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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四章 猎熊枪(第1页)

“这是百分百的捕杀犬,也叫狩猎犬,它特别适合在复杂环境中帮助猎人寻找猎物,然后围攻猎物防止它逃跑,还能顺着受伤猎物留下的气味找到逃跑的猎物,算是全能犬。”

“这么厉害?”洪涛看着前面走着的那4只土灰色的土狗,百思不得其解。

“猎犬大概分三种类型,一种是指示犬,它们非常灵活,视力和听力很灵敏,一般用来引导猎人去现那些小型的猎物,比如说兔子、浣熊、禽类,它们的爆力很好,但是耐力有缺陷,而且不够凶猛,不敢面对大型猎物。”哈里森一看就是山林里的老手了,背着一个半人高的登山包,腰带上还挂着4只狗的牵引绳,可是走起路来一点没压力。

“一种是寻回犬,这种猎犬嗅觉比较达,能把猎人猎获的猎物从树丛、乱石堆里找出来,更适合猎杀飞禽。”

“还有一种就是狩猎犬了,这种猎犬相对前面两种来说,算是全能猎犬了,它不仅可以现猎物,还可以追踪猎物,最主要的是它必须能独立攻击大型猎物,并有胆量和其缠斗,即使受伤也不逃跑,这样才能让猎人有时间赶上来,最终击毙大型猎物,比如熊,如果没有几只训练有素的狩猎犬,想猎获熊是很难的,而且很危险。”哈里森给洪涛这个狗盲大概普及了一下猎犬的知识,玩钓鱼和狩猎的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好为人师,他们喜欢教导那些刚入门的人一些专业知识。并以此为乐,只要是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你就敞开问,他绝不会嫌烦的。

“小洪啊。你帮我问问这位高手,他这个狗养的不错,卖不卖啊,或者它们的崽卖我也成,你老哥我在家里没事也喜欢上山搞一搞,我们那边山里有野猪,可多呢,一群一群的,可是那玩意太贼了。一枪打不死就跑没影了,我养的那几条狗都不太灵啊。”刘老板父女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了上来,他虽然不懂英语,但是他闺女懂啊,估计已经把哈里森的话翻译给他听了。

“卖狗!不、不、不!它们是猎手的家人,就算是受伤不能进山了,也会被好好照顾的,一直到死也不会卖的。”哈里森一听有人想打自己这几只狗的主意,立马急了。连说了3个no。

“那小狗呢?”洪涛琢磨着大狗不卖小狗总能卖吧。

“不是每条狗都能当狩猎犬的,光品种好没用,还得从小进行专业训练,比如经常要带它们进山熟悉环境。熟悉猎物,要喂生肉,要每天保持它们的运动量。而且一只猎犬是不成的,最少也得2、3条。我这4只狗今年5岁,是从9只狗里挑出来的。其它的狗只能追一追浣熊。”哈里森一番话,直接把刘老板买狗的希望给打消了,这玩意也太复杂了,不是一般人能玩的,二班的也够呛。

“这支枪是帕维特意给你准备的,也不知道你给那个胖子什么好处了,他这支枪平时不让别人用,却舍得拿出来给你用。枪是好枪,可惜没遇到好主人。”哈里森别看长着一张冷酷的脸,说起他感兴趣的话题也是个话痨。

“帕维,谢谢啦!”洪涛从哈里森手中接过那支一直装载袋子里的枪,高举着向后面的胖子致意。

“那是我的宝贝,你可得小心爱护啊。”胖子帕维把手放到胸口,万分心痛的回应着。

“我能打开看看吗?”洪涛很想看看胖子的宝贝是啥摸样,会不会像帕维的身材一样。

“打开吧,枪里没子弹,不过回去之后你得负责保养,有一丝伤痕我就把你塞到冰窟窿里去。”帕维挥舞着他拿的那把双筒猎枪,和他的身材一比,原本挺笨重的猎枪就像一根小树枝。

“哎呦。。。帕维,你还挺前卫啊,我怎么看着像工艺品啊。”洪涛解开枪套,从包裹的软皮子中把枪抽出来。

这把枪看着很简单,一根长长的枪管银光闪闪,前面略细呈圆形,后面变粗呈六棱形,枪管下面是枪身,黑色的工程塑料类材质,一直延伸到枪托都是一个整体,枪机和护套同枪管颜色一样,都是银色的,看上去很精致,一点都不像胖子帕维的形象。

“只要你瞄准了,它能把熊打个对穿,不信你问哈里森,前提是你得瞄的准。”帕维不屑的撇了撇嘴,在他看来,洪涛就是一个大棒槌,好枪给他用有点糟蹋了。

“这是勃朗宁的x-波1t3o-o6,不锈钢款的,属于大威力步枪,专门猎杀熊、鹿一类的大型动物,不过后座力有点大,你看帕维还挺照顾你,专门给你在枪托后面弄了一块软垫,能减很多后坐力的。”哈里森指了指枪托后面。

“我试试啊,没子弹吧?”洪涛本来看不大上这个步枪,先它太简单了,和自己想象中的那种类似狙击枪的武器形象相差太远;其次一看那个大圆头枪栓洪涛就明白了,这是一支纯粹的步枪,也就是说打一枪就得拉一下枪栓来上弹,别说连射了,半自动都不是。

不过当把枪托顶在肩窝里,端起沉沉的枪身时,洪涛还是明显感觉到了这支枪和以前他在打靶场摸过的那些长枪有明显的不同,具体哪里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一种很有质感的样子。

“为什么不用自动步枪打猎啊?”洪涛还是怀念那些能点射能连的步枪,那些枪不但重量轻,火力密集,而且操控很容易,对于洪涛这种用枪棒槌来说是最合适的武器。

“那些东西就是玩具,大不了熊的,子弹威力太小了,而且受了伤的熊是最危险的动物,它能在几秒钟之内就冲到你面前,就算你能把一弹匣子弹都打到它身体里,也阻止不了它把你撕碎,你没有尝试过所以不能理解,动物的生命力非常强悍,小口径子弹对于它们来说并不适用。”哈里森说的东西洪涛能理解,但是不能全信,他想不明白,一梭子1o、15甚至3o子弹还打不死一头熊?难道熊的身上不是肉长的?

“小洪啊,哈里森说的有道理,我年轻的时候打过野猪,结果2枪都没打死,我站的位置也不对,结果让野猪给撞翻了,现在我大腿上还有这么长一个疤呢,医生说差一点就把大动脉给挑破了。熊我没遇见过,但是猎手都知道一句话,一熊二猪三老虎,你知道啥意思不?”刘老板听洪涛他们聊天听过瘾了,一直都让他闺女给翻译着,得到机会坚决插话,毫不迟疑。

“凶猛程度的排名呗。”洪涛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错了,这是说它们受伤后的危险程度,你知道那只被我打伤的野猪最终伤到哪里了吗?”刘老板现在也成了行家,不知道他是不是再编故事。

“哪里?”洪涛琢磨着,肯定是您枪法不好,没打中要害呗,这还用问?

“两枪都打中了身体,最后那头猪还是死了,拖回来一开膛,里面的内脏都被打烂了,心脏上都有伤,可就这样,它楞是追了我1oo多米,然后又跑了好几百米,你琢磨吧。”

“吹吧。。。刘哥,你就是欺负我不会打猎,跟他们老外一起忽悠我,给我一支那个叫啥的来着。。。?名字我忘了,就那种突击步枪,来个3o的弹匣,什么熊过来,我也给它打成筛子。”洪涛听完刘老板的话,嘴都快撇到后脑勺上去了,他可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想和忽悠小孩一样忽悠咱?姥姥,除非让他亲眼看见,否则说出大天来也不信啊。(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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