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不宋宇宁的那年年少 > 247 吃药不如吃肉(第1页)

247 吃药不如吃肉(第1页)

金针刺破指尖,挤出血珠,滴入素白的茶盏中。

这茶盏是产自景德镇的极品青白瓷,也就是后世所称「影青」,极薄的胎体配以清透纯净的白釉,迎光时内外透亮,晶莹滋润如美玉,如今却用来做验血杯。

包括赵孟启自己在内,六个人分别滴血入不同茶盏中,然后再从钱朵手上取血,一一滴入。

钱朵失血过多,取血显得有些困难,崇太医用上推拿技巧方才挤出七滴,多出一滴是特意用来对比的。

滴血认亲?

崇太医对于眼前情景并不陌生,滴血认亲法在三国时期就已出现,也已经被宋慈写入《洗冤集录》中,后世人当然知道这法子不可靠,但也说明华夏人已经注意血亲遗传关系,并开始尝试运用。

很疑惑燕王所说之「验血」和滴血认亲有何关系,但崇太医也知道此时不是提问的时候,先记在了心中。

赵孟启知道,血液滴入清水后,红细胞涨破稀释后,任何血型都会溶混在一起,所以杯中并没有水。

他所用方法根据的原理是,血液中有对其他血型的抗体和抗原,当两种不同血型的血液混合时,其中的抗体和抗原相互反应形成两种沉淀。

具体现象他没见过,只好用钱朵本身的血,与混合后的六组做对比观察。

茶盏具有比较好的透光性,能够清晰的观测到内中血液所发生的细微反应。

赵孟启认真细致,不厌其烦的做着两两对比,最后发现只有两组没有发生什么可见的变化,这大概率排除钱朵是ab和o血型的可能。

巧的是,通过茶盏上的标记,这两组其中之一是赵孟启的,另外则是绾绾的,伍琼他们全都不合适。

「应该用不上你们的了,你们先出去吧。」

伍琼四人一听,很是遗憾,痛恨自己居然没有「出血」的机会,却只能依令出了西厢房。

绾绾如释重负,「这么说,妾身的血能用?那太好了,事不宜迟,赶紧取血输给朵娘吧。」

「殿下,这血该怎么才能输送过去?割开血管贴在一起么?」

崇太医这时隐隐有些兴奋,如果输血有用,那未来将拯救无数人命,有了这个成绩,一向为人所蔑视的外科将真正确立在医学中的地位。

「割开血管那就不是输血,而是放血了。」赵孟启随口应答,然后看着绾绾,「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先用我的吧,说不定我这神奇的自愈能力,可以通过血液帮助钱朵。」

绾绾神情倔强,并不同意,挑着眉急道,「可郎君你自己还伤着,怎能再流失精血!?还是用妾身的,妾身历来康健,出点血对身体毫不影响。」

「若初,你莫激动,这输血前所未有,我也拿不准后果如何,还是用我的更保险一点,若是真的不够,再取你的便是……」

好说歹说,绾绾终是拗不过赵孟启,只能妥协。

随即,赵孟启取来已经蒸干后的小物件,亲自组装起来。

「看起像是唧筒……」崇太医仔细的看着。

这就是赵孟启早在临安之时就让工匠研究制造的注射器,一共两套。

筒身和推杆都是白银所制,推杆活塞部分包裹着杜仲胶,空心针头也是银制的,这玩意是最难造的,不过最终也没难倒大宋的能工巧匠们,毕竟那些精美无比的金银首饰也是他们手工打造出来的。

相比后世的医用针头来说,这个显得粗大了许多,但条件摆在这,只能将就着用。

为了密封,针头与针筒采用螺口结构连接,筒身约莫有五六十毫升的容量。

组装好注射器后,赵孟启又考虑了一下,决定先从钱朵身上抽一点血,注

入自己体内,看看反应再说。

抬起钱朵的手,露出娇嫩的胳膊,弹指可破的肌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赵孟启找准位置后,先涂抹酒精消毒,等待了一会,才握持着注射器慢慢刺入。

银制针头的硬度不是很高,得用上巧劲才能顺利刺进血管中。

抽了小半管后,赵孟启停住了,拔出针头,「葙娘,拿棉团过来按住针孔。」

接着他把针头向上竖起,挤掉可能存在的空气,嘴里还教着,「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把气打进血管,不然会很危险,这点一定要切记。」

崇太医一直紧紧盯着燕王的一举一动,不敢放过任何细节,闻言便一个劲点头。

随后赵孟启又独自操作着,把针扎进了自己的左手血管中,一边推动一边继续说,「一般取血和注射都选择静脉……」

凭着大量的人体解剖,崇太医对人体结构的了解可以说是当世第一人,自然也知道动静脉的分别。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