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与不敢,说得轻易,但做起来就是天与地了。
他们两个不同我,我当初选择是很决断的,义无反悔,干干脆脆,看哥一说,我就毛遂自荐了。因为我拼搏是为了报仇,我有无限的动力。但雄仔和阿根不同,他们两个没有我的包袱,他们可以慢慢地熬,不用这么拼。
如果我像他们一样轻松,我也绝对不会这么拼的,甚至我根本就不会出来混,不会过这种刀尖跳舞的生活。
其实他们会选择做这种冒险的事,很大一部分是被我忽悠的,年轻人最容易冲动了,被一个崇拜的人一忽悠,就什么都不管,赴山蹈海在所不惜了。
在古代打仗的时候,每次出战之前,就要喝一碗壮行酒,再由元帅高谈煽情一番,为的就是挑起士兵的热血,最大效果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力争取胜。
我不是元帅,更不是政委,只是一个小头目而已,为了上位,我不惜忽悠小弟冲在我面前,为我挡刀挡箭。我相信这种事情是每个头目必修的课程,就是看哥,也这么做过。特别是梁健,他更是此中高手。
“敢!”阿根眼里流露出坚定。
“有何不敢!”雄仔也咬牙发狠。
“很好,那就去吧,祝你们一战功成!”我给他们送来两把西瓜刀,然后推他们下车。
他们经验不足,并没有发现,其实这两把西瓜刀是没开锋的,根本砍不伤人。
从他们的脚步,我很清楚地能看到,他们在害怕,两条腿都在打着摆子,俯身摸着夜色慢慢前行。
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一时间倒有些痴了。
他们进去不久后,我就跟着摸过去了,在角落里藏着,东子就在我身边。
然后几分钟后,成为瓮中之鳖的雄仔和阿根就被发现了,被十个东子的手下围住了,好一顿胖揍,几乎没有什么还手之力。
以两个打十个,本来就是只有被揍的份,不过在绝对劣势情况下,雄仔和阿根反倒豁出去了,一副不要命的打法,拼着挨棍子都要反咬人家一口。
到最后,他们两个虽然是被打趴下了,但也把对方三四个人揍得不轻。也就是说,他们的战斗力都不错,平均起来能一个打三个的样子。
我出来了,他们看到我的时候,都吓傻了,完全不敢相信。
“你们看到的不是幻觉,这次的火拼是我安排的。”我蹲下身,看着一脸不可置信的两人。
“是不是觉得有种被欺骗的了不爽,很想跳起来给我来一拳?”我笑道:“你们不爽是对的,要换我,我也不爽。”
阿根比较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痛苦地望着我,咬牙道:“文哥,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
而雄仔就比较冷静一些,他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愤怒,“你是想玩我们,还是想考验我们?”他直接喊你,连文哥都不叫了。
“你觉得呢。”我反问他。
“我不知道。”他的语气有些冲了。
我不以为意,淡淡一笑,说道:“想一想,你们两个一没钱,二没势力,三没招惹我,我玩你做什么?记得我之前说的话吗,想不想出人头地。想出人头地,是要付出代价的。对,我是比你们大不了几岁,但我经历过的,远比你们多得多!我的出人头地是拿命拼回来的!对,我骗了你们,但动脑想一下,我为什么要叫这么多兄弟,花这么大功夫演这么一场戏?就他妈贪个好玩吗?呸,几把!老子才没那么傻逼!”
他们都沉默了……
我继续说:“新人二十个,我挑出你们两个,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我观察过,你们两个一个灵活,一个老实,都不错,是可造之才。文哥不会无聊到玩你们两个为乐趣的程度。起来吧,我他妈蹲都蹲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