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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一 墨渍

她的手保养得很好,触觉一定比我更为灵敏,只是,这真的是键盘上的毛刺么?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想到那个墨渍。

立冬以来,天一直阴沉沉的,隔个一两天就下雨。这样的天气持续了两周,今天才终于放晴。

雨天对于那些多愁善感的人来说也许很不错,可能他们会觉得很富有诗意,可是对于我这样的单身汉来说,晴天的感觉才好。我在办公桌前舒了舒腰,看着外面。阳光普照,那些鳞次栉比的大楼也象刚洗过一样闪着光。我的办公室是在十二楼,望下去,马路上不时有一辆汽车开过,隔着玻璃窗,也听不到声音,只能看到车影一闪即没。

我是一家新办的通俗读物杂志编辑。由于期刊号很难批,现在杂志多半是借以前的刊号再挂个名办起来的,这本杂志也一样,名字就叫《传奇大观·异闻版》。《传奇大观》是一本十几年前在地摊上出现过的短命杂志,那时这份刊社是为了在蜂拥雀起的地摊杂志中分一杯羹才办起来的,当时算办得相当好,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时常见同学偷偷摸摸地把这本封面上经常出现穿得很少的美女照片的杂志带到学校来,在厕所里看个不亦乐乎。我看过一本,里面尽是些“分尸案”、“震山神拳”之类,还时不时出现一些以当时来说相当露骨的涩情描写,大概为那时的民工和中学生文化生活丰富了不少。可是我对这杂志感觉很坏,因为我看到的一篇是可以称得上是破烂的故事,那个穷凶极恶的坏蛋在抓了美女后突然温文尔雅地一件件脱她的衣服,而且还说一些语无伦次的话,好不容易脱到了内衣,正在期待有实质性镜头时,按那时的惯例,一个大侠突然间出现,一拳把坏蛋打倒,救出了美女。

这个煞风景的大侠让我恨得牙痒痒的,而故事的文笔也糟糕之极,时不时出现一句三四十字的长句,那时我的习惯是看书时默读,虽然不发出声音,但是这样的长句还是把我憋得气都喘不过来。如果真因为一口气憋不上来昏过去被人知道的话,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是因为这样的描写血脉贲张,那样的人我可丢不起。

我写的话,也会比他写得好。那时我就很大言不惭地想。只是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连一个故事也没能写出来。而且,十几年后,这本杂志借尸还魂,而我居然成了其中的一个编辑,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

楼下又是一阵“砰砰”的敲钉子的声音。我们租的这幢写字楼分租给了七八家公司,租住楼下这一层的公司不久前刚刚倒闭,刚来的还在进行装修。一听到这种敲钉子的声音,我的头也一阵疼痛,好像我的头也成了一个木墩,那些钉子正往我脑袋里钉进去。整理了一下桌上的资料,我走了出去。

这个星期六就要出刊了,今天是周一。周末同事全都外出采风,得下午回来,只有我和另一个同事留守。说是采风,其实也就是老板请客,大家去郊外玩一天,因为我还有三万字的版面没安排好,本来我有个作者说星期六就给我,可是今天周日了他还没传给我,好在是一个市里的,在办公室里又实在呆不下去,正好去上门看看他,顺便散散步。

要编一本杂志,这些作者都必须抓在手中。由于现在的杂志采取责编制,每出一篇文章,责编有责编费好拿,因此一个好作者往往有好多人抢着要。我的这个作者叫温建国,笔名叫温克。虽然有这个男不男女不女发音困难的可笑笔名,但是他写出来的东西却很受欢迎,颇有一股诡异变态的气氛,又有一些不出格的涩情描写,因此他虽然写得比较慢,但几乎每写一篇都能顺利通过三审。

温建国也是独身,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间小平房里。这是一套独门独户的旧房子,面积虽然不大,但位于黄金地段,大概是温建国祖上传下来的。要是他把房子卖掉,娶七八个老婆都够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守在这么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也许是一直和拆迁办谈不好吧。

到了温建国的家,我走上那几级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破损了的台阶,敲了敲门,但里面没声音。也许是他出门去了,温建国虽然大多时间是埋头在家写东西,大概偶尔也会出门的。我等了一会,正想离开,门却一下开了。

看到里面的人,我第一句话想说的是“对不起,我找错人了。”因为这人憔悴已极,脸色黝黑,两眼深凹,肩胛骨也高高耸起,整个人简直象是个僵尸。上个月我还见过他一面,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这个人除了一副眼镜还有共同点,另外就完全是个陌生人了。哪知我还没出口,这人笑了笑,道:“是你啊。”

这声音仍然是温建国的。我吃了一惊,上下打量着他:“你……你是温克?”

“进来吧。”

他趿着鞋,大概一直在床上没起来,伸手让我进来。他的手原本白皙肥厚,现在却变得骨节分明,拇指上还戴着个样子很怪的戒指。我看过一本书讲古玩的书,说起古人的戒指有种是戴在拇指上的,叫作“班指”。其实这两个字该写作“扳指”,最早是古人用来拉弓的,后来才转变成装饰品。这种戒指好象国外没有,是中国特有的东西,温建国的这个班指不从哪里搞来的,是铜做的,通体都是铜绿,样子很有些怪。只是他这样的作者本来多半有些怪癖,这也不怎么意外。他一伸出手,脸上忽地跟被蛇咬了一样,左手转了转那个班指。

我跟在他身后道:“温克,你怎么了?生病了么?”

他猛地站住,扭过头来看着我:“我有病么?”

真是讳疾忌医。他这副样子,好象要是我说他生病是在咒他一样。我不敢多说了,只是道:“你脸色不太好看啊。”

他这房子有三十多平米,用薄板隔成了两部份,外间是厨房和客厅,十分昏暗。由于他的房子实在太小,这客厅顶多只能坐上四五个人,他拉过一张椅子道:“你坐吧。”

我坐了下来,从包里取出路上买的一包水果放在桌上:“温克,我想问问你,你那个小说写好了么?”

温建国也坐了下来,怕冷似地缩成一团,好象没听到我的话。我又大声道:“温克,你那个小说写完没有?这个星期六我得出刊了。”

“小说?对了,还有最后几百字,我结一下,你稍等。”

他转身走进了里面。单身男人的卧室一定很乱,我看见他站起身,刚想跟着他进去,哪知他一下把门关上了。

这门是用纸糊着竹片做的,大概是他自己新搭起来的,上回来时还没有。我向里面只扫了一眼,什么都没看到,只觉得里面黑糊糊的。温建国也许一直在睡觉,连窗帘也拉上了。他的窗帘是用遮光布做的,一点光也不透,里面连台灯也不开,只能看到电脑还有点光亮。

写作时的怪癖我也见得多了,不过我记得以前温建国每次写东西,都是一支烟,一杯茶,窗户洞开,连门也开着,有时还要在电脑里放着MP3,现在这种怪癖大概是新染上的,包括手指上那个怪模怪样的铜班指。

这扇门只是竹片做的,做得却相当严密,一丝光也不透,里面大概更象个洗相片用的暗室了。我想往门缝里看看,可是缝隙全被堵住,什么也看不到,透过薄薄的墙,只能听到他在噼啪噼啪打字的声音。

温建国出来了。他一拉开门时,我吓了一大跳,他把一张软盘放在我手上道:“就是这个。”

我拿过来放在包里,有些不安地道:“温克,你真的不要紧么?多注意休息啊。”

也许是我的错觉,方才他只进去了一会儿,我就觉得他好象又憔悴了一些。我只是顺口一说,哪知道温建国象是听到了什么可怖之极的话,叫道:“真的么?是真的么?”

他冲到门口,冲着墙上一面镜子张望。我想不到他自恋到这种程度,拍了拍他的肩道:“温克……”

他一把闪开我的手,扭过头叫道:“真的么?我是不是脸色又不好了?”

门口的光线要充足一点,这时我才发现,他手上居然拿着一盒肉红色的粉底。那种粉底是年轻女子化妆用的,温建国就算想变成河利秀也太难了点,我没想到他居然有了这个爱好。他的脸上已经上过一层粉,上得很拙劣,方才由于他一直没有正对着阳光,我都不曾发现,现在才算看到了。他的脸上,粉象石灰样刷得厚厚的,只怕连表情都快看不出来了,有一块粉底因为干结,已经龟裂开了,使得他的脸更象一个哥窑的花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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