胆的私心。”
“但你想去的地方,想看的世界,我不会阻止你,尽情的去。”
他就是那么自由的人,边南不想禁锢他。
迟雨的心就此塌陷,他难得的收敛了自己的所有锋芒,静静的和边南接了一个悠长又温柔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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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离开边南,已经过了一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