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怀远咬牙切齿,他更加后悔了。
他真的应该去县城直接掳一个私塾先生回来,本就是土匪讲什么文质彬彬。
哼,他讲礼貌了,可是掳上来的是什么人。
不管顾怀远再怎么不愿,笙歌都拿到了五百文,另一半月末结。
走路太浪会闪腰:即兴采访主播,拿到第一笔工钱感觉如何?
主播:天格外蓝,空气格外清新,阳光格外明媚,钱格外少……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一对逗比,求带走。
夜帝:大乱已至,天象大变,混乱不堪,何来天格外蓝。
我是个神棍:弱弱的小透明偷偷说一句,大佬,您抢了我的台词。
主播:……
笙歌就是一句玩笑话,不要这么正经好不好。
笙歌自知这是乱世,曾经作为猪八戒,她对天象是有一些感知的。
看起来蔚蓝如海的天空实际上常年蒙着一层灰白色的雾气,她怎么可能不知呢。
乱世之下,朝不保夕。
所以笙歌对于这个任务从来都没有掉以轻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要相信神棍的卦象,定然会逢凶化吉的。
笙歌没有回答,天意这种东西神乎其神,与其寄希望于天意,倒不如强大自。
好运气总是自己赋予的。
笙歌脚步沉稳的回到山谷,拿着温的毛巾为阿毛擦擦脸顺带让他漱口之后,喂了他一些流食。
“阿娘,阿毛也想学写字。”
阿毛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就好似上好的黑珍让人萌到心里。
阿毛这么好看,她为什么就是个糟老婆子呢?
难不成贺老六是个养在深山无人知的美男子?
“阿毛为什么想学写字呢?”
笙歌替阿毛掖掖被角,低头在阿毛的额头轻轻亲了一下才问道。
“学会写字阿毛就能照顾阿娘了,阿娘就再也不用给人劈柴扛沙包了。”
也许真的是穷人家里的孩子早当家,这样乖巧的阿毛让人怜惜不已。
“阿娘,我一直以为你只会绣好看的花儿,没想到还会写字呢。”
阿毛一脸的骄傲,眼睛发亮看着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