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alcalldan,that’swhatostpeoplecall”(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