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早晚把这家伙变成亡灵。我绝对要把他变成随意砍的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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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
也不可能没察觉到啊?
有多少次约会我故意沾了一身血过来见你,有多少次约会我整个都像马赛克一样跑过来了……
结果,只会继续傻笑,说着什么“这样也很好看”的夸奖。
不是。
正常人看到女朋友浑身是血从电影院旁的垃圾桶里爬出来会是这个反应吗。
不仅傻笑着夸奖浑身马赛克的她好看,从那以后还养成了随身携带手帕给她清理血迹的习惯。
“帮你擦干净了。开心吗?”
——举着浸满鲜血的手帕,以此对她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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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来见一次他,她对“正常人”的定义就会被动刷新一次。
“这个时代的普通人类这么奇怪的吗”,基本每次和他相处都会产生这样的感想。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她每次心血来潮的试探,都被他奇奇怪怪的应对方法挡了回去,她也不可能一直对他抱有兴趣,没有彻底说拜拜吧。
为什么。
不管怎么想,都理应看出,她是个非常规的存在。
行踪不定,容颜不变,身份信息成谜……就算是狗也应该能嗅到不对劲的味道吧。
这家伙却拉拉扯扯地要跟她“正式交往”,不管等待多久对她都是“终于见到女朋友了我好开心”的天使态度——现在又拉拉扯扯把她拽去结了婚,说要和她做夫妻——
这家伙是脑子里只有恋爱吗?
还是说,天生就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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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也不对呀,姐姐教过我,说“能把钱包赚得鼓鼓的男人没有一个是笨蛋”“钱赚得多的男人都不好糊弄”“遇到超级能赚钱又看似什么都不图的男人一定要跑”……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姐姐有时候总冒出一些和她贤淑画风不太符合的言论……但姐姐教的肯定是对的。
这家伙钱包也一直鼓鼓的没瘪过,所以应该不算笨吧……虽然她不是很清楚他的工作。
唔。
“你是做什么的?”
她索性直接问道:“既然都结婚了,我应该知道你的工作是什么。”
男孩眨眨眼。
“的确,但你从来没问过……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工作是什么啊,喵喵。既然都结婚了,我们把彼此的工作单位地址也交换一下吧?我能认识一下你的同事吗?”
小姐……小姐回忆了一番自己眼熟的那几个同事。
废物的,油腻的,过于危险的,看到纯情小帅哥一定会积极甩出钓钩的。
小姐:“不行。我不准你认识。别想干涉我的工作或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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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对面,抱着双臂冷冷旁观了不知多久的,现在的小姐,终于屈尊翘了翘嘴角。
“竟然敢跟小p说这种话。”
她得意道:“这女人行不行啊,一点经验都没有,直接对小p用‘别想’句式说话,他肯定转身就走,假装没听见,或者又把饭菜做咸的。等着吧,小p最讨厌别人对他说‘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