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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礼尚往来(第2页)

煮饭她其实是会的。但仅限于电饭煲。

所以这会儿,张司九面对大铁锅,多少还是有点好奇。

做早饭是煮粥。

比蒸干饭容易。水开后下米,然后时不时搅动防止粘锅就行,等熬到米汤浓稠,就用勺子舀起来起来,放进陶盆里。

杨氏沉默的示范,张司九认真的看。

等着米粥熬好的时候,杨氏终于张了张口:“九娘,以后你要勤快些。”

张司九盯着红彤彤的火苗,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嗯。”

她答应得太干脆认真,反而让杨氏剩下的话说不出来了。

最后,杨氏干巴巴说了句:“以后让着你两个弟弟。”

张司九大概明白杨氏想说什么了。她抬起头,眼睛清澈而明亮:“奶奶你放心吧。我会听话的。多干活,替二婶分担。”

就算不考虑寄人篱下这个问题,也要考虑作为一家人,所有家务压在徐氏身上,是不是太不合适的问题。

杨氏叹了一口气:“九娘懂事了。”

张司九低下头去,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讨论。

说实话,她甚至都不太想和其他人聊天。毕竟已经换了人,肯定是不一样的,万一露出异样就不好了。

米粥还没煮好,徐氏已经回来了。

还顺路去将两个儿子接了回来。

徐氏大儿子张松今年刚六岁多,长得像爹,虎头虎脑的,一看就知道特别皮实。

小儿子张柏四岁多,还穿开裆裤,白白净净,脸上还有点嘟嘟肉,乖乖的坐在背篓里被背回来。

而且嘴巴很甜,看见杨氏就喊奶奶,看见张司九就喊姐姐。

张司九喜欢这样的小朋友。

徐氏进了厨房,先灌一肚子水,这才有功夫说话:“今天运气好,碰见了我娘家村里人杀猪卖,我割了一条五花肉。可肥了!那猪也不知道怎么养的,膘这么厚!”

她伸出巴掌来,四根手指头并拢,露出浓浓的羡慕。

然后她将肉从背篓里提出来。

张司九看了一眼,就被惊了一下。

嗯,真有那么厚的脂肪层。

徐氏用手比划一下:“从这里切一刀,留下来的肉,回头炖上,我们自家吃。其他的一会儿我送小南瓜去喂奶,给二壮媳妇送去。她人好,自己奶都不太够,还让咱们抱小南瓜过去吃。咱们也不能光占便宜。”

杨氏没意见,“行。你做主。”

小松咽着口水大声提议:“炖莴笋吃!我要喝三碗汤!”

小柏也亢奋:“炖莴笋!”

张司九有点难以想象,这么肥的肉炖成汤,是个什么样儿。能好吃?

不等她想象出来,杨氏又从背篓里摸了个猪脚出来,喜滋滋道:“这个猪脚用盐抹了,明天煮着吃。虽然不好吃,但也勉强有点肉味。”

张司九一愣。总觉得杨氏买这个猪脚,是因为自己。

她干脆问了:“二婶买的?”

杨氏乐呵呵道:“两个钱!我买五花肉,让卖肉的便宜搭的。”

张司九对钱有点模糊的概念:一口棺材要好几两银子,但是一只鸡才卖几十个铜钱,一千个铜钱才折算成一两银子。两个钱,的确是不算贵。怪不得杨氏这么高兴。

想了想猪脚黄豆汤,张司九是真的有点馋了:穿过来这么几天,自己就没吃过肉。白米饭都没吃过几回,虽然办丧事准备了肉菜,但那是给客人吃的,他们家自己根本不舍得吃。大多数时候都是喝米粥,吃点简单的油水煮菜。

但,杨氏会同意她来做吗?

------题外话------

生活不易,九娘叹气:小孩子没人权啊没人权~

不过有一说一,炖猪脚真的好吃的!我们那边有个卖蹄花的,一口气卖了三十多年,蹄花又软又糯,汤色雪白,好吃到念念不忘!大家明天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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