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庸和张维还是先离开了,而后步野三人也向着凌云天的方向行去。
步野骑着红云,沈彩衣和小梳子共乘那头早前拍下来的灵兽三尾狐,度也相当不慢。
不过最开始小梳子显然在担心步野会把屏山佩要回去,吓的好久都没敢吭声,只巴望着步野把她当成一个透明人。而沈彩衣这个姑娘表面随和,内里要强,自然也不会主动向步野搭话,步野刚好又有好多事要想,所以三人一路上明显有些闷。
如此很快就过了一天,临近傍晚,三人又在一座小城中投宿下来。
由于天还亮着,小梳子就想到街上逛逛,沈彩衣自然只能陪着,而步野明明不想去,也因为职责在身非跟着不可。
小梳子就像一只活泼的小鸟,在街上一会跳到这边,一会钻到那里,反正钱就在她身上,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过这丫头还算懂事,逛了好一会才总共买了两样不值几个钱的小玩意。
步野习惯思考,看着小梳子连自家小姐也不管,只在人堆里钻来钻去忍不住想,小梳子现在这样的个性可以说是沈彩衣一手造成的,那么,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如果将来小梳子能嫁个真心疼她的人,那自然是好,可但凡对方有一点个性,不那么包容,恐怕就会争执个不断吧?而小梳子虽说在沈彩衣面前只是个小尾巴,到了夫家之后却代表着凌云天,她夫家就算有理气势上也要矮三分。她就像历史上那些皇室里出来的任性公主。和附马的生活未必就那么幸福、和谐。
沈彩衣难道就看不出来这一点?
也许这姑娘是太疼小梳子了。不忍心管束那小丫头。等小梳子再大一些,沈彩衣也许就会说了吧……
步野正这样想着,忽听小梳子兴奋地喊道:“小姐小姐,那边好多人,快去看热闹去!”
然后还不等沈彩衣说话,小梳子已经往那边跑去。
沈彩衣转回头朝步野歉然一笑,然后连忙跟了上去。
步野什么热闹没看过,是以兴趣缺缺。不过还是慢悠悠地跟了上去。
一边走着,他又一边打量着沈彩衣的背影。这个喜欢穿彩裙,着装既有个性又有气质的姑娘身材显然也是相当不错的,看起来很直溜,很清雅,就像彩色的竹子。
换在十年前,他会特别喜欢这样的女子,那完全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但是,现在的他却更加坚信越是女神,心中就越是住着一个女神经。这也有可能是因为女神更容易让人觉得反差强烈。不过无论如何,他对这样的女子感观已经再不像原来那么好。所以和这样的姑娘打交道时。他敢开玩笑,敢轻视,甚至无视。就算是这世上最娇艳的玫瑰,根也带着泥沾着土。
那边沈彩衣已经到了人群边上,正踮着脚往里看。
步野正盯着沈彩衣看着,忽见那姑娘转回头来,皱着眉,好像在示意他赶快过去。
有情况?
步野不由加快了脚步,离人群越来越近,便更加清楚地听到了从人群中传出的哭喊声。
“啊……疼死我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光天化日之下就把我一个本分人的腿打断……”一个中年男子的哭嚎声从人群里传来,让步野听的直皱眉。
一个男人当街哭喊,先他就对这男人没什么好印象,不过见沈彩衣还在往里挤着,就只好也跟了上去。
步野不动声色挤入人群,旁边的人明明没觉得他用了多大力气,但却不自觉地就向两边分开了,愣是被他一个人高马大的成年男子像是泥鳅一样挤了进去……
结果步野反而比沈彩衣更快到达人群最里面,立刻看情了情况。
这是一家名为“星罗布庄”的店面门前,围观者大致将门口和街道围成了一个半圆,半圆中间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子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倒是颇为气派,不过此时正侧躺在地上,右腿大腿中间的位置有大量血迹从裤子里渗出,八成是折了。女子则是一个兴许还不到三十的少妇,只知道半跪在那男子身边低声啜泣。那少妇颇有几分姿色,而且人看起来很温婉,确实很容易让人心生同情。
“你能不能救救他?”沈彩衣也挤进来后,立刻问步野。
步野无奈地道:“不是每个生化门青衣峰的人都会救人……”
沈彩衣有些恼怒地低声道:“这些人全是看热闹的吗,竟然连一个上前帮忙的都没有?”
“且听听他们怎么说。”步野道。
就在这时,也不知小梳子是从哪冒出来的,一下就出现在步野和沈彩衣身边,然后向两人迅道:“小姐,哥哥,我刚才听人家说,是这个布庄的老板卖布时态度不好,惹怒了一个客人,被客人打了。”
“没有了?”沈彩衣愕然道。
“我觉得这个老板也不像好人。”小梳子朝那边偷瞄了一眼,然后小声道。
然而沈彩衣的关注点却根本不是这个,做为凌云天宗主唯一的女儿,她也不知从何时起内心变得越来越是博爱,见不得人受苦难,此时她只想救人。
“我去试试。”沈彩衣还是学过一两个半吊子医道星座的,说着话就要往里走。
步野连忙伸手,一把抓住了沈彩衣的胳膊,然后道:“算了,我带了药来,还是我去吧。”
沈彩衣一心想救人,所以也没在乎步野抓她的胳膊,只道:“好。”
于是步野便走向那地上的布庄老板,半蹲下来问道:“我是大夫,用我帮你把腿接上吗?”
哭嚎了半天都没个敢答理他的。现在终于主动有人来问。那老板立刻道:“用。用,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