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喘着粗气还想再爬起来,漆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额头。
“啪嗒”一声,子弹上了膛。
林厌咽了咽口水,吞下嗓子眼里的血腥味,平复着呼吸。
“你输了。”
刘志缓缓阖上了眼睛,却没听到枪响,睁开眼的时候,林厌把枪扔在了床头柜上。
“你不杀我?”他的眼底有一丝诧异。
“你刚刚不也没举报我,一码归一码,扯平了。”林厌哆嗦着指尖划亮火柴,点了一根烟,剧烈咳了几声才慢慢觉得好些。
“我现在可以去。”
“晚了。”她坐在床边抽烟,居高临下看着他。
“过了那个时间,抓不到现行,顶爷多疑,未必信,搞不好还会抓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骚。”
刘志咬牙,眼眶有点红:“你、你究竟干嘛去了?有没有……背叛我们?”
他问这话的时候,林厌微微恍了一下神,卧底的这段日子,她见识了血腥、死亡、阴谋、权利、金钱和毒品,也享受了作为一个黑社会老大所拥有的一切。
小弟的拥戴,生杀予夺的快感,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里。
有很多个瞬间,霓虹闪烁的瞬间,捧起一叠钞票扔上天的瞬间,他们尊称她为“红姐”的瞬间,拿枪顶着别人额头的瞬间,振臂一呼山呼海啸的瞬间。
她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名警方卧底最后为什么会变成了双面间谍。
是人都有欲望,她也不例外。
林厌之所以能将裴锦红演得这么出神入化,大概是因为本质上她们是一类人,一样的心狠手辣,一样的阴险狡诈,诡谲多变。
不同的是,林厌的身上系着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线的那端捏在一个名为宋余杭的女人手上,于是欲望之余,多了底线。
陈初南让她明白爱,宋余杭教会她如何去爱。
就是这一点微薄的爱,支撑着她在泥泞里继续跌跌撞撞走下去。
林厌笑了笑,冲他伸出手。
“这个问题你以后会明白的,人最重要的不是忠于谁,而是永远不背叛自己的内心。”
“这么做,值得吗?”
“值得。”
“不后悔?”
林厌摇头:“不后悔。”
刘志看着她指尖的香烟明明灭灭,像极了自己还未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
他咬牙,还是不死心,再一次问她。
“究竟是……为了什么?”
林厌看着远方,从窗户里亮起来的那一丁点儿晨光。
“你有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刘志被她这话弄的有一些无厘头,想了想,才道:“有,想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