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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ldo;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够了?我宋致宁什么时候让朋友玩的不尽兴过?&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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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香港,夜里冷风直往领口钻。

缩紧脖子穿过马路,陈昭在酒吧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下了最后一份便当。

刚才为了摆脱那个脑子烧坏了的公子哥,她连落在后台的外套都没拿,就匆匆离开。

以至于出门时,身上不过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配一条包臀牛仔短裙,冻得全身直打颤。

好在,开着空调的便利店是她24小时的港湾。

一边扒拉着便当,一边听着店里循环放近来入围劲歌金曲的新歌来练广东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她而言,曾算是难得的平静闲暇。

在香港的最后一晚,亦没有什么例外。

便利店的店员撑着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狭窄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便当里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开店门内外,从她所在的位置,抬头一看,视线正对着街对面的&lso;e&rso;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边干呕,有不谙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讪、羞红着脸,也有成了醉虾的被人挑拣,拉拉扯扯着扛回陌生的车里。

这是香港夜生活里的常态。

也是许多人虚度年华而乐在其中的生存方式。

至于马上要离开这种人生的陈昭‐‐她只是打算等那个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来。

哪怕实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没办法。

毕竟那件diese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币,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来买的名牌货。

她还准备穿回家去过年,免得被人识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饰太平。

时钟渐渐走向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后来陈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钟后从酒吧里出来的会是钟邵奇,别说五千,就是五万港币的外套,她也绝对会头也不回地丢了就走。

但人毕竟是人,哪里有预料悲惨命运的本领。

她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看着钟邵奇从自己视野的角落里出现。

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灰蓝色西装,皮鞋锃亮。他只是随便在街边一站,仿佛随时能拍上一封香港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的金融杂志扉页,在那些来来往往出入酒吧、神志不清的男男女女中间,尤为鹤立鸡群。

站五分钟,他推了七次眼镜,略略蹙眉,显然并不习惯周遭那种迷乱嘈杂的氛围。

而后,伴随着他看向街对面的冷清目光,陈昭蓦地手忙脚乱,险些从高脚凳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好不容易恢复平衡,又慌不择路地跳下长凳,矮身蹲到冰柜一旁。

抱着头,弓着腰,一副打死不愿意挪窝的窝囊相。

就连柜台边那个小鸡啄米的店员,也被她那一顿动静吵得瞌睡虫醒,探头一看,&ldo;小姐,你这是在干嘛?&rdo;

&ldo;怎么蹲在雪柜边上,那边……&rdo;

突然地,又断了下文。

陈昭听到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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