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魄冷笑:“凌晨的枪声,他们大早上才来,人都凉透了!”
郑笙也提出疑问:“我们都听见好几声枪响,最后就两个人死?”
老陈:“都是这么说的,有些早上去凑热闹的,就说巡捕把两具尸体拖走,地上还有两把手枪。”
沈魄:“太明显了,还非要扔两把枪在现场!”
老陈摇摇头,这又哪里说得准呢?
就算那两个人不是情杀,是另有缘故,难道还会有人冒出来为他们澄清名声?
他活了大半辈子,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如今上海也仅仅是看上去繁华平和而已。
“还有一件事,下半夜老杨隔壁着火了,火势蔓延到老杨的馄饨铺子,给烧了一半,幸好老杨跟他女儿过来,不然就危险了。”
沈魄和郑笙都很震惊。
“为什么我们没听见动静,那铺子离这里也不远啊!”
老陈道:“烧起来的是隔壁厢房,他们家小儿子怕冷,把炉子放在床边,起夜的时候踢翻了也没注意,就躺下继续睡,那屋子正好挨着老杨女儿的房间,两间屋子都着火了,火势不大,很快也扑灭了,但是他们家儿子也烧伤了,这会儿已经送医院。”
昨夜枪声接二连三,许多人都提着心,即使听见求救,也不敢跑出去,更何况图书馆这边是上风口,风往老杨铺子那边吹,窗户还关得严严实实,顺带也就把动静吹走了。
这也就是火势不大,要是火势太大,周围的人不得不出来救火,沈魄他们肯定也能听见。
闻言借着沈魄的视角,静静听着他们对话。
的确是幸运。
如果老杨女儿在昨夜那场火灾里被牵连,就算侥幸没有大碍,烧伤的医药费也足够老杨这种家庭喝一壶的。
这样千千万万小家庭的悲欢离合,是暴风雨前夜被忽视的露水氤氲。
老杨也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牵着女儿过来道谢,心有余悸。
吃过早饭,郑笙得起上课,沈魄则打算回去补眠。
郑笙刚站起来,似想起什么:“我要是没记错,你今天也得上课吧?”
沈魄:……
郑笙:“你又打算逃课了?”
沈魄:“你为什么要说又?”
郑笙:“你觉得我为什么要说又?”
沈魄:“……我去,我去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