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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动手(第1页)

段一刀看着在座的两位,眼神很是复杂,有类似于希冀的憧憬,也有摇摆不定的挣扎,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隔了一层层的雨幕,也像是堆积起来厚厚的浓雾,但是,更多的确是迷茫。说实话,这种目光神色出现在段一刀身上是极为罕见的,如果有了解他的人在场的话,就一定能现,这小子心里是真的乱了,而不是伪装出来的。

“我不是不想见大家,特别是言风你,古大叔,猴子……薇、薇儿,可是……唉,怎么说呢……”

“说个屁呀!”林克现在算是彻底的丢弃了自己的身份该有的那种谈吐气度,整个就一街角的三流混混,“段大哥,你是我心仪已久的人物,也是我老妹托我翻天挖地,好不容易才找出来的,如果让她知道你出现了,又走了,你想想,先不说这对她的打击有多大,就是我也难逃责任啊!那位大小姐倒是不会什么脾气,但就是那个眼泪都能淹死一群人,你段大哥就算是救救我,好不好,就留下来吧!想从军,我林家军里所有的职位你随便挑,不想从军的话,就……就……反正是随便啦。可你来,你愿意干嘛就干嘛,这总行了吧……”

林克是越说嗓门越大,说着说着,扑棱就站了起来,手撑桌沿儿,弯下去的身子,在前探一点儿,就能跟段一刀来个无距离贴面。从口腔里呼哧出来热气,说的夸张点,连段一刀脸上的汗毛都能感觉到一股股热流滑过。由此可见,这位才谋面不久的家伙,心情激动到什么份儿上了。如果不是言风使劲的拉住他,估计整个楼子里的食客,都知道这几位是什么来头了,

到那时,甭说喝酒了,就算是吓都能吓个半死带冒烟儿。

言风费了好大一番口舌,才算是暂时劝住脸红脖子粗的少帅大人,“少爷,您先别着急,段大哥或许是有自己的原因,咱们先听听他的想法再说。”安抚好这位激动到失态地步的少爷之后,才转头看着段一刀,呵呵笑道:“段大哥,如果有什么为难之处的话,可以和我们说说吗?或许我们能帮上什么忙也说不定呢,这样,等以后见到薇儿了,她一旦问起来,我们也好有个交代不是。”

“就是,就是,难道说在别的地方还有什么人值得你牵挂不成。”

段一刀心里猛然就是一震,没错,自己之所以想离开这里的**这么强烈,除了不想搅入林家军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这里的事情既然已经告一段落了,也是时候和云家众人汇合了。特别是……雨……雨彤

想到这里,又是悚然一惊,身子也是巨震,桌下的双拳也不由得紧了又紧,难道、难道在自己的心里雨彤的份量要比薇儿重?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呆在这里就能见到牵挂已久的薇儿了,可自己的心里为什么就静不下来呢?好像是在怕!没错,就是在害怕,害怕见到薇儿之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怕薇儿察觉到自己心里另外装了一个女人,更怕远在阿斯兰的**彤在自己长时间没出现之后,会做出什么傻事来,这一点,在自己被虎卫军带走的那段时间里,就已经得到证实了。

越想心里就越乱,好像是所有的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搅和在一起了,整个身子就如同着了火似的,一个字,乱!

凳子也像是长满了尖刺一样,段一刀忽地一下站了起来,边急转身,边甩下了一句话:“什么都不要说了,等以后有机会我会回来找你们的,替我给古大叔、猴子他们带声好,还有……嗯,还有,再替我跟薇儿说声抱歉,就说……算了,说声抱歉就行了,再见,两位。”说完,就急匆匆的冲出了门外。

而此时,外面下了一天的大雨仍旧在漫天的倾泻。

目睹段一刀消失的方向,目光呆愣的惊愕了好一会儿,林克和言风两人才回过神来。

“军师怎么看?你曾经说过,如果想招揽此人,必须要以情来打动他,现在还这么认为吗?本帅的小妹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吸引力嘛!”林克细眯起来的眸子里陡然迸射出来两缕利如刀锋般的精芒,冷电乍闪乍烁。

感受着袭身的凛然气势,言风看着转瞬间就前后判若两人的林克,神态恭谨的低声道:“少帅,段大哥或许是真的有事,对少帅的招揽之意我想他是心里有数的,等等看吧……”抬头看了看林克的脸色,又慎声的接着道:“如果少帅真心想招揽此人,属下觉得还是不要太急的好,否则,恐怕会适得其反。因为属下等人虽与段大哥相聚的日子不长,但可以肯定一点的是,他绝对是世间少有的真英雄,真汉子,任何的权势对他都不会起作用的。”

“真英雄,真汉子!这个世间还存在吗?”林克鼻子里哼了一声,离座起身吩咐道:“回去。”言罢,率先朝着楼梯口走去,暗自叹了口气的言风急忙找伙计会账以后,也快步跟了下去……

……

阿斯兰,别名小王都。在伊斯坦帝国是除了王都以外最大的一座大城。地处帝国中心偏左一带,是炎洲与并州交界的大埠。繁华热闹先不说,重要的是,这里几乎是于帝国同龄,自建城以来,从未经历过战火的洗礼,这在伊斯坦帝国是很少见的。

年关岁尾,瑞雪兆丰年,天寒地冻,气候恶劣,可以说是呵气成冰。在对于浪迹天涯急于返家度岁的旅客来说,这种天气真令人气结,苦不堪言。

可是,就有一批不畏旅途风雪的人,冒着风雪浩浩荡荡进入府城,没有任何人畏惧风雪,每个人皆穿袭着锦,神气万分。一个个都像是贵官大员,当然也像是暴户,因为摆出的气势就明显地令人觉得粗俗不堪。

同时,他们佩在身上的剑器兵刃,令普通旅客心惊胆跳,一看便知不是好路数,最好像避瘟神般远避为上,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人分两批,总数四十出头,男女俱全,乱七八糟。

第一批领队落店的人,装束比较统一,清一色的土黄色皮甲,外有棉袍罩身,头戴风帽,将自己护得严严实实。

第二批到达的人中,装束就差点劲了。样式杂乱不说,而且外露的气势都不如头一批,很杂也很乱,他们那阴冷狞恶的面貌,令店伙心惊胆跳,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怠慢这些凶神恶煞。

府城阿斯兰最有名气,规模最大的客店,在大西门内的南街,提起信阳老店,这条路上的旅客大都耳熟能详,知名度远及半个帝国,各个阶层的士绅百姓当中都是耳熟能详,有口皆碑。

规规矩矩的客店,不敢过问暴客的事,两批旅客住入,明显的是同伙,因此特地替他们安排了一座独院,以免与其他的旅客生冲突。

怕事,偏偏就有事生。

第二批人二十余名男女,由三人领头,正由店伙领向独院。

前面过道末端,施施然来了一位丰神绝世,穿了狐裘的书生,身后跟着一位书童伴当与一位健壮的随从,昂阔步迎面而来。

走廊宽仅四尺,那容得下第三个人对进?

书生对迎面而来的大群男女留了心,剑眉微挑,毫无让至一旁的意思,从中间昂然直闯了去。

领路的两名店伙,肩上扛了旅客的几个行囊,一看书生不让路,心知不妙。“客官,公子爷。”一名店伙用近乎哀求的嗓音说:“对不起,借光,借光。”

书生哼了一声,站住了,当路而立,有如临风玉树,气概风标蛮像一回事。

有身分的人,对方必须卑谦地让路。公子爷是读书人,读书人就有特殊的身分,应该受到尊敬,走在街上,平民百姓就得让路。

“滚到一边去,哼”书生冒火地叱喝,说的话半点也不斯文。

两店伙的身后,跟着领头的那三个人,一女两男。女的年约三旬左右,青丝,粉腮,芙蓉面,水灵灵的桃花眼,顾盼间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勾魂夺牌的魅力。身段妖娆,虽是棉服罩体,但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凹凸有致的曲线。

走路是男先女后,女人的地位低人一等,而女人居然走在两位男爷们的前面,可知她的地位要比那两个男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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