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逃入沙漠里的部落,共有五部,其各族老小,大约十二万人,战士约三万人。考虑到,沙漠里的绿洲和水源地十分有限,容不下太多的人。随军参议司认为,我军只须出两万骑兵,即可将其全面歼灭。”
“我军骑兵的标准装备,骑弓一,步弓一,战刀一,短刀一,袖弩一,小标枪三支,小盾一面,战马三匹,骆驼一匹。水囊7只,干粮为二十日的烙饼,备用的羊肉干四斤,防晒头巾和白袍两套……”
作战装备和行军装备,洋洋大观,可谓是应有尽有,李中易满意的直点头。
如此超豪华的武备,齐全的后勤物资,一人三马的机动力,加上充足的军饷,极高的荣誉感,颇有点武装到牙齿的派头了!
“根据随军参议司的判断,咱们需要派出大部兵力,提防北边的契丹人,所以,参议司的建议是,召集草原上的各部,每部出三千人,协同我汉军主力,埋伏于灵江谷中……”
李中易大为满意,夫战,未料胜,先算败,方为正道理也!
草原上的蛮子们,敢于不听话,背后没人挑唆,谁信呢?
从草原各部,抽调勇士参战,除了防备他们暗中搞鬼之外,也有让他们表态站队的意思。
以往,唐军出击的时候,往往只把蛮子们当作是替补的偏师。战胜了,还好说。一旦战败,率先反水的就这些蛮子们。
如今,李中易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出战之时,一律让协从的部落,率先对敌人发起进攻。
即使,这帮家伙临阵反水,也会因为被夹击,而损失惨重。
客观的说,李中易从来没有相信过草原上的异族人。所以,胆敢背叛他的蛮子们,到目前为止,都被杀得很惨。
远的不说,沙角部落七万人,除了女人和不高于车轮的小孩子之外,都被杀得一干二净。
蛮族,畏威而不怀德,李中易的这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再也难改。
躲进大沙漠的蛮子们,看起来有十几万人,实际上,沙漠里除了沙子和狂风之外,能有啥?
显然,有人是想把他们当作是诱饵,想骗汉军入伏尔!
派大军进入沙漠,去进攻十几万人的几个部落,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干。
但是,兵者诡道也。敌人越是疏忽大意的地方,越有可能被汉军钻了空子。
只有铁和血,才会让蛮子们的脑袋更加清醒。
“此次进兵,由宋大总管领兵进入沙漠,皇上坐镇银州,总控全局。”
李中易微微一笑,这一定是宋云祥的主意。也是,他这个皇帝,若是进了沙漠,天知道会出什么事?
“轻兵突袭就由我来代劳吧!”灵州军甲厢副都指挥使薛胜利,霍地起身,急切的想抢头功。
经过整编之后,朝廷禁军的野战力量总员额为四十万,西北方向就占了十万。
如今,各个州县的防守力量,已经全面由各地乡军接手,朝廷禁军只专注于战略打击的方向。
李中易创造性的组建了以村为单位的乡军之后,朝廷禁军也就从繁冗的地方守备事务之中,脱身出来。
通俗的说,镇压叛乱,抵御外侮,才是朝廷禁军的主要职责。
朝廷禁军职业化、正规化、集约化的好处,异常之明显。方圆五百里以内,必有一万步骑混编的精锐野战部队,枕戈待旦,时刻备战。
不夸张的说,这五百里的范围内,从叛乱发生,到大军赶来镇压,顶多只需要十天而已,打击的速度非常之快。
精锐野战部队负责打击敌军的主力,召集来的乡军,则控制道路,抓捕信使,看守俘虏,分工清晰明确。
李中易敢于限田,垄断粮食贸易,开办皇家钱庄,彻底剥夺乡绅们的特权,这一切都和各亭各村组建起来的乡军,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李中易笑了,说:“那是我的活计,都不许和我抢。”
“啊……”众将都惊呆了,皇帝居然要亲身涉险,这怎么可以呢?
“皇上,您乃万金之尊,岂容半点闪失?”宋云祥十分佩服李中易的胆量,但该劝,还必须劝。
李中易摆了摆手,说:“朕意已决,不须多言。”
这么多年以来,只要李中易下定了决心,必定是九牛拉不回。
见皇帝执意要进沙漠,宋云祥没了招,只得让随军参议司,修改作战计划。
其实,参议司早有备用作战计划。只是,进军沙漠的主帅换成了皇帝本人,制订计划的参议们,禁不住的肝儿颤了。
万一,皇帝在大沙漠里出了不可测的大事,上头追责下来,他们几个小小的参议,焉有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