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终于赢了。法官认为报道个别地方与现实有出人,但并非严重失实,他的判决是:“只要新闻报道的内容,有在采访者当时以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判断,认为是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支撑,不是道听途说或是捏造的,那么,新闻机构就获得了法律所赋予的关于事实方面的豁免权。”
我问他:“您希望观众怎么来理解您这个判决?”
“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法治的社会是需要传媒监督的。”
我心头一热。
采访华侨公司老总时,他说服从法律判决,也可以接受媒体的“豁免权”,但他说有一个疑问:“你也是做记者的,你说说,只听了一方的言论,没有另外一方的言论,那怎么可能是一个公正的新闻呢?”我问过当时杂志社总编为什么不采访华侨公司。他说:“大多数批评报道,无论你怎么征求意见,结果都是一样。材料比较可作为证据,那就不必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全部都反映出来。”
《中国改革》被起诉时,多家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也只有对杂志社的采访,没有华侨公司的声音。
大机构在当下往往能决定一篇报道的存废,媒体当然有警惕,有同仇敌忾之心,我也是记者,听到总编拒绝交出线人来换取调解,说:“我不能放弃我的职业道德,让我下狱我就下狱。”会感到热血激沸。
但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在采访中浮了出来,我把它按下去,又浮出来——“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这不是我们自己鼓呼的价值观吗?如果实在不能采访,要不要引用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证据或背景?很本能地,我想,强力者剥夺别人的发言权,当他们的发言权也被剥夺的时候,就是对他们的惩罚,惩罚就是一种约束。
但我又想:“这样一来,我们和当初压制打击举报职工的华侨公司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我劝说自己“我们是正义的”。
可是,正义好像没什么放诸四海而皆同的标准,不管我做什么节目,我博客底下总有人留言自称正义,说“凡CCTV赞成的,我必反对”。还有次与一位美国同行谈到中国内地的一个问题,他下了一个绝对的判断,我说我去过那个地方,了解到的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打断我:“中国根本没有真正的记者。”
“真正的记者首先要给对方说话的机会。”我说。
“你们是没有信誉的一方。”
谈不下去了。
二〇〇六年,四十八岁的安娜·波莉特科夫斯卡娅被暗杀。四年之前,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位女记者进人七百多人质被绑架的莫斯科剧院,充满敬佩。车臣绑匪要求她充当与政府之间的调停人,绑匪信任她,因为她在报道中一再公开批评普京的决策给车臣造成的痛苦。
她的死亡原因至今仍有争议,普京和车臣武装都被怀疑。去世前不久,车臣武装的负责人巴萨耶夫曾约她采访自己,她拒绝了,说在人质事件后,“我已经没有任何可与他谈的,这世上没有英雄,只有受苦受难的人民”。
她是十五年来,这个国家第四十三个被暗杀的记者。当时我写了一篇博客:“杀害记者的人是想让人们恐惧——为需要真相和想要思考而感到恐惧。”有张照片是一位老妇人把白玫瑰放在她遗像面前。我写道:“俄罗斯的人民用花朵纪念她,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力量,比什么都柔弱,但比恐惧更强大。”
我被这支玫瑰深深打动。
后来遇到美国政治学者Ann,她在莫斯科待了十六年。我以钦敬口吻谈起安娜,Ann迟疑了一下,说:“我为安娜难过,但我并不赞赏她的报道。”
“为什么?”我有点意外。
“因为她的报道中观点太多,”她说,“她总是站在她认为的弱者一方简单地批评。”
我说安娜说她的原则就是“批评是记者唯一的语言”。
她摇头:“这样的报道很难客观。”
我认为她是美国人,不理解俄罗斯的记者要承受什么,“她是在一个那样的环境下,常常被迫害的人很难避免……”
她说:“但这样慢慢会变成你本来反对的人。”
她的话有道理,但我还是不忍心从这个角度去评价安娜,我做不到。朋友们讨论此事,一位是同行,说“她是我们的光荣”。
另一位反对:“说‘我’,不要说‘我们’,你的情感不代表别人的判断。”
这句话真是煞风景,但刺激了我一下。
这位说:“我最反感拿悲壮的感情开玩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