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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2页)

虽然,在骨灰问题上我没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纯血联姻,可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纯血贵族之家来说,其实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

我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能像我母亲那样不理智的享乐挥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气的锱铢必较,不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疯狂兼神经质,当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达那样居然看上了一个泥巴种。

对于我如此热衷与思考妻子的人选问题,帕金森觉得既惊讶又好笑,他认为在经过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后,我会对婚姻有抵触情绪。可是,没想到我非但没有不婚的意思,还跟十分热心热脑的往围城里冲。

“在那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很严肃的回答。

最后,我选定了纳西莎。

都说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纳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这么认为。

她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虽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贵,作风处事都一派贵族风范,很衬马尔福的家世;

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潇洒,估计我们的孩子不会歪瓜裂枣,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还是个小帅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觉得心情愉快,干劲十足啊;

她理智聪明,从她日常的表象来看,她应该善于持家,会把家里料理的妥妥当当,让男人在外面打拼不会有后顾之忧;

她对我很忠诚,对传统的家庭义务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信不会红杏和绿帽的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爱好——诗歌,她有很高的诗歌鉴赏能力,对我的朗诵永远赞不绝口;想必闲暇时刻,我们会有很和谐的业余活动。

若干年后,马尔福庄园里,会有一个漂亮活泼的小小马尔福在图书室里乖乖念书,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厅里悠哉喝茶,我吟诗给纳西莎听。

而家养小精灵则恭敬的送来刚寄到的小马尔福的成绩单,是全优。

天气晴朗,阳光灿烂。

很好,很好。

“纳西莎,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儿子将来就按照你们家的习惯,用星座命名,就叫Draco好了!”我笑眯眯的对她说。

“啊……卢修斯,你真是太聪明了,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居然就知道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纳西莎对我无限崇拜。

那当然,我当然是聪明的——我心满意足地想着。

呃…只不过,我没想到我们结婚的这样早,孩子却来的很晚。

好罢,不管怎么样,未来的老婆定下了,未来的儿子也不远了,现在为了我未来幸福美满的家庭我要好好奋斗我的事业了。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二个选择是关于事业的,或者说是关于黑魔王的。

纯血家族的衰落是毫无疑问的,不只是马尔福家族,还有其他许多古老的家族。

他们或许是人丁凋零,直接就断绝了家系;或许是子孙不争气,早把家族给败落了;更多的情况则是和马尔福家族一样,虽然有钱有名望,但是却已经被边缘出巫师世界的权力中心,他们没有人在魔法部担当要职,对巫师世界的法律的制定没有了话语权。

这样怀有怨恨且不甘的家族很多,例如,莱斯特兰奇家族和布莱克家族等等。

我的祖父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世界被毁灭时或者被建立时,就是财富可以快速积累的最好时机。

简单来说,就是发战争财,或是发建设财。

我深以为然。

可是,巫师世界已经太平很久了,最近一次的闹腾——黑巫师格林德沃,也在我出生前就被邓布利多解决了;现在的巫师世界就像一潭腐朽的死水完全搅不起风浪来。

而我并不打算自己去搅动这潭死水,我是潜伏深处的蛇,不打算去当出头鸟。

好罢,说实话,我也不具备掀起风浪的能耐,我只适合推波助澜。

不过,具备这种能耐的人很快就出现了,他叫Lord Voldemort。

我很早就听说了他的传闻,他无比强大的魔法,冷厉疾劲的行事风格,尖利锋锐的主张和口号,我也对这个人充满了期待和猜测。

——希望不是个需有其表的疯子。要是能见见他就好了。

机会很快就来了,我十六岁的时候,经由纳西莎的姐夫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的介绍,我终于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黑魔王。

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感到从骨子里发出来的恐惧,浑身上下不由自主的发抖痉挛,他的身上散发出来难言的强大气场,他所在的地方完全被他的气息覆盖。

据说他原来是个少见的美男子,但是现在他的脸毁灭的厉害,完全看不出他原来的相貌了。他不需要说话,只要轻轻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我立刻匍匐在他面前。我怕他,是的,非常怕他。

但我依旧决定把宝押在他身上。

我听过他说话,具有非同一般的说服力,这个世上少有人在他耐心的劝说下会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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