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我想应该有他的保护,你不用太担心。”
朋友?
我觉得,这个词已经被社会在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时,已经用烂了。
我解释道:“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是一起的。”
路易斯只是一个路人。
说话间。我也开始打量面前的女性——这是一名亚裔女性,年纪在25岁以上,属于成熟可靠的大人范畴。
不过,她应该在美国长大的,美式发音并没有太大的口音问题,有着欧美女性喜爱的深棕肤色。上手臂的肌肉线条告诉我,她还是个规律地锻炼身体,热爱运动的人。
这名女士态度很大方,听到我的解释,很快抱歉地说道:“我看你们都是英国过来的,再加上也是这位金发先生
()陪同你(),押送抢劫犯过来的v[((),我还以为你们是一起行动的朋友。”
因为她的这句话,我下意识往路易斯的方向看了一眼,顺便思考,她刚才并没有在我们聊天的物理空间范围里面。
她是怎么知道是路易斯押送人过来的?
我记得她是在本尼被送走的后一秒才过来的,并没有看到路易斯扭送本尼进警局的那一幕。除非她是在其他地方看到了我们,而我没有留意,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信息差。
如果不是她亲眼看见的话,这也有可能是她在本尼衣服身上的皱褶和灰尘判断出压制抢劫犯应该是右利手。这一点跟我的惯用手是左手,相矛盾。
要真的是后者,那面前的人真的是观察力相当敏锐了。
路易斯似乎对这个推断很感兴趣,追问道:“你怎么看出来我们都是来自英国的?”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我不知道路易斯的葫芦里面卖了什么药?
“最明显的是英式发音,先生。”对面的女性从容大方地说道,“在美国刻意用英式发音,多少有些卖弄的痕迹。不过光从发音来判断,实在有些草率。最主要的是语言表达方式,英式语法更偏向于动词短语,而美国这里更习惯用名词。除此之外,英国人习惯使用havegot这样的词,英式用语习惯很难改。美国人可以改发音,但时时刻刻留意语法用法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于这位黑发年轻人,他身上的衣服是英国本土品牌dunhill限定的款,这是最近一个月才新出的。要在美国能穿到这身衣服,哪怕是邮寄,也得要有一个月的等待时间。除此之外,我刚才也听到他说,他是海外游客,要参加数学积分比赛。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近期内唯一一场数学积分比赛是由麻省理工大学举办的,半决赛中有一支队伍来自英国伦敦大学。”
她说完之后,朝着我的方向友好地笑了一下,“我室友是英国人,而我是警局的咨询顾问。”
这样敏锐的观察力,有条不紊的分析推理能力,再加上优秀的信息知识储备,她真的很优秀。
见到我很惊讶,她继续微笑道:“我听到你叫「何学」了。你的名字很好,也很好辨认,是华夏国的吗?我也会说一点华夏语(andar)。”
异国他乡遇到能跟自己一样说同种语言的,真的太叫人喜出望外了。
我也说道:“是的,我是华夏人,请问您叫什么名字呢?真的是有缘,我在英国也有当咨询顾问的助手。”
我对她很感兴趣,主动抛出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来聊天。
她听到我也是做侦探有关的相关工作,立刻也有兴致了,“我叫琼恩·华生(joanwatn)。”
华生这个姓氏让我微微一愣,但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她就兴致高昂地继续说道:“我听说,英国伦敦有个非常有名的犯罪顾问,代号为「犯罪卿」。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
这话一落,我的心忍不住“咯噔”一下。
我何止见过。
我旁边就有一个。
“我对犯罪卿不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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