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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杀戮枪法(第1页)

李茂天资不好,而且干的是后勤,若是没有关系的话,终生也就只能在这个位置上呆到死了。

而且函谷关是最靠近异域的城池,若是有战争,肯定是当其冲,相对来说,战功也就比较好弄,再加上函谷关这座千古巨城,只要有一位元丹境界的强者坐镇,那么敌人就难以攻破,这一切都是因为函谷关城池下隐藏着秘密武器。

城外的黄泉路蜿蜒盘旋,直通异域沙漠,在那边有着一座大离军的斥候塔楼,丈十大小的石块堆砌而成,内部刻满符印,很是坚固。

周辰有事没事儿就往塔楼跑,他喜欢大漠那种荒凉的风景,好在大伙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屁孩,喜欢兵器,也就随他拿去练。

前世是个极限运动者,自然会许多技能,比如骑射,前世这样的机会很少,现在不一样了。周辰骑着马厩里的一匹膘肥的悍马,朝着那沙漠便直冲过去,溅起的沙尘飞扬,留下一脸灰土的站岗士兵,引得塔楼上的士兵哈哈大笑。

沙漠中的野兽也不少,但是猎杀却是不易。修炼了一个多月的周辰也才粹体后期,离粹骨还有一段距离。但是现在周辰已经能使用五石弓了,配合一定的运气,也是可以猎杀一些低级妖兽的。

周辰端正地坐在马背上,掏出弓箭,对准百米开外的一只野狼,拉满弓弦,瞄准了孤狼的脖颈,弦松开的瞬间,箭矢飞射而去,在空中直线冲击,巨大的力道直接射穿孤狼脖颈,穿插在沙地里,将孤狼死死钉在沙子中,无法动弹。

周辰满意的收起弓箭,双脚一拍马肚,胯下悍马飞奔过去,百米距离,五六秒就到了,看到地上许多血迹,这才眉头一皱,原来那头野狼在吃人的尸体,那人看样子已经死了一两天了,尸身被野兽撕咬的快要差不多了。只是他腐烂的右手似乎紧紧攥着什么东西,有些反光。

周辰下马一看,是一面巴掌大的古朴镜子,朴实无华,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不过一想到自己可能用得着,便把镜子收进怀中,至于尸体,周辰则是摇了摇头,都成这幅模样了,怕是没有什么必要埋了,自然不会打算去管。

转身一把抄起狼尸,便翻身上马,骑在马上,四处骑乘,想要继续狩猎一些。

至于这头野狼吃没吃死尸,周辰并不在意,只要把内脏以及狼头扔了就是,这样的事儿,他前世参加一些生存挑战的时候,没少做。

沿途周辰还本来还想试着远距离射一些妖兽回去加餐的,可惜运气没有那么好,每次都差了一点距离。

眼看天色渐暗,便催马往函谷关赶去。

回到函谷关,现守城兵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李茂看见周辰,便走过来牵马,说道:“小辰,赶紧去吃饭,晚上还要加练呢!”

周辰托起狼尸便挤到许畏的身旁坐下,随手拿起刀,便把狼尸内脏连同狼头刮出丢在木框里,旁边一士兵见状,舀过一瓢水,将剥过皮的狼尸洗了一番,再由周辰将狼尸分成大小不一的肉块,用木棍穿透,置于火上炙烤。

“兄弟,来,整酒喝!”坐在旁边的一个青年,拍了拍周辰的肩膀,从一个士兵手里接过酒壶,递了过来。

这个青年叫许放,跟许畏同出一族,是他的宗亲侄子,和许放一起来的还有很多族人,唯独许放得到许畏的赏识,他勤奋刻苦又聪明,很得许畏的喜爱,而且擅长交际,为人热心肠,整个函谷关的士兵,没有人不喜欢他,周辰也不例外。

周辰不客气的接过酒壶就往嘴里灌,咕咚咕咚几口下去,酒壶便轻了一半,他用手拭去嘴角的酒水,笑道:“果然当兵强,有酒有肉又有钱。”

许畏闻言,咧嘴大笑,道:“你小子以为当兵差?我告诉你,我们大离征兵都是有许多条件的,不是谁想来就能来的!”

周辰闻言,没有反驳,的确,在这个世界当兵,比在华夏任何一个古代当兵都要强,同样是卖命,但至少在大离,还能有吃有喝有钱,最重要的是,军队有诸多武学,皆是强大无比,甚至连大离皇族的武学,军队也有,如此开放的武学氛围,自然吸引了许多寒门子弟入伍。

军队的晚饭是在荤段子和行酒令中度过的,狼肉吃的人不多,想来是肉质实在比不上牛肉,不多好在士兵多,还是一人分吃一点,将狼肉分吃干净。

晚饭散去,守城的士兵已经换班站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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