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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流浪(第1页)

“大哥,我去参军了,祝我凯旋。弟特木尔敬上。”

察玛的遗体被天葬以后,扎布苏接到了托娅的手书,信上说,小扎布苏出生了,模样果然很像他英武的舅舅。

扎布苏命特木尔简单回信,却坚持暂时不将察玛的死讯告诉托娅。

特木尔不解:“你为她断了一只手,可以不说;外婆死了,还要瞒着她?”

“她刚生孩子不久,身子还虚,要是知道察玛去世了,她哪里受得了呢?”扎布苏温和地答道,随即晃了晃自己右手空荡的袖口,“我是时候该学会用左手写字了。”

“你真够笨的,怎么不砍左手!”特木尔红着眼眶打趣他,半年多了,每次看到扎布苏的断手,那碗口大的刀疤,他还是会觉得触目惊心,后悔自己没有保护好大哥。

贺兰家的毡帐,终而只剩下兄弟两人相依为命,共同操持着惨淡的营生,两个不善言辞的汉子,心慢慢越来越近,他们常常在帐前点起一把篝火,结伴喝酒烤肉,拒提往事,更不论生死。

扎布苏还是那么贴心,将烤好的肉递给特木尔:“特木尔,你想成亲吗?要不要大哥帮你找一个合适的姑娘。”

特木尔连连摇头:“我的心不在那件事上,上一个女人已经把我伤得够惨了。”

惨伤的、难以愈合的心,扎布苏也有一颗,他太懂那种沉溺在痛苦余韵中的感受,从此不再婆婆妈妈地提这些嫁娶之事。

冬天到了,奥云达来也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孩子,朝鲁格外宝贝自己的第一个女儿,取名为塔娜,意为珍珠,他早已不是从前的荒唐浪子,日夜守在妻女身边,还让扎布苏和特木尔做塔娜的义父。

扎布苏和特木尔带着新鲜牛乳探望产后的奥云达来,她坐在床上,头上包着厚重的帕子,举止透出已为人母的稳重。扎布苏不由得想到托娅,那个动如脱兔的女孩子,转眼变成了母亲,该是什么样的模样,又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她会不会不习惯,会不会想念自由?

扎布苏由衷地为这温暖的一家感到高兴,拍了拍朝鲁的肩:“朝鲁,我怎么也没想到,你会成为这样的一个好父亲。”

朝鲁摇了摇头:“那是因为达来是个好女人,凡是个男人都想对她好的,哎,我觉得有时候,一旦你有了羁绊,有了血脉,就会很恐慌,开始相信天神这家伙,常常害怕自己从前做过的错事会变成报应。”

扎布苏欣慰地说道:“把那件事忘了吧,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天神会祝福你的。”

特木尔根本不知道两人说的就是当年震惊整个敕勒川的伊莲娜之死,他忽然涨红了脸,插嘴道:“朝鲁大哥,都兰在那边怎么样了?”

朝鲁笑着说道:“是富贵的,都兰给我写信说,他们家的挂毯都是金线做的!”

这不是特木尔想要的答案,但是他仿佛知道了都兰的处境——富贵的、但不快乐的生活。

塔娜本在摇篮里熟睡,却忽然大哭起来,朝鲁连忙把她抱起来,一边扮鬼脸,一边唱曲子,一番施展,还是没能让她安静下来,扎布苏瞧着那小小的孩子,忽说:“我来吧,托娅小时候也爱哭,我一抱她就不哭了。”

朝鲁把孩子递给他,扎布苏闻到一股淡淡的奶香,小塔娜有一双明亮的眼眸,他心里一阵柔软,记忆又回到了往昔一个人照料一对孪生弟妹的日子,不禁热烈盈眶,他左右悠荡着塔娜肥圆的小身子,不一会儿,果然停止了啼哭,扎布苏自豪地看着朝鲁夫妇:“你看,我的魔法还是在的。”

朝鲁看着扎布苏,忽有所触:“托娅嫁了,察玛走了,你不打算成家吗?做父亲,做丈夫,你肯定比我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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