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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2页)

画第一集五十图的时候,艺术家才三十刚过,所以在画面上也觉得有一种刚猛之气,构图稍嫌突兀,所作的譬喻也都非常直接,例如在第十六页画了一只在大大的鞋底下奔逃的小虫,旁边画上三个大大的惊叹号;又好像第六十四页画主妇杀鱼,标题是〃刽子手〃,第七十六页画厨房的刀、灶,标题〃刑场〃,七十八页画一个刚打开的沙丁鱼罐头,标题是〃开棺〃等等;都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反倒令读者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反感,觉得丰子恺不像在劝人为善,而只是在一页又一页地训诫着我们,咒吧着我们似的。

而在第二、三集之中,就比较混和一点了。画面的构图比较满,线条与笔触也比较多变化,看起来比较柔和,有几张甚至很美了。夏丐尊在第二集的序上也提到这一点,他说:〃二集相距十年,子恺作风,渐近自然,和尚亦人面俱老。并共内容旨趣,前后更大有不同。初集取境,多有令人触目惊心不忍卒观者,续集则一扫凄惨罪过之场面。所表现者,皆万物自得之趣与被我之感应同情,开卷诗趣盎然,凡使阅者信不此乃观善之书,盖初集多着眼于斥妄即戒杀,续集多蛘眼于显正即护生。戒杀与护生,乃一善行之两面。戒杀是方便,护生始为究竟也。……〃

因此,一个艺术家的成长与成熟,确实是需要有充分的时间的了,假如整个社会都愿意以耐心与爱心来等待一个艺术家的逐渐形成,这个世界该有多好!

因此,在全集之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第六集,也就是最后功德圆满的那一集。一共有一百张画,与前面五集都不同的是:艺术家自己在画外加的那一条边线上注明了页次的顺序,诗文上也是,从第一页到第两百页,都是他一一加注上去的,也就是说,丰子恺预感到自己可能不能亲眼见到书的出版,于是,在那样困苦的日子里,仍然有条不紊地把一切预作了安排。他死后三年,广洽法师由新加坡到上海去祭吊他,才发现了那一份遗稿,不禁泪下。

而在这一本里,一个佛教徒的温和兹悲的心肠显现到了极点,一个艺术家的热烈天真的胸怀到了最后最高的境界,竟然与四十多年前的那一种刚猛有了极大的不同。丰子恺用充满了爱心的笔触,画出一段又一段感人的故事,每一笔每一句都如冬阳,让人从心里得到启示,得到温暧。

尤其令人深思的,是他安排在这一集上的第一张图:〃马恋其母。〃这是取自阅微草堂笔记上的一段:〃西商李盛庭买一马,极驯良。惟道逢白马,必立而注视。或望见白马,必驰而追及。后与原主人谈及,原主曰:此本白马所生,时时觅其母也。是马也,有人心焉。〃

而艺术家自己的那颗心呢?是不是也有一些恋恋不舍的东西呢?是他的童年、他的故园、还是他念念于怀的那个古老安静的中国呢?

我总觉得,人把这幅画放在第一张,一定有他的深意,因为,他的最后一张也说出了一些话,这一张是〃首尾就烹〃,取自伤心录上的一段:〃学士周豫家,尝烹鳝。见有鞠向上,以首尾就烹者。讶而剖之,腹中累累有子。物类之甘心忍痛,而护惜其子如此。〃

以恋母始,以护子终,艺术家的特意安排,不就在这里了吗?生命的一切都为了延续,艺术的最终目的应该也是为了这个。汲取上一代的精华,寄望下一代的能够知道、明白,并且再发扬光大,大我的逐渐成熟,小我的生存才有他的意义,永恒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丰子恺在一八九八年出生于浙江崇德县石门湾,十七岁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得到夏丐尊和李叔同两位老师的赏识,从此走上了艺术和文学的道路。在民国二十几年的时候,他的散文、童话、诗、漫画都得到所有中国人的喜爱,因为他的作品平易近人,所以连当时的家庭主妇和儿童都能敬他爱他喜欢他,可惜的是像我们这一代在台湾生长的中国人,对他已经不大认识了;而今天,藉着这套〃护生画集〃的出现,丰子恺的面貌与心声终于能够同时地出现在我们眼前,他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不也达到了吗?

一个春日的下午

——原来,悲愁的来源并不是因为幸福的易逝,而是因为,在幸福临近的时候没能察觉

人生也许就只是一种不断的反复。

在前一刹那,心中还充满了一种混乱与狂热,必须要痛哭一场才能宣泄出的那种悲伤与失望,于是,就在疾驰的车中,在暮色四合的高速公路上,我一个人在方向盘后泪落如雨。

那是怎样炽烈的心,怎样滚烫的泪啊!

然后,那种感觉就开始出现了,在还流着泪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已经细细致致地开始出现了。就好像在汹涌如注的瀑布之前,我们起先并不能听见其他的声音,除了隆隆的瀑声之外,我们起先什么也不能察觉。但是,站定了,听惯了之后,就会发现,有很多细微的声音其实是一直存在着的,只要我们定下心来,就可以听得见。

而我开始听见了,那是我的另一颗心,永远站在旁边,每次都用那种悲悯的微笑注视着我的那一颗心,开始出现,开始轻言慢语地来安慰我了。

是啊!世间有多少无可奈何的安排,有多少令人心碎的遇合啊!哭吧!流泪总是好的。可是,也别忘了,别忘了来细细端详你的悲伤和失望,你会从这里面看到,上苍赏赐给你的,原来是怎样清澈与美丽的一种命运。

于是,在细细地品尝着我的得和我的失的同时,我就开始微笑了,眼里却仍含着刚才的泪水。

车子离开高速公路,弯到那一个在路旁种满了新茶的小镇上,我在花店前停下车,为我自己选了一棵白色的风信子。不为什么,只为那洁白的小花瓣上停着好多细细的晶莹的水珠,只为纪念那样一个春日的下午,那样一场非常短暂却总是不断反复着的迷与悟。

很小的时候,在南京住过两年。有一次,有人给了我一块石头,圆圆润润的一小颗,乳黄色里带有一种透明的光泽,很漂亮。那年大概是五岁的我,非常喜欢它,走出走进都带着,把它叫做是〃我的宝石〃。

有天傍晚,我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天色已经很暗了,我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想把这颗石头抛出去,看看能不能把它找回来。

于是,我就把石头往我身后反抛出去了,石头就落在我身后的草丛里。奇怪的是,在抛出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开始后悔了,心里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做一件很愚笨的事,我一定找不回我的石头了。

我果然再也没能找回那颗小石头。草并不长,草坪也不算太大,可是,正如我所预知的那样,尽管我仔细翻寻了每一丛草根,搜遍了每一个它可能会在的角落,我始终没能再找回我的宝石。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自然能记得院子里那一种昏黄的暮色和那个孤独的小女孩在草丛里搜寻时的慌乱与悔恨的心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走过不少地方,经历了不少事情,看过不少石头,家里也搜集了不少美丽的或者奇怪的矿石,但是,没有一颗可以替代、可以让我忘记我在五岁时丢失的那一颗。

我总会不时地想起它来,在我心里,它的圆润和美丽实在是无法替代的了。尤其是因为过错是由我自己造成的,是我亲手把它抛弃的,所以,那样的憾恨总是无法弥补。也因此,那一颗小小的原本并不足为奇的石头,竟然真的变成了我心里的一颗宝石了。

当然,有的时候,我也知道这一种执迷本身实在是很幼雅和很可笑的。不是吗?想一想,当年的我若是能在那个傍晚找回那颗石头,在小小的五岁孩童的手中又能保留多久呢?还不是也会和那些早已被我毁坏被我丢弃的童年时的玩具一样,彻彻底底地从我的记忆里消失,一丝痕迹也不会留下来吗?事实不是就应该只是如此而已吗?

可是,就是因为那天的我始终没能把它找回来,它因此反而始终不会消失,始终停留在我的心里,变成了我心中最深处的一种模糊的憾恨,而它的形象也因为这一种憾恨的衬托反而变得更为清晰与美丽了。

因此,得与失之间,实在是不能只从表面来衡量来判断的了,不是吗?

不是吗?世间有很多事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观看的,不是吗?

就拿〃离别〃这件事来说吧。

离别在人生的种种滋味里,应该永远是裰归到悲秋与苦涩那一类里面去的。可是,如果在离别之后,却能够得到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那么,又何妨微笑地来面对这种命运呢?

让我向你道别吧,如果真有离别的时刻,如果万物真有终始,那么,让我来向你道别吧。

要怎样道别呢?尽管依依不舍,手总要有从你掌中抽出的时刻,你的掌心那样温热,可是,总要有下定决心的那一刹那吧。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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