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还要说话,刚漏了一个音儿就被“女人”截了,他站起身,长裙旖旎,消尖的下颌像是一件珍贵且易碎的艺术品。
“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他向斯文男人摇头,然后转身看向秦三,忽然迈出脚步,银色的高跟鞋在地上留下轻轻的扣响,一下一下像是逼近的战鼓。
他倾身靠向秦三,在他耳边呼气,红唇轻启:“既然你这么想当我男人,想和我睡,那我换了男装,摘了假发咱俩睡一回?如果你还能行,我就跟你。”
秦三瞳孔骤然缩紧,忽的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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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更,我现在接着写。哦,对了,我第一次写女装大佬,有点小兴奋哈哈
第55章错乱的交集
新发镇地界儿不大,人员却混杂,流动人口也多,清晨旱厕外排队蹲坑的人今天与明天很少会是同一拨人。
方书玉与秦三虽同住在这个镇子上,却似两条平行线一样一直没有交集。一个谨言慎行、循规蹈矩,一个浪荡无状、没心没肺,不曾见过面想想也正常。
方书玉有时会想,若不是那天秦三进错了酒吧,若不是他恰巧贪杯,他与秦三可能永远不会有交集。即便哪个时刻,他们在陈旧的街头擦肩而过,熙攘的人流、俗尘的喧嚣中,他们谁也不会为谁多停留一步,或许只有吹过了你又经过了我的晚风,才是我们联结过的唯一证明。
方书玉每日六点半起床,给方斐做了早饭,便要准备小饭桌的食材。他先去菜市场买菜,再去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转转,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时光,一手拎着菜篮子,一手翻几页书,如果能遇到一段自己喜欢的文字,他便能开心一整天。
九点一刻,他从书店出来步行回家,所行之路的尽头曾经连着新发镇的殡仪馆。如今殡仪馆搬走了,周边的殡葬生意却形成聚集效应留了下来,路旁摆满了纸扎的牛马和童子,黄白纸钱更是摞得有半人高。
低矮的门脸中夹杂着一个花圈铺子,不同于黄白纸钱,这家门口摆放着黄白菊花。
可不知哪日,铺子换了老板,一个形容枯槁得与纸人无异的老妇。她总是弯着脊背,看人的时候目光失焦,给人一种她在盯着你的身后看的错觉,让人心头发毛。
也是从那时候起,装着黄白菊花的水桶内,常常会丢几支与整条街氛围极其不符的艳丽花枝进去,有时是玫瑰,有时是月季。
方书玉路过的时候,总会在这一家停一脚,丢下一点点钱,带走一两支娇艳的花朵。
那花被精心修剪后,放入了最偏的角落,每每都于无人处独自盛开,正如方书玉一样。
没错,方书玉有着不同常人的嗜好,女装。
方书玉是孤儿,在襁褓之中便被父母遗弃在了福利院门口。因为没享受过正常的天伦之情,所以他也不觉得自己生而不幸,福利院遮风避雨、吃喝不愁,就是秉着节俭的原则,小孩子会捡穿大孩子的旧衣。
方书玉自小便白皙漂亮,身材又细弱,偶尔一些较为中性的女装也会分到他的手中。福利院中没人会嘲笑别人的穿着,别人捐什么便穿什么,院里发什么便用什么,比较正式的着装也只会在领导慰问和家庭认养时派上用场。
被领养,是每个福利院中的孩子的终极目标。方书玉那时还小,小到还没生出自己的想法,便把别人的目标当成了自己的方向。
男孩儿不易被领养,这是福利院上下皆知的事情。买房买车,娶妻生子,领养的父母也会畏惧压力。
因而福利院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失调到晨起的卫生间,一面哀声震天,一面清清静静。
方书玉有过一次离被领养最近的机会。
四岁的孩子午间贪睡,被人叫醒才知道一对夫妻来领养孩子。胡乱套上一套淡蓝色缀着花边的衣服,方书玉匆匆跟着众人去操场列队。那衣服昨天刚刚分到手,保育员还未来得及拆去花边。
干净白皙的方书玉在一群淘小子中极为显眼,夫妻眉开眼笑,女人更是他在脸颊上用力嘬了几口。
一切看似皆大欢喜,直到夫妻听到方书玉是男孩。
扒着门缝,小小的方书玉听到了那对夫妻的决绝:“我们想领养个女孩,如果这回没有合适的,那就等等再说。”
门被骤然打开了,方书玉吓得向后一躲,男人仅投来一个眼神,女人则是满脸可惜“唉”了一声。
直到现在,方书玉还记得那条长长的走廊,男人和女人向光亮的地方一步一步走去,那里连接着这世上最美好的地方——家。
不知怎的,自此之后方书玉便喜欢上了女装,鲜嫩的、柔软的、漂亮的,触之便能感觉到幸福滋味,像是能够弥补遗憾和缺失一样,让自己在这暗淡的人生中生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今天的菜式简单,方书玉空出了半个小时。这让他有点不适,单调乏味如他,并不善于处理这样的闲散时间,尤其是在心绪烦乱的当下。
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狭小的院子里,他随手翻弄自己晒得豆角丝。管不住的心思像晨曦的霞光一样破壁而出,让他脸上带上轻愁。
那日“六斤”之中,秦三的眼神太过烫人,赞美太过直白,不同于其他搭讪者隐晦的试探,方书玉仿佛能看到他用力摇晃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