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呢?他的腿早就好了。
走的事情却只字不提,就这么赖在人家家,天天大摇大摆地买菜做饭、养小植物,可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难道就这样一直不明不白地住下去?
他这样住着,到底算什么啊……
保姆?狗子?小蜜?
张赫算是服了。这狗子!弄个指纹锁为啥那么不情不愿的?
手指完全僵硬,脸红到耳朵根子。
录个指纹而已又不是扒你衣服,你别扭成这样为哪般?
……
晚餐是酸菜鱼,狗子做的……肉质细嫩,汤汁可口。
果然比印象中饭店里做的美味得多。
张赫一边吃,一边暗暗想,狗子现在这是完全承包了他的胃啊。
嘴巴被彻底养刁了。
这将来,以后狗子长大了跟人跑了,他要去吃谁才好?
吃完饭,张赫去院子里办公+纳凉。
张总一身黑衬衫,抱着个黑色笔记本,侧脸阴鸷而帅气。打了一会儿字,却发现身边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杯鲜榨的绿色蔬菜汁,狗子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他旁边,拿着pad做题g。
小风铃叮当,岁月静好。
搞了一个多小时,张赫有点累了。他放下电脑,把蔬菜汁喝完,放下杯子的时候,狗子直接靠了过来。
……就像是脊梁骨折了一样,软软地靠着他,低头继续做题。小野狗变成见人就偎的大型犬。
张赫登时忘记了他白天的一切不可爱行径。
明明就,很可爱。
这,长此以往,根本顶不住。
“……”
唉。张赫扶额,默默发现最近真的越来越不理解自己了——他很确定,他对小孩儿完全没兴趣,不可能看一个比他小七岁的幼稚别扭鬼。
他对辰辰,那完全是真·父爱如山。
是,辰辰是好看,但好看没用。因为首先身高就输了。张总喜欢个高腿长的,没有笔直的大长腿他真没性趣。除此之外,对性格也有要求,最好那人还有点小才华。
因为要求太高,所以母胎lo。
可是,没谈过恋爱归没谈过恋爱,张赫还是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
很多年前,他年少无知时也经历过。从满心满眼的甜蜜,到后续不敢回首的苦涩。
正因如此才非常确定,他对辰辰,绝对不是那样的感觉!
虽然不是,每次在辰辰靠过来时,还是会忍不住心里一阵暖暖的满溢。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透明、轻柔。
会忍不住想要抱、想要撸他。
唉。明明又不喜欢人家,却成天吃人家、喝人家,觉得人家好,还喜欢没事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