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松开手,擦掉眼泪,转身离开。
见她离开,顾斯白没有开口挽留。
他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
他所想听的那句话,她根本就不会说出口。
但凡她有勇气说出那三个字,他势必会将她拦下,余生再不放手!
……
忍着心痛,目视唐嘉千离开,回到浴室拿了毛巾擦头发,刚擦一下就心烦意乱的将毛巾扔掉!
“特么的!”
一拳捶在墙壁上,手背破皮流出血。
他要用疼痛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追上去!
因为乞求来的爱情根本不会长久。
回到卧室,余光扫视到行李箱里厚厚的笔记本,封面用各种颜色画了一道彩虹,彩虹下是一个闭着眼睛戴帽子的小女孩,明显是画上去的。
这是什么?
他不记得自己行李箱里有这个?
走过去弯身将笔记本拿到手里,满心疑惑的翻开页面,看到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大头贴,照片上的女孩笑容灿烂,双眼都眯了起来,虽然是学生头,脸还有些圆,但顾斯白还是一眼认出,照片中的女孩就是唐嘉千。
再翻了一页,看到上面清秀的字迹:
2012年8月21日,法国巴黎。
今年我23岁,也是我终于毕业,开始走向社会的一年,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养成写日记的习惯了,因为我要用日记记录自己的成长。
……
后面的内容顾斯白粗略扫了眼,确定是唐嘉千的日记本后,立刻合上,准备打电话给秦奋,让他给唐嘉千送回去。
刚合上他就又皱起了眉。
唐嘉千的日记本怎么会在自己的行李箱里?
不可能是唐嘉千放的,那会是谁?
突然想起临行前儿子提醒的话,“爸爸!我有给你一个超级大的惊喜,你看到后肯定会夸你儿子我聪明的!”
难道是小瑾放进来的?
这个小家伙怎么会把唐嘉千的日记本放进来?
这次,带着疑惑的顾斯白干脆往后翻了几页,发现日期并没有连接上,从八月直接跳到了12月。
这一页写道:
2012年12月22日,北城。
事实证明,我是一个什么都坚持不下去的女人,写个日记都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看来我是坚持不了太久了,但是没关系,那就用来记录大事件吧!
嗯,怎么说呢?今天的大事件就是,长这么大以来,我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还是暗恋。
其实我觉得我长得也不丑,但是没办法,谁让那个男人那么优秀呢?很多女人都在他屁股后面跟着,一个个的还都比我漂亮,我不敢告白,所以只能暗恋。
当然,既然是暗恋,当然不能被其他人知道,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偷偷写下来。
……
12年12月?
那不是他们认识的时间段?
继续往下翻,已经是2013年2月。
“今天下雨了,我的心情很不好,之所以不好是因为,昨晚我亲眼见到我爱的那个男人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去开房,我还傻兮兮的跟了上去,开了一间房,就在他们隔壁。
酒店的房间明明挺隔音的,但是我却听到隔壁女人不停的申吟,琅叫!可见那个男人肾是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