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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部分(第3页)

所以在接触到弹丸的一瞬间,锁子甲和三角盾就失去了防护能力,弹丸肆无忌惮的侵入人体,软铅的质地使它飞快的变形膨大,在肌肉、骨骼和内脏上充分释放动能,翻滚、切割,把一切都搅得稀巴烂。

那些家世优渥的贵族骑士,身穿双层甚至三层甲胄,他们内穿皮革或者丝绸制造的软甲,外穿鳞甲,还加套一副锁子甲,自以为可以在战场上高枕无忧,孰料在霰弹的打击下盔甲纷纷崩解,人也被射出了碗口大的血洞,极快的失去了生命。

不要说人,就算是强壮的战马被霰弹命中躯干,也只能长声哀鸣着软软趴下,在几分钟里死去;正在快速奔跑的,则被弹丸的停止作用打得一个趔趄,连人带马摔个七荤八素。

可这样的战斗场面,李世贵似乎还不大满意,他一边指挥步兵射击,一边大声叫着炮班长的名字:“牛得草,你怎么搞的?”

牛得草一愣,倒是副连长许麻子吼道:“十字弓都射到咱们身上了,你还不换二号霰弹?”

炮班的士兵恍然大悟,刚才他们打得汗水直冒,只管着朝炮筒子里面塞炮弹了,却忘了这一茬。

牛得草很快的换用了二号霰弹,这是在更近距离上使用的。

它内装的弹丸比一号霰弹更细小,但数量更多,一百枚四钱重的铅弹以超音速飞出炮口,在空中织就了一张细密的火网。

一号霰弹射中人体之后发出类似啪啪的声音,汉军士兵开玩笑说听起来像一大坨鸟粪砸到地上似的,较小的二号霰弹却是噗噗的一阵轻响。

它的射击扇面角度更宽,但射击距离近加上数量更多,被它盯上的敌军往往同时挨了两三枚。

没有一号霰弹那样巨大的停止作用,也就没有盔甲崩碎的华丽场景,外表看起来,那些不幸被射中的敌人只是身体上多了几个筷子粗细的小眼,流着无伤大雅的血。

然而就在神圣同盟士兵惊骇的目光下,强壮的骑士竟软软的倒下,再也站不起来,而生命的光彩也同时溜走。

的确入射处只有筷子粗细的小眼儿,可超音速飞行的弹丸早就破坏了祭品的内脏、撕裂了血管、切断了神经中枢,把他们送上了死神的祭坛。

“手榴弹,准备”

李世贵下达命令的同时,自己也取下了一枚挂在腰间的手榴弹,手心握着冰冷的弹体,因战斗而变得火热的头脑,慢慢镇定下来——对老兵来说,步枪、刺刀、盔甲、手榴弹,都能带来极大的安全感。

手榴弹的铸铁外壳上带着纵横交错的沟槽,这是铸造时特意做成的,爆炸时火药燃气沿着沟槽把铁壳崩开,就形成了数不清的边角锐利的预制破片。

“投弹”李世贵把手榴弹尾盖旋开,用一根手指头钩进了拉环内,不紧不慢的一拉。

哧~拉环套着的磨毛铜圈与弹体内信管装着的磷、硫磺和玻璃渣子剧烈摩擦,使它们燃烧起来。

李世贵一个前跨步,右手高高扬起,将手榴弹远远扔了出去。

因为没有T。N。T为代表的高爆炸药,大汉帝国的手榴弹还在使用粒状精制黑火药,为了取得相当的爆炸威力,手榴弹就重达六百克,超过后世大部分手榴弹,不过也没有太过分,只相当于一瓶矿泉水的重量。

想到后世球迷们在出离愤怒的情况下把矿泉水瓶子扔到了中场砸人,李世贵苦练之后把手榴弹砸到四十多米远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是一堆哇哇怪叫着蜂拥而来的轻步兵,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落到了他们中间,这个铁疙瘩内部的信管燃到了头,一点火星就让内装的炸药暴跳如雷,在粉身碎骨的同时,也把铁外壳崩碎,预制破片向四面八方飞射。

铸铁外壳崩碎时形成的预制破片,边缘都极为锋利,在高速运动的加持下就像一把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如小刀切黄油那样切割人体。

距离最近的轻步兵在打击下遍体鳞伤,可怜的轻皮甲被割得体无完肤,人体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伤口,几乎变成了一只破烂不堪的烂布娃娃。

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并不孤独,攻坚英雄连的士兵们在连长指挥下一次投出了上百枚,这些手榴弹在敌军阵型中炸开,加上左右友军投出的,将神圣同盟军的前锋炸成了一片火海,硬生生把蜂拥而来的攻击大潮压下去三尺。

若是在其他任何一个战场上,神圣同盟的军队受到如此严重的损失,多半已经开始溃散奔逃了,可在维也纳郊外,有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一世的胜利弥撒在背后催动,这些狂信徒们还悍不畏死的扑向汉军。

现在不必李世贵下令,士兵们就已经把刺刀装到了枪管上,较长的刺刀加上枪管,和人差不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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