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裴玉嚼着微带土腥味的油渣,只觉得人生是套杯具。
明年一定要养猪!阉了的那种!
宋恒也有点食不知味,他前世什么好吃的难吃的没吃过,这猪肉真真是没吃过的难吃!
以前倒是听说过,猪肉带腥臭味,只有贱民才吃。
而他听到这话时已是位高权重,鹿肉,牛肉,什么好肉没有,哪里会吃贱民才吃的猪肉。
哪怕在侯府里苟延残喘的那些年,他也是没见过猪肉的。
而如今老百姓已不再被称为贱民,这猪肉却还是一如传闻般难吃。
在座的估计也就裴玉和宋恒吃的不大开心,其他人都是吃的满嘴流油的,就是宋明智也没有什么异色,大概是吃的惯吧。
到不是说其他人吃不出腥味,而是其他人没吃过更好吃的也就没的对比。
何况这油渣已经没什么味了,和炖肉炒肉什么的比起来,可好太多了,只要吃上几口就能忽视的。
只不过裴玉和宋恒无法从奢入简,对他们来说那若有似无的腥味根本难以忽视。
吃了饭,裴玉先给两孩子洗簌,安排好两孩子睡觉自己才去洗漱。
两孩子在族长家还算过得不错,身上没有太邋遢,但也洗的挺费劲的。
野花本来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敢反抗。
裴玉看到小姑娘瘦嘎嘎的小身子,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特别是野花背上的伤痕,伤好了,却留了疤,巴掌长的条痕。
虽然这疤痕会随着年岁渐渐淡化,看着也不会狰狞,但终究是留疤了。这时代疤痕对女子而言是天大的伤害了,有疤痕在身,很难寻到好夫家。
回到主屋,裴玉倒头就睡,没问宋恒银子的事情,也没问两孩子的事情,她实在是累了。
宋恒无奈的看了一眼,看来他还得更加努力,媳妇问都不问他一句。
第二日一早,族长家的二小子来喊人,让宋恒去宗祠一趟,说是族里有大事。
裴玉也不奇怪,想着应该是去和旁支扯皮,毕竟两孩子出族的事情还没办下来呢。
“娘,您都不关心关心您儿子我吗?”宋明智摆着委屈脸,看着给两个小人儿比划身量的亲娘。
裴玉头也没抬,记好了尺寸才道:“娘的好儿子呀,快带着弟弟妹妹去玩吧,娘要忙着做衣裳,昂,好好带着弟弟妹妹。”
宋明智抿抿唇,看着眼前的一大一小,默默叹了口气:“走,四哥带你们去后院喂鸡。”
娘果然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之前还叫他小心肝的!
虽然刚开始很不习惯娘的亲昵和改变,也不免猜忌和怀疑,可他心里是欢喜的。
他喜欢娘摸他的头,捏他的脸,亲昵的唤他,更喜欢娘夸他时骄傲的神情。
这样的母子温情上辈子他没有体会过,但心里一直都渴望着,哪怕心中怀疑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