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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部分(第1页)

“嗯!”

我和陈原都猜到了Elsa不被Christy重用的原因:她娃曾经站错过队,占到了老丁那边!而且Christy绝对怀疑过她和老丁上过床!……Elsa并不知道我和Christy的关系,她一直以为我仅仅是老丁的继任者这么简单,都是“大陆代理人”,但是她前一次企图攀上老丁,结果玩栽了,所以这次她不敢贸然答应我们!我只能给她点明白我和老丁不一样,老丁只是个打工的,而我和Christy不是一般关系,她站在我这边绝对没错……当然这个话不能由我去说,只能让陈原这个旁人去点。

晚上11点,Elsa到我房间来了。我关上门,看着她“想好没有?”她很暧昧的笑了笑,没说话,转身进了卫生间。

我坐下看CCTV5。过了会儿Elsa出来,坐到离我不远的床沿上“我答应了”

我转头看了看她“你干什么?”她只穿了胸罩和内裤!

Elsa把一只腿伸过来,放到我肚皮上,开始媚笑“互相交换嘛,我懂规矩的”

我愣了好一下,赶忙翘起二郎腿,使劲夹住兄弟(没反应是不可能的),看着她不说话。

她继续媚笑“陈律师回家去了,没人知道我在这里……”

“把衣服穿上,我不感兴趣!”

Elsa突然扔了个东西到我胸口“吃了就有兴趣了”

老子仔细一看,我日,一个Viagra?

半分钟后,我把Viagra扔到垃圾桶里,起身推开她“以前给你说过,就算你脱光了站在我面前老子也不会有反应!”

她看了看我裤子,笑笑。

我只好马上换到沙发另一边坐下,补一句“当然我生理正常”

Elsa穿好衣服后和我聊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我一直记得这天的日期:2005年5月27日。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后来非常庆幸把Elsa变成自己人的这个决定:如果没有这个决定,说不定我现在已经在美国了!而且也不会有这篇文字!

是和Elsa的这次一夜长谈,让我知道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东西,让当时我内心的信念开始出现裂缝……

具体不讲太多了,在后面的文字中还会有交待。这里只简单说说让我比较惊讶的一些内容:

1。Elsa并不是歪大学毕业的,她毕业于复旦,而且还是双学士!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8M华北区,小秘,工作1年后就把一个18M的中国区副老大(美国人)整下了课!原因是性骚扰。她竟然一直把状告到了美国总部,还给FBI寄了一份这个美国佬的短手材料,整到最后连美国驻华使馆都派了个参赞和她正式谈话(需要签名笔录的那种)……这对一个20出头的小女孩来说,相当牛逼!

2。离开18M后她回了上海,在被Sandy(她有一个复旦的澳门同学认识Sandy)介绍进北角之前,3年时间换了5个老板!都是作总秘,这5个老板几乎每个都想打她的主意,当然也有真心喜欢她的。但她娃通通来者不拒,有上过床的,有没上过床的,不过重要的是每个娃都留下了大笔银子才把事情了结。

3。不是她想和老丁上床,是老丁想上她!(我日老丁也玩这个?)但是没上到,不过割了20万的肉。

4。邓蒙和她没关系,只和Susan有关系,另外那个被弄到深圳办去的女孩子仅仅只是替罪羊。邓蒙的确给了他们每人10万封口,但是Susan和那个女孩子每人只拿到5万,剩下20万都被都她一个人吃了。

Elsa最后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有点特别,刚才不过是试下你而已,看你是不是真能顶住,嘿嘿……我知道你现在的状态,女色根本动不了你”

我笑笑“这方面我比较洁身自好”

“不是!”

“嗯?”

“你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不好色,而是因为你心太狠”

“做这一行的心不能不狠”

“因为你心里只有维姐,她是你的精神偶像!男人在有精神偶像的情况下很难受外界诱惑,所以你比普通男人要心狠的多!”

我默然了很久,点点头,没说话。

Elsa说的没错,Christy当时在我心目中确实已经成了精神偶像。在《青春如歌》里面就说过,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男女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她对我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异性爱人!

Christy的性格非常复杂,女人应该有的虚荣、温存、暖意、浪漫、欣赏帅哥、爱慕时尚、喜欢小孩、心细如发等等这些“大路货”在她身上很难看到。她可以一年四季都穿名贵深色套装而不觉厌烦,变来变去就那么几个颜色;可以住在南湾(浅水湾旁边)的别墅区而不用高档房车代步、只长期包租一个司机开架黑色的林肯Navigator接送上班(更日怪的是这车是她从美国打包带来的左舵车,老子都不知道那个香港司机长期在港岛的2车道小路上开这种美国坦克会不会疯掉);还有很多根本不像一个女人的生活习惯,比如所有香水化妆品等瓶瓶罐罐都是Sandy帮买的,她自己从来不会去逛街采购看时装表演(至少我没见过);在广州和香港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外出、吃饭、坐车,她给出去的钱全是整票,从来不要找头,理由是“零钱比较脏”,整到后来都是我抢着给钱,实在“不忍心”看到10几块钱的东西她甩张100的然后掉头就走……

Sandy跟了Christy7、8年,从来没见有男人和她在一起过。还问我“老板在大陆有波伊夫轮德?”老子笑笑“我还想问你她在香港有没有呢!”最后我们得出的一致结论就是Christy在美国有男人,但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另外还有件让我比较惊讶的事情,是和Sandy很熟悉了以后她告诉我的:2年多前Sandy交了个男朋友,这娃家里是做首饰时装一类生意的,小伙子身材很好,20出头的时候当过一段时间的业余模特,后来有次Sandy生日,这娃为了表达诚意亲自跑到北角来送花,那时候北角的office还在美银中心,地方不大,结果被Christy看到了。后果可想而知:Sandy忍痛和那个小伙子分了手。仅仅因为那小伙子属于“时尚人士”,穿的太超了,而这是Christy最见不得的,她的原话“时尚业是这个世界上最下贱的行当!”……Sandy给我聊的时候,眼睛里都稍微有点湿,我说不出什么,也只能轻声安慰她。

第5部分

成功“策反”Elsa后我回了趟成都,过了2周又去了广州。在双流机场无聊瓜坐的时候,陈原来了个电话“有个不太好的消息,老潘貌似出事了”

我一愣“什么事?”

“具体不太清楚,刚才中午我和几个上海政法口的同学吃饭,听他们乱聊说是长江集团有个老大被叫去北京谈话了……”

“你肯定是老潘?”

“不是他还能是谁?长江集团的老大几乎都在北京,在上海的就他一个!”

我想了想“电话里不方便,你马上去广州,我们碰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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