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都是后话,要看她的造化如何。
吃过饭后,陈晋道:“小倩,我准备在街上开一间店铺。”
“开店?书店吗?”
“不错。”
“哦,那很好。”
小倩自无异议,也不可能去反对。从隶属关系上,陈晋就是她的主人了。
但陈晋对她,从没有提出过任何过分的要求,反而呵护有加。
开书店,就得有地方;找铺面,自然又要去牙行了。
不过这次陈晋不会直接买下,而是选择成本更低的租赁,毕竟开店之事,只是过渡。
依然由牙人薛三负责,他对上陈晋时,笑容满面,客气得不得了。
陈晋给出了自己的要求,主要两点:一个是在文庙街;一个是地方大些。
“没问题。”
薛三是专门做这行的,很快就带陈晋去看店铺。
半个时辰后,一间符合要求的店铺被租下了。
这儿原本就是个书肆,因为经营不善而转让。
因此陈晋除了租赁下地方之外,还接收了店里的笔墨书籍。虽然额外花费不小,但也省了事。
招牌肯定得换新的。
薛三问:“陈捕头,可要找人润笔?我这里有介绍,可请名家,也可请衙门的大人。”
润笔是行业惯例,花高价请人题写招牌匾额,能快速打响名气。请到的人地位名头越大,这店铺的格调就越高。
陈晋答道:“不用了,我自己写。”
“自己写?”
薛三有些吃惊,眼前这位陈游捕虽然长相斯文,但游捕和读书人可是两码事。
其实对于陈晋来开书肆的做法,都觉得很不理解。游捕是打打杀杀的行当,何时与笔墨文化扯上关系了?
然而薛三是有职业素养的,从不会多嘴乱问,客人给钱便是,管做什么?
又没有做犯法的事。
略作收拾,陈晋铺开纸张,小倩磨墨,一会之后,写出四个大字:三味书斋。
然后掏出印章,盖上章记。
这便算是个人的第一幅出街作品了。
吹干墨汁,装进匾额,重新挂上去,新店开张。
薛三在旁边看得发呆,一方面觉得这开业未免太简陋了,没闹出一点动静来;另一方面,发现陈晋写的字饱醮浓墨,遒劲有力,竟煞是好看。
在乾朝,能识字是个门槛,能写字,又是一个门槛,能把字写得好了,更是一个门槛。
一重一重的,那门槛高着呢。
陈晋露的这一手,足以把薛三给镇住了,甚至不敢问何为“三味”。
接下来,开始对书店内部的格局摆设进行调整。
陈晋弄这店铺,做法与传统有所不同,不仅是卖书卖文房四宝,还提供借阅服务,俗称“租书店”。
这在后世都是被淘汰的行业,可在这方时空,却是稀罕得很。
乾朝虽然有印刷工业,但发展颇为落后,导致成本居高不下,使得手抄本风行,大批的贫寒读书人以此为生。
书籍价值不菲,拥有者自然颇为爱惜,等闲不肯借书给别人看,生怕借出去后被弄坏了,甚至弄丢了。
古语云:借书一痴,还书一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