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紧张写作,《大宋少年侦探》进入收官阶段。
和编辑再次通过电话,上部将于11月号刊出,下部在11月初发过去,12月号刊出,这样安排比“跨世纪”更好。
虽然是“借鉴”,但也不能完全照搬,要加进去自己的点子,自己的想法。
读者看完后,最多只是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不是愤然摔书:全是抄袭。
金田一的案子很多,质量也不算差,它的原作者是横沟正史,这人在推理小说史上和江户川乱步齐名,他的案子可借鉴的东西很多。
90年代初是金田一的时代,过几年,柯南出来,两个少年侦探在市场上纵横十余年。
有意思的是,两人都是高中二年级,所以《大宋少年侦探》的主角也是17岁,也在赶考途中,按照当今的算法也是高中生。
两个主角都有一个青梅竹马,一个叫小兰,一个叫美雪,这个人物就不方便借鉴了,杨舒力安排的是男性角色,主角的发小以及赶考路上结识的朋友。
金田一的案子有个问题,连续杀人案件比较多,不利于借鉴,而柯南案子一个人被杀的比较多,正中下怀。
案子看多了,会发现一些套路,这也是需要注意的。
比如金田一的案子,如果案子发生在学校,出场人物有老师的话,这个老师最后就是凶手,那么,在《大宋少年侦探》中,案件发生在书院,凶手是不是老师呢?
杨舒力避开这个套路,进行另外的处理。
还有一些套路,比如案子是探险、寻宝,那么活动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往往是凶手;案件发生过程中主角遇到危险,有一个人救了他一命,那么这个救命恩人往往是案子凶手;在案子的发展过程中,有人遭遇袭击受了重伤但活了下来,这人往往是凶手。
套路对作者来说其实是好处,更方便借鉴,比如金田一的案子有一些套路,用起来很是顺手。
在案子的发展过程中,有个身份明确的人物想陷害主角,放心,这人不会是凶手;在案子的发展过程中,有个人对案件的发生显得高兴,不一定很明显,但他心里幸灾乐祸,放心,这人不是凶手;在案件的发展过程中,有个人行为举止让读者生厌,这人也不是凶手。
相比之下,从欧美电视剧借鉴来的案子套路少一些,而且国内接触到的人也更少,这些案子糅合在一起,就很少有人能识破这部作品的奥秘了。
再过几年,国内也能没有限制地接触到金田一、柯南等作品,有些记忆力特别好的读者可能会想起《大宋少年侦探》,觉得这案子好像在哪见过……
没关系,时过境迁,该火的已经化为灰烬,该赚的已经落入钱袋,没有人浪费精力追究这些事。
星期四晚上,秦华玉做了一盆麻辣水煮牛肉,喊薛琪过来吃。
上次的购物活动对薛琪刺激比较大,这么多天了,他还在提那事,说那件夹克衫买得有点失误。
星期一他穿着新夹克去学校了,感觉确实不错,很潇洒,很精神。
可惜那天降温,他冷得够呛,到了下午,清鼻涕直流。
回家后,只好把夹克放进衣柜,穿上棉衣,他说还是向文娅厉害,买了件羽绒服——
杨舒力很想告诉他,人家是给她妈买的,还加一双皮鞋,你薛琪呢,所有的东西都是给自己买的。
算了,薛琪全给自己买,好像没什么不对,向文娅给她妈和弟弟买,又怎么评价呢?当时自己是不大满意的。
这件事体现出的价值观,要说的话一时半会说不清楚。
星期五晚上,杨舒力和锦城的相机卖家通了一次电话,说他明天上午坐大巴车到锦城,如果相机没有问题,他会购买。
卖家问清杨舒力到站位置,表示他可以带着相机到汽车北站和杨舒力会面,这样双方各走一段路,也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