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她的是一阵细碎的脚步声,院门又阖上了。
林厌持枪转身,猛地一怔,手就开始发抖。
林舸穿着长西装,戴了一副秀气的金丝眼镜,手里拿着那把长狙击步枪,枪口拄在地上,眼神是温和柔软的,向她伸出了手。
“厌厌,到我这儿来,哥带你走,现在没有人能阻止我们在一起了。”
林厌往后退了一步,眼睛里的血丝就没散去过,看上去冷艳极了。
“你一直在这里?”
林舸点头:“对。”
“刘志是你杀的?”
“刘志?他是谁?”
林厌咬牙,眼里蓦地迸出一抹愤恨。
林舸目光挪到了一旁穿着白衬衣的尸体上。
“哦,是他啊,杀就杀了吧,一个喽啰而已,况且,也对你心怀不轨不是吗?”
林厌眼底迅速攒起了泪花:“他是我朋友,不是什么小喽啰!”
林舸嗤笑一声,把枪背上身,坚定地往前挪了一步,向她伸手。
“好了,那不重要,听哥的话,跟我一起走吧。”
他步步逼近,林厌一直往后退着,直到后背撞上了停放在院内废弃的面包车上,退无可退。
“你既然一直在这里,为什么……”林厌咬牙切齿,痛彻心扉。
“要眼睁睁地看着……”
林又元走投无路,最后开枪自杀啊。
“那明明也是你的叔叔不是吗?”
林舸一脚把躺在路中央的林又元的尸体踢开,唇角浮起一丝讽刺的笑意。
“就是这位旁人眼里乐善好施的企业家,好父亲,好叔叔……”
他蓦地咬重了字眼。
“你可知他才是害得我家破人亡的凶手,还和我妈搅合在一起,让我沦为了别人眼里的笑柄、野种!”
“你住嘴!别碰他!”看见他的动作,一句句话刀子一样往心上扎,林厌一阵气血翻涌,想也未想抄着拳头就扑了上去。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印象里,向来斯文俊秀从没学过武顶多只是偶尔健个身的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