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也开始变得更加湿润,何锋的动作也变得渐渐平稳,此时眼角滴落的和正在汇聚的已经分不清是汗珠还是皎月的眼泪。
————————
大何乡,何家庄。
一幢本不该出现在小山村里的建筑群,此刻正灯火通明地彰显着它的权势与地位。
亥时,这个大多数人本该进入梦乡的时辰,在一片暗淡的村落里,那幢建筑成了最耀眼的存在。
何成轩一眼便认出了此行的目的地,他曾经住了十三年的地方——何府。
虽然目标明确,但是何成轩却突然止住了脚步,陷入了片刻的回忆。
即便再刻骨铭心的情绪,在岁月的抚平下,也只剩下古井无波和佝偻的身躯,以及那背影中透出油尽灯枯的“凄凉”之感。
“祖楼人依在,不见当年人……”
“你对着何家的列祖列宗好生想清楚,你是娶那个勾栏女子还是要你的姓氏?”
“你给我滚出何家,我何三奇就当没养过、没教过你这个逆子!”
“从今往后,何全明一支不再属于何家,你们谁都不要跟他来往……”
“二弟,你这又是何必呢?”
往日依稀在目,那时才年仅十三岁的何成轩,亲眼看着父亲被爷爷除名族谱,哪有什么血肉亲情!
母亲在何成轩八岁便撒手人寰,大两岁的哥哥也相继夭折,父亲整日饮酒度日,直到在勾栏遇到和母亲长相极度相似的二娘……
可那却是一出悲剧的开始!
“金榜题名日,我儿还家时。一定要认祖归宗……”,秉承着父亲的执念,何成轩若不是为了最有希望金榜题名的何锋,是绝对不会来到这个伤心地的。
何成轩深吸了一口气,捋了捋稀疏的苍发,整理一下深褐色的长袍,弯下腰用路旁的野草擦拭了一下脚上的布鞋,身形一改佝偻,六十五岁的他却走出了意气风发、慷慨赴义的气势。
————————
而此时同样推杯换盏的还有贾家庄的贾泉,只是他所在的场所相比何府,就如陋室比作豪宅了。
“那大师可说了,我大哥大嫂之所以早早仙逝,还有咱们家年轻一辈的夭折,那都是因为泄了风水。只要把何家的十亩地弄到手,加上咱家的三十亩,那就成功了一半儿了。”
烛影摇曳中,中年人靠着椅背,一副胸有成竹地数落着对面的侄子。
“所谓四平八稳出高官,迁了坟,你表哥的公职也能沾沾光,反正宜早不宜迟,迁坟的日子我都选好了,七月初三,明天给观里签份契约,将中间的一亩地买下来,到时就万事大吉了。”
胖嘟嘟的贾泉早已喝得烂醉,只是不停地傻笑,嘴里呓语着“嘿嘿,今
天,今天小娘子……”
“那能成吗?听说何家小子也在九峰观呢?”身后转出一丰腴美妇,手里拎着一个酒壶。
“去去去!一个娘们儿家家的懂个甚,我都打听好了,何家小子还只是乙等,你侄子贾泉可是甲等,观里的师父都没说不行,你少在这儿乌鸦嘴昂!”
——————
何府门前
“杀人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但是它却是最无能的体现!不过,它却是最有效、最快捷、最方便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最麻烦的是‘斩草除根’。”
在何成轩十岁的时候,其实何府请过一个武术教习,专门传授一些强身健体以及一些自保的手段。
而何成超之所以能成为统领,何成轩自小体弱多病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因为那个武师教习主要是为了何成轩,只是何成超天生好斗又体格健硕,才走上了杀伐之路。
何成轩有能力杀死一个或者三四个普通人,但那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慷慨赴义的身姿并没有改变家丁的态度,即便他心知何成超回来了,但是读书人的尊严让他无法呐喊出来。
直到天色微明,何成轩像泄了气的皮球般,朝着小安村而去。
公鸡尚未报晓,一片静谧的初晨,朦胧中一辆满载小麦的牛车穿梭在田里与山村之间。
咯吱,咯吱的刺耳声,虽然惊醒了许多酣睡的人,但是大家都选择了沉默,没有帮忙,也没有抱怨……
直到东方泛红,何锋和何玲在家里的床上睡去,田地里还有两个挺拔的身影,不知疲倦地向前方蠕动着。
鲜红的朝阳,映得东方的云彩都像是殷出了血,两个弯着腰,一手拿着口袋,一手拾捡着汗水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遮住了这世间所有的鸡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