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了一会儿,陆子期轻轻吻了吻宋小花的额头:“遥遥,你虽跟我入了这深宅大院,我却并不想太过束缚于你。你为了我而甘愿禁足在小小的院落,我又怎能不让你去看广阔的天地。过两日我得了闲暇,便会与你一起游游这繁华京都。以后,若闷了想出府,跟下人交代一声,让晓烟或者听弦跟着伺候也就是了。”
似笑非笑扬脸看着他:“你对我这么放心啊?就不怕你貌美如花的娘子惹上什么风流债,跟别人跑了?”
“你如果要跑,之前的半年早就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了。况且,若是连自己的妻子都拴不住,我陆子期未免也太过无能!”
撇撇嘴:“臭美!”旋即展颜:“我还就爱你这幅牛气哄哄的臭美德性!”
宋小花总结了一下,她男人身上有两点兽性越来越明显了:狡诈狐狸和腹黑狼。
作者有话要说:听弦的感情态度基本上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但又不是那么的偏执,我觉得应该是一种更理性,更不会给别人造成负担,同时也是对自己更加负责的方式。
嗯,总之我还是比较欣赏滴~
第六十四章一只醉猫
碧空如洗,骄阳高悬。
此时,熙熙攘攘的汴梁街头正有两个锦服华饰的公子哥儿颇为引人注目——
一个高些,一个矮些。一个挺拔,一个瘦小。一个气度轩昂,一个机灵外露。一个剑眉朗目,一个眉清目秀。
两人并肩而行,看上去很是……亲昵。
宋小花兴致盎然,在重重高墙内闷了两个月可算重见天日的她一路上蹦蹦跳跳大呼小叫,几乎每到一个摊头都要停下来看一看挑一挑。虽然才逛完不到两条街,不过,却似乎已经把半个汴梁城的眼球都吸引了个遍。
陆子期真的很后悔,后悔出门的时候为什么不带把足以能将整张脸都给遮起来的大扇子。但最最后悔的是,干嘛答应宋小花穿着男装跟自己出门。
这下子好了,估计明天全城的人都会知道,陆家二公子,好男色……
看着因为之前四处游历时便经常女扮男装乃至于举手投足完全看不出丝毫脂粉气的宋小花,陆子期无语凝噎……
“冬青你瞧,这泥人多有趣啊!”
宋小花亲亲热热挽住他的手臂,满面兴奋跳到一个捏泥人的摊头前:“老板,能不能按照我俩的模样,给捏一对?”
一直笑呵呵只见牙不见眼的老板,难得露出了两颗闪烁着惊讶的眼珠子,将面前亲密无间的两个富家公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明白地又笑眯了眼:“没问题没问题,就是照这个姿势对不?”
把脑袋往身边已然僵硬的肩头一靠:“这样!”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