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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第2页)

“明允兄和子达曾经得罪过丞相大人!”宋武倒是磊落汉子,见王洵脸上带出了犹豫之色,干脆自己把话挑明。“但丞相大人早就没打算追究此事了。况且听家兄说,丞相和小内朝那几位,也不大对路!不可能指使边令诚来陷害他!”

他本意是为了弥合跟王洵等人之间的关系。不料‘小内朝’三个字,却令薛景仙眼前登时一亮。“呵呵,既然明允一时想不出来,就算了吧!咱们还是先核计核计如何躲边令诚这厮远些。否则,明允天天在此贼面前走动,难免就会又被人家盯上!”

“干脆你请明允兄护送你回京师算了!”宋武没猜到薛景仙是故意把话题往别处引,顺口接了一句。

“不成!”没等薛景仙开口,王洵已经大声否决。歉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他又赶紧笑着补充,“我当初来安西时,曾经立下誓言。不功成名就,决不东返!边令诚盯上我又怎样,我找个机会躲开他就是了。安西这么大,总不至于我走到哪,他跟到哪里去!”

注1:达坦驹岭,在今克什米尔西北境巴勒提特之北、兴都库什山米尔峰东,海拔4000余米。此地和后文中的婆勒川,都为小勃律境内险要。

第四章 社鼠 (五 下)

薛景仙是何等老辣人物,微微一琢磨,便猜到导致王洵在飞龙禁卫中无法容身的真实原因,肯定不是什么曾经得罪过杨国忠。否则,此人也不会连长安都不敢回。然而,既然对方不愿意据实相告,他也不想强人所难,点了点头,低声道:“这也倒是个不错主意。但并非长久之计。”

“真要逼到王某无处容身的话,那也只好奋力一搏了!”王洵摇了摇头,说话的语气有些悻然。想当年在长安城中招摇过市时,那些被自己欺负了的贩夫走卒是什么感觉,他向来是不屑一顾。反正对方与自己地位相差悬殊,即便有所不满,也没有力气报复。而现在,他却终于明白了这种被人如同蝼蚁般踩在脚下的滋味,真的是刻骨铭心,倘若不是念在云姨、白荇芷和紫萝三人无依无靠的份上,他几乎恨不得一头把天撞出个窟窿来,与所有陷害自己的家伙玉石俱焚。

“又何必等到那个时候”宇文至不满王洵如此委曲求全,撇着嘴低声冷笑。“要我说,干脆捡最省事的办法来,姓边的最为贪财,肯定舍不得他家中那一亩三分地。马上秋收在即,如果他回疏勒的路上不幸遇到个什么马惊之类的……”

“休要胡说!”王洵低声怒喝。“咱们已经不是可以说了话不顾后果的时候了。你哥哥可就在长安城中!”

“如果到我自己都快死的时候,哪有心思再顾旁人。”宇文至丝毫不在意自己旁边就坐着个钦差,继续咬着牙发狠。

“对啊!拼掉算了。大不了咱们也当沙盗去!”方子陵对王洵的处境感同身受,也走上前,低声附和。

“真的拼了。封节度未必能狠下心来追杀咱们!”朱五一也唯恐天下不乱,哑着嗓子跟着瞎嚷嚷。

只有宋武对王洵所经历的坎坷一无所知,心情还能继续保持平静。见众人越说越离谱,赶紧笑了笑,大声提议道:“还是别扯这些没边的了。不是还没被逼到那个份上么?薛老哥阅历比咱们多,听听他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闻听此言,众人立刻意识到当着钦差面前不该如此放肆。讪讪地收住了话头,把目光一道投向薛景仙这边来。

在座众人,论舞刀弄枪的本事,薛景仙无疑排在最末一位。然而若论揣摩人心和耍弄权谋,谁也不能出乎其右。并且此子做事向来狠辣,不光对别人,对自己也是一样。因此略做迟疑,便低声回应道:“要是躲灾么?我倒想起一个好去处。不但能让边令诚无法继续找明允的麻烦,还不耽误他谋取功名!”

众人闻听还有如此两全其美的好事儿,心头的痒痒肉立刻被勾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催促道:“快说,快说!”

“您老兄别卖关子了。真是急死我们!”

“你等还记得那个叫苏适的家伙么?就是被明允俘虏的那个什么木鹿城总管之子?”薛景仙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笑着反问。

“就是那个鲍尔勃吧。提那厮作甚?”众人眉头轻皱,没有一个人能猜出薛景仙的具体意图。

木鹿城总督之子的鲍尔勃,是当日王洵在追杀大食溃兵时遇到的俘虏。当时因为察觉到此人的家族可能有在大食和大唐双方之间骑墙之意,王洵便顺手收留了他。并且在过后郑重推荐给了封常清。然而封常清汲取了当年怛罗斯之战的教训,不再敢信任西域众部族的诺言,故而随便问了问,便又将此人丢了回来,留给王洵做日后向其家族索取赎金之用,其他事情一概不提。

此刻薛景仙全心全意想要回报王洵对自己的照顾,便又想起了这个可堪一用的俘虏。笑了笑,继续补充道:“封帅手握虎狼之师,堂堂正正列阵而战,就可以将大食兵马打得望风而溃。当然不屑于合纵连横的勾当!故而这姓苏的小家伙在他眼里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明允此刻却为孤身一人,又要躲得边老太监远远的,又不能耽误谋求前程,这姓苏的小家伙么,便可以拿来当做宝了!”

“你是说,我自己主动向封帅请缨,到葱岭之西走一遭?”王洵的心思转得甚快,被薛景仙一提醒,立刻反应了过来。

“不是走,是堂堂正正的出使。想当年,班定远,可是凭此封侯!”薛景仙微微一笑,带着几分鼓励的口吻说道。“你以大唐安西军中郎将的身份,出使葱岭以西诸国,联络河中诸国以及当年被葛逻禄隔断在外的大唐藩属,共击大食。此乃九死一生的差事,边令诚肯定不会从中作梗。而万一日后有所成,将诸国立约与大唐共同驱逐大食贼虏的文表辗转送回京师。我想朝廷那边,也没人敢贪了你这份惊天奇功!”

“嘶——”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听得众人齐齐吸了口冷气。葱岭以西的确有很多地方诸侯,一直在大唐与大食之间骑墙。然而比起大唐的无为而治,大食人这些年确是用弯刀将天方教强行推广到每一个角落。宗教这东西最为可怕,开始被迫接受时,心里也许还存有一些抗拒。可念经念得久了,自己就把自己给念了进去。狂热之时,甭说知交故旧,即便父母亲情,也比不上对信仰虔诚的重要。王洵真的要潜入葱岭之西的话,恐怕稍有应对不甚,就要被天方教狂信徒碎尸万段。

然而与危险等价的是,此行成功后的回报。朝廷中那位天子素来爱惜颜面,新上位的丞相杨国忠也急于建立不世奇功来证明其本人的能力。若是有人弄二十几个国家一道向大唐称臣的文表送回京师,恐怕这番功劳,与破敌人之国都不相上下了。

一片冷嘶声中,王洵的话听起来格外清晰,“边令诚巴不得我死,肯定不会阻挠。可封帅那边呢,封帅可会答应?”

“他先前不会答应。但现在肯定会答应。恐怕他现在也头疼如何在边令诚手下,护得你的周全。毕竟他身为大军统帅,不能时时刻刻都盯着你一个人。”薛景仙笑了笑,慢慢伸出一根手指。“这只是其中原因之一。第二么,那大食人的使者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已经来到了安西军中。来而不往非礼也,咱们大唐男儿,总不能轻易被一个化外蛮夷比了下去!”

后半句话,听得众人心头俱是一热。可以说,与王洵相交的这些人,对朝廷如何不满也好,对奸佞如何憎恨也罢,却都时时刻刻以作为唐人为荣。在大伙眼里,大食人也好,弗林人也罢,都不过是茹毛饮血的化外蛮夷。众人平素心中最恨的事情,便是输给那些平素瞧不起的外族。所以薛景仙一提起假冒的大食使者,众人登时不约而同地想道:“他算个什么?换了我处于他的位置,为了背后的安西军,同样的事情也都眉头不皱!”

当下,王洵整了整衣衫,对着薛景仙长揖及地,“多谢薛兄指点!他日若能平安归来,王某定然找薛兄共图一醉!”

“不急,不急!”薛景仙笑呵呵地拉住王洵的胳膊,自觉好生有成就感。宦海沉浮这么多载,他不带任何功利因素交往的朋友甚为寥寥,王洵可能是唯一的一个。故而在心里格外珍惜,断不想因为自己一时谋划失当,将对方葬送在距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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