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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患得患失(第2页)

李景珑说,“乐一乐不行?”

鸿俊哭笑不得,问:“现下怎么办?”

李景珑无奈道:“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想不了事儿,一下就变蠢了。”

鸿俊笑着说:“我想出去走走,成么?”

李景珑欣然点头,正要起身时,鸿俊却说:“我想自个出去,你独自在这儿想吧。”

李景珑不乐意,但想到哪怕两人已经在一起了,也不能终日腻在一处,天天谈情说爱,况且一恋爱起来,自己根本没脑子去想问题,只想和他说话,便不情愿道:“那你算好时辰,早点回来。“

鸿俊凑上前,亲了下他,说:“我顺便买点吃的去。”

李景珑被那么一亲,全身好半晌都像烧开的水壶一般直往外冒气儿。定下神来,又觉得自两人相处起,鸿俊竟是从最初半推半就,变得极其自然,兴许是那个梦里小时候的记忆使然,竟令他不再拘束,有种相伴多年、举案齐眉的感觉。这是他这一生里至为期待、至为向往的感情。

然而这一切又实在太美好了,美好得令李景珑有些怕,总怕自己一不是妖族,二无家世,不值得鸿俊这么待他。总怕眼下良辰美景来得太好,如繁花终有凋零时,来日又隐约有落尽之意;更怕鸿俊先前所言,隐隐带着些不祥之意。先前还做过一个梦,梦里……

李景珑患得患失地想了一会儿,又不知鸿俊去了何处,总怕他半路被蛊猿发现抓走了,然而这处并无天魔,归根到底,也不该有什么穷担心才是……

手头还有案子要破,得赶紧理清细节,设个连环套让那俩蛊猿自己钻进来……

鸿俊怎么还没回来?这都出去多久了?不对啊,茶案上这香还没烧完,不到一炷香时间?怎么感觉好久了……

鸿俊第一次来洛阳,不想与李景珑一起出来的原因是,想买个什么东西送他。从前他常羡慕书里说的那些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情侣,虽然作这《白头吟》的卓文君开头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也好不到哪儿去。若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分,也是很好的。

所以他想做个定情信物,送给李景珑。送玉送金太俗,剑穗盔甲太土,送个护身的法宝倒是不错。自己从前在曜金宫中试做过不少小玩意,大多用在了重明身上,且几乎全失败了,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做法宝还没尝试过,还得回去问裘永思。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没有长安东西市大。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

四月春风拂面,鸿俊正要进药堂配药时,忽见外头躺了个男人,不断挣扎呻吟,身上已经腐烂了,在那春日里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救命……救命……”

“活不了啦,别叫了。”

药堂里头,小二出来说,“哎!这谁家的!赶紧带回去吧!”

鸿俊于心不忍,躬身想给他把脉,里头又有大夫说:“别碰!仔细染上了!”

时近黄昏,市集上摊子渐渐地收了,鸿俊朝那人说:“你家在哪儿?”

那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甘的响声,说:“有钱,我有钱……给你钱,你救我……”说着又抬头,朝药堂里说:“大夫,我不想死,救我,我把命给你……”

夕阳西斜,莫日根穿一身粗布衣,推一辆板车,与陆许穿过小巷,往安西兵府里送酒去。

陆许说:“今天?”

莫日根有点犹豫,说:“再等一天罢。”

两人经兰陵琥珀的老板娘特兰朵介绍,接下了给安西兵府送酒的活儿,每天日落前将四十埕酒送去,供安禄山麾下将领饮用。节度使入京后,安禄山隔三岔五往宫中走动,十六抬软塌将他抬进去,朝皇帝与贵妃见个礼,便回来与一众将领吃喝。

莫日根算了下,光是长安城内这安西兵府里上下两百号人,每天就得吃掉十头羊羔十头猪,鸡、鸭、鹅,外加鹿肉、獐子、鱼等不计其数。酒更是一坛坛往里送,全部倒一个大缸里头送进宴厅里去,喝酒的人拿着个盆从中舀。

陆许说:“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府里下人都认得咱们了。”

莫日根将车推进去,采买便道:“哟,今天来得倒挺早呐!”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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